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茜
【摘要】当前,知识付费行业发展中出现了知识产品质量不高、盗版侵权问题较多等现象,这些都是知识付费法治化运营缺失所造成的。因此,应加强知识付费平台的法律监管,完善知识付费的线上交易机制,加强知识付费的知识产权保护,稳步推动知识付费行业法治化运营。
【关键词】知识付费 法治化 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知识付费是一种崭新的商业现象,从法律属性上看,知识付费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公平问题,因为网络视频制作、网络课程录制等都需要耗费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知识生产者投入许多资源,所以消费者以付费的方式消费这些知识产品是理所应当的。此外,知识付费产品多是具有体系化的、高质量的、高附加值的知识信息,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生产、制作等,消费者为之付出必要的报酬也是合情合理的。
知识付费内容质量不高。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缺失等因素影响,知识付费领域鱼龙混杂。例如,在网络视频付费领域,有些网站以涉黄涉暴、低俗庸俗的网络视频吸引消费者,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比如,快播就因为付费内容问题而遭到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再如,在网络直播活动中,有些网络主播以吃螳螂、扎嘴唇、言语挑逗等方式吸引眼球;有些商业网站以扭曲历史、戏谑人生、抹黑国家等方式吸引用户,这些都影响了知识付费行业的健康发展。
知识付费盗版侵权较多。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并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在知识付费领域仍存在许多盗版和侵权问题。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网络视频、音频的复制成本越来越低,这些降低了知识付费的盗版成本,同时,由于知识付费是刚刚出现的新事物,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还不健全,这些为知识付费盗版、侵权等提供了法律漏洞,也导致知识付费盗版侵权问题不断增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发生侵权行为时,首先应当按照著作权所有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在损失难以计算时,应当按照侵权者的违法所得收入进行赔偿,当两者都无法明确计算时,应当在50万的赔偿额度内进行判决。正是因为法律不完善,才导致知识付费领域的盗版、侵权问题比较多,这些制约了知识付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消费者缺乏知识付费意识。我国有着悠久的法律传统,并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古代法传统,但中国并没有知识付费的法律传统,国家和社会往往更重视知识的教化功能,反而忽视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由于普法教育不够、知識产权保护不力等因素影响,民众并未形成知识付费的法律观念。此外,长期以来网民习惯了“免费”的网络消费模式,从免费到付费的转变让许多消费者不太适应,许多消费者在本能上对这些付费消费模式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将使用盗版知识产品看作理所应当的行为,这些增加了知识付费法律保护的难度。
加强知识付费平台的法律监管。首先,应当加强知识付费执法力度。针对知识付费内容质量不高、低俗作品屡见不鲜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付费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络直播平台、付费影视平台等,净化知识付费行业。譬如,对在直播平台上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的网络红人应当进行封杀,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应当加强知识付费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传播,谁负责”的知识付费责任制度,不断净化知识付费行业生态。此外,建立知识付费行业准入制度,提高知识付费的行业准入门槛。比如,应当将思想境界不高、有道德污点、劣迹斑斑的知识产品生产者排除出知识付费行业。最后,应当建立知识付费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付费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等功能。比如,知乎、喜马拉雅、雪球、知识星球等知识付费平台应当自觉承担内容审查、信息过滤等责任,提高知识付费内容的质量;爱奇艺、优酷、乐视等网络视频平台应当加大对影视作品的审查力度,坚决拒绝色情、暴力、低俗的影视作品,提高网络影视作品的整体质量。
完善知识付费的线上交易机制。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的兴起,方便快捷的线上付费成了知识付费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并大大推动了知识付费行业的快速发展,但线上付费也具有虚拟性、间接性等特点,往往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加强对线上支付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线上支付监管机制。比如,人民银行应当加强网上交易监管,加强对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的监管。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对知识付费、线上交易的法律监管。譬如,应当明确规定交易双方的“责”“权”“利”等,为知识付费的线上交易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加强知识付费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法律视角看,当前知识付费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盗版侵权问题严重等。所以应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知识付费行业的法律保护。首先,应当理清知识付费领域的盗版和侵权问题。由于知识付费行业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诞生的新事物,所以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知识付费活动中盗版和侵权的界定尚不清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依据,完善知识付费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付费领域的侵权行为、盗版行为等,清晰界定知识付费中盗版侵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为知识付费行业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比如,知识付费平台是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避免侵权,是否存在诱导用户侵权的行为,是否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经济损失等,对于这些内容应当以法律制度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堵住知识付费中的各种法律漏洞。其次,加大对知识付费中盗版侵权的监管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切实履行知识付费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著作权、专利权、版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维护知识付费市场的良性发展。最后,在知识付费领域,盗版和侵权具有主体多样性、行为隐蔽性、传播时间短等特点,往往会给知识生产者和产权所有者带来较大损失。所以应从知识付费行业的属性及特征出发,完善知识付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提高用户知识付费的法律意识。知识付费行业的法治化发展不仅与付费平台、知识生产者、监管部门等密切相关,还与用户的知识付费的法律意识密切相关。所以应当培养用户的知识付费意识,使用户能够充分认识知识付费的法律依据,自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对知识付费行为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可以通过“免费+付费”、逐步推动知识付费等方式,培养用户的法律意识,提高知识付费平台的用户度。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范明志:《“知识付费”是否需要新法律“保驾护航”》,《人民论坛》,2017年第7期。
②丁元元:《关于网络知识付费的法律思考》,《市场论坛》,2017年第11期。
③陈燕:《知识付费平台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对策》,《编辑之友》,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