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三关” 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

2019-06-11 07:07张双山
公民导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城口县县政府人大常委会

张双山

清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常委会摸清“家底”、严守“关口”、切中“要害”,监督政府有效地防范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2018年,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该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工作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随后,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县政府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

根据审议意见,县政府加大防范化解风险整改工作力度,相继启动3次融资资金清理核查工作,向全县49个项目业主单位发出575个项目限时办理投资项目结(决)算抄告单,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管理信息平台,在全县债务单位建立“重庆市债务监测平台”,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唯一编码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防范收到明显实效。

这样的成绩取得,其实来之不易。

摸清“家底”

城口县属于“老边穷”地区,一度时期,尽管“找米下锅、借鸡下蛋”举债投入,但对加快推进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可举债投入中存在的债务的规模、资金使用的方向、债务资金偿还、金融风险防控等问题,也备受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

为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政府盲目举债乱花钱,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从认真调研、加强监督、注重结果转换三个维度入手,扎实推动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

2018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就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的监督,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两项工作列入工作重点,要求全面摸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方向,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真实有效依据。

从当年3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就组织联合调研工作组,集中时间、分组分片,对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部分银行开展专题调研,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县政府性债务“家底”。

調研发现,全县政府性债务分为“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债务和没有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债务”两个方面;其表现形式为“财政直接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和政府或部门未提供担保的债务、政府或部门承诺偿还的债务”三种;举债用途则主要用于全县交通、水利、城市、市政、环保、旅游、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

那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原因又有哪些?

据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朱宪章介绍,主要是因为县本级财政资金无法满足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建设需要的历史欠账;政府债券支出;政府利用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融资债务;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与社会资本合作形成的债务,以及政府项目建设超标超概算形成的隐性债务等。

“通过深入调研,摸清了政府性债务的‘家底,突出了政府债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也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控情况专题报告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朱宪章说。

严把“关口”

清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事实上,城口县政府早就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扎实推进了防范债务风险各项工作。

那在工作推进中,县人大常委会又是如何开展监督工作、发挥监督作用的?

“我们主要是通过严守‘三个关口来实现人大财经监督。”朱宪章介绍,首先是严守预算编制审查“监督关”。

每年年初,在审查年度预算编制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审查,重点将政府性债券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方向、政府部门债务的监控管理、本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后年度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事项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全方位监督政府债务、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融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隐性债务资金的安排使用、偿债来源,做到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其次,严守政府举债建设重点项目“审查关”。

每年都要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对项目建设、项目资金融资来源及偿还来源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对专题报告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每年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时,要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门报告,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严守政府性债务管控制度建设“督促关”。

为防止政府新增债务,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还督促政府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有企业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督促制定年度预算执行及债务控制考核细则,对新增政府性债务行为实行追责问责,明确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政府性债务管控考核占比分值,对“管理制度建设、债务增量控制、工作推进情况”三大板块进行量化考核,增强债务管控的主动性。

目前,该县已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控超标超概超预算等行为,有效遏制了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切中“关键”

2018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下发后,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城口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工作报告,指出了其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政府融资管理制度不健全,举债主体多元化,贷款借、用、还职责不清;

——债务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债务资金财政监管缺失,资产资源与债务不相匹配,部分举债资金沉淀在银行,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债务总体规模相对较大,已进入风险红色警戒区域,风险防控预案不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国有企业参与行政事务过多,缺少企业经营理念,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果较差。

针对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重庆市有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举债发展与债务管控的关系;统筹抓好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坚持遏制政府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指出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中了当前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中的‘关键。目前,县政府正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进行改进落实。”朱宪章说。(编辑 廖灿勇 4066645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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