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生
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一辆公交车行驶于长江大桥时,突然冲向对面车道并坠入水深70米的江中,车上有15名乘客(包括司机)无一生还。
当地政府通报,警方通过大量取证和视频确认,事发时公交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服装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要求停车被拒后,与司机激烈争吵,进而持手机攻击司机头部,司机还手反击,导致公交车失控,冲破护栏坠江。
这起恶性事故震惊全国并波及世界。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1月2日报道,消息公布后,中国全网哗然,多名网友评论说,“如此愚蠢的原因,令人愤怒和惋惜”。警方表示,两人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中国《刑法》。
这则新闻令人震惊,我一时默然无语。为什么这样的事故会发生在我国?这件事与前不久相继发生的男女乘客高铁霸座,以及一女子为了等待还未上车的丈夫干脆拦住高铁,不让准点关门发车等恶劣现象如出一辙?
一位网友感叹:“一次错过,竟变成15个人的生命从此消逝!”另一位网友惋惜:“请不要冷眼旁观,一定要劝阻制止,因为下一秒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在想,如果错过下车地点的乘客能懂得按时下车的规则,不无理取闹,这起恶性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如果这辆车的司机能理智应对突发情况,将车停下解释处理这个问题,这起恶性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如果这辆车上的乘客能从全车人员安全出发,及时站出来协助调解这个冲突,这起恶性事故也完全可以避免。遗憾的是,这些如果竟无一发生,车子坠入长江注定成为必然。
客车是社会缩影。我不禁想到100年前美国传教士雅瑟·亨·史密斯在《中國人的性格》中指出的话语,“中国人对别人的苦难漠不关心,缺乏同情心,只要看妇女、儿童、儿媳妇在中国社会的悲惨遭遇就明白了”;“中国人不缺智慧,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人格和良知”。我不禁想起鲁迅80多年前在《经验》一文中深刻的批评,“在中国,尤其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一些同胞的精神素质几乎在历史上定格,没有多大的变化,有的甚至还在退步,令人极其痛心与尴尬!这件惨案充分说明,我国公民精神文明素质提高迫在眉睫。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经排名世界第二,但国民精神文明素质未必能排名第二,这一点我们的同胞应该心知肚明,不能凭着盲目的自信心,只顾高唱“越来越好”。
这件恶性事故,至少给我们三点启示:
首先是公民教育不可少。教育必须注重实效,使每个公民在灵魂上得到净化提高,不仅仅是宣传上的提高,形式上的提高,最起码使公民懂得依法出行。
其次是法制保障不可少。法律条款要完善,要创新,要刚性。对高铁霸座的不是罚区区200元,而是罚2000元、罚20000元,看还有谁敢霸座?对公交车上辱骂击打司机,影响驾驶的要判刑,看谁还敢打骂司机?不能让个别“丑陋的中国人”无法无天!
还有是保安措施不可少。针对目前我国公民素质现状,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公交车上可以考虑配备正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