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
为激励代表依法履职,近年来,重庆市部分区县人大及乡镇人大探索建立了代表履职评价机制。
代表履职评价机制的建立,对代表的履职由原来的软要求向硬约束转变,形成了一种看不见的鞭策。
劝退“隐身”代表
去年12月,在重庆市荣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李弟权提交了一份辞职申请书。
李弟权是一名企业家,2016年12月当选为区人大代表。“作为一名代表,他此前还是在积极联系选民、参加各项代表小组活动。但就从2017年开始,由于工作原因,不能保障履职时间,跟原选区选民接触少了,也很难再代表原选区选民的意见,不便履行代表职务。”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郭清先说。
在2017年的年度履职评价中,由于李弟权很多项都没有达标,所以得分在60分以下,引起了区人大常委会的注意。按照评价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约谈对象,并委托代表小组进行谈话。
而2018年,在年度履职评价时,由于李弟权仍然不能保证履职时间,他的得分还是在60分以下。“如果届内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将劝其辞去代表职务。”2018年底,荣昌区人大常委人代工委与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与李弟权进行了谈话后,李弟权心平气和地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辞职申请。
为选民说话、替群众办事,是代表的职责与使命,如果远离选民,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或履职不力,就失去了当代表的意义。“人大代表不能当‘隐身代表。”郭清先说,为强化代表履职管理,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区人大常委会以年度量化评价结果建立了代表履职奖惩机制。
据介绍,该代表履职奖惩机制将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履行的七项义务,归纳为政治合格、出席会议、季度活动、联系群众、履职学习、社会形象六个正向履职行为并赋子相应分值,并对这六个正向履职行为分解为十一项负面情形并对应扣减相应分值,“以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明确代表履职责任清单,并在年末实行履职情况量化评比。”
按照年度评价管理机制,重点评价代表在出席会议、参加季度活动、联系选民、履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针对代表应尽未尽职责实行倒扣分,并将年度履职评价得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如果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约谈;如果在第二年再次低于60分的,将被“劝退”。
对“挂名”代表说“不”
只有建立完善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才能规范代表的履职行为,提高代表的自我约束力,督促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履行好代表的神圣职责,实现好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也才能让人大制度保持永久的生机和活力。
白雪莲,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大新当选的代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渝北支行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岗位职员。由于平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代表活动经常没有时间参加。“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政治荣誉,要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代言履职,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渝北区人大代表双龙湖联系组组长高军前往单位找白雪莲本人进行了谈话。
“我只参加了一次代表培训,履职积分只有3分,肯定及不到格,自感无法胜任代表职务,因此自愿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白雪莲感到很惭愧。
白雪莲主动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则源于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办法(试行)》。该办法列举了七种劝辞情形和八种终止代表资格情形,对代表退出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出台了与该办法配套的《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对代表履职实行积分制考评管理,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内容、要求等工作。
“我们落实专人对代表履职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坚持每季度在‘代表之家、选区、代表微信群等公示代表履职积分情况,积分落后的‘挂名代表感到压力很大。”渝北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陈长琼说。
据介绍,该办法在渝北区实施以来,对代表履职和人大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代表履职更加主动积极,参与热情更加高涨,活动参与率明显提高,代表工作呈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截至去年底,渝北區履职积分60分以上的称职代表达98%,有2名代表因不能保证履职时间而主动提出辞职,2名代表因调离渝北区自然终止代表资格。
从被动向主动转变
2018年,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一位曾两次缺席重要会议的人大代表,在镇人大主席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后,履职表现有了很大改善,不仅按时参加代表活动,还提出了多条建议。“这位人大代表的转变,与我们建立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有很大关系。”镇人大主席彭莉说。
“有评价、有监督、有激励,我们施行的代表履职积分公示制,也让代表从‘晒出的分数中找到差距,得以自省自励,充分激发出了履职潜力。”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也深有同感:对积分低、不能较好履行职务的代表进行约谈,并将履职情况向其选举单位通报,如约谈后仍无改进,区人大常委会将视具体情况,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向不作为代表说“不”,也为优秀代表“点赞”。对于如何有效激发人大代表履职主动性、提高代表履职实效性,人大工作者的思考也逐渐深入。
如,为使代表履职评价更系统、更具可操作性,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和探索代表履职评价机制,目前正在修订完善《重庆市荣昌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管理办法》,旨在促进代表积极、主动、有效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据悉,该办法通过履职量化评价和结果运用,加强了代表履职年内和届内全过程管理,即代表怎样履职,可以按照办法里的清单来严格要求自己,解决在履职中的一些困惑,使代表从被动履职向主动履职转变。
通过推行代表履职评价机制,激发了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动力。“目前,人大代表履职正在‘回归本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群众的人大意识越来越强,信任度越来越高。”荣昌区双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张先奎,对代表履职评价机制的鞭策和约束深有体会。(编辑 廖灿勇 406664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