2019年4月23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联合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3+1+2”模式。
据了解,“3”为全国统考科目語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