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乾丰
(中共吉安市委党校,江西 吉安 343000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这是对文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精辟概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五位一体”中的重要一位——“文化建设”,是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的一项伟大建设工程,它不仅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也是不断传承、发展和创新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明的重要要求,是坚定文化自信、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都把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进行决策部署与统筹推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文化不断发展与繁荣,也一直是我们党决策与部署“三农”工作和正视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
作为我们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特有文本,改革开放以来所颁布的20份事关“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集中凸显了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对建设、发展与繁荣农村文化的战略决策和战略目标,是了解我国农村文化不断发展、繁荣与壮大历程的重要载体和渠道。
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从所颁布的20份“中央一号文件”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和发展农村文化的决策和部署,主要涵盖以下诸方面内容。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历史性效果。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重要方针,既要让广大农民富口袋,也要让广大农民富脑袋,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发挥重要的历史性基础作用,详见表1。
表1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梳理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相关内容整理,下同
“农村政治文化是农民的政治取向模式。它包括农民的政治认知取向、政治情感取向和政治态度取向,它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活动中形成的。”[2]不断强化和完善农村政治文化建设,是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农村民主政治不断进步的动力。王沪宁认为:“政治文化的力量是潜移默化的,又是强大有力的。如果我们把社会政治生活比喻为辽阔大海上的冰山,那下面庞大的部分便是社会的政治文化。”[3]。农村政治文化建设也一直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详见表2。
表2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政治文化建设的政策梳理
法制文化建设是推动法治化建设的根本动力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法制文化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农村法治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社会自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及乡村振兴目标,确立了法制化规范,奠定了法治化基础,详见表3。
表3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法制文化建设的政策梳理
农村习俗民风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留存至今的传统习俗和优良民风家风,是维系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根基和纽带。进一步继承、发扬农村传统习俗和优良民风家风,既是传承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对促进和提升农村社会道德风尚水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农村习俗民风建设问题,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详见表4。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强对广大农民的科技知识教育或科普教育,不仅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产业科技化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进而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乃至农村其他各种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保证,详见表5。
表4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习俗民风建设的政策梳理
表5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科学文化建设的政策梳理
改革开放40年来,在以20份“中央一号文件”中事关农村文化发展政策的统领下,我国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与显著成就,并呈现出积极而蓬勃的发展态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繁荣奠定了重要的历史性基础。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农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新时代农村文化的健康发展。
“文化设施是农村开展文化工作和文化活动的硬件。没有必需和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就成了空中楼阁。”[4]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具体的条款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例如要求县有“两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有“站”(文化站),村有“室”(文化室),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是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县一级建有博物馆的十分稀少,图书馆建设情况差强人意;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以及农家书屋的建设数量,更是微乎其微。此外,到目前为止,中央一再强调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多数农村仍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例如广大农村农民所能收看到的电视频道仍然是“地方台”和“转播的中央一套”等少数几个频道,他们所亟需的中央农业频道等关乎农业和科技等电视频道仍是可望不可即,这在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即便是那些建有文化站的乡镇和文化室的村,因为经费运转困难,常年处于关闭状态或另作他用,适合于农民阅读的文化与科技书籍数量少且内容陈旧,图书的更新步伐严重滞后于农民的实际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虽然有些乡镇或重点村建有农民休闲中心或广场,但是目前大多数已经沦为附近农民的晒谷场或另作他用,健身器材因为年久失修或无人管理,已经破败不堪。有些乡镇、村甚至从来就没有进行过相应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缺场所、缺经费、缺人员,仍然是制约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文化的熏陶作用和积极影响需要经过长时期的积淀才能凸显,而且是潜移默化式地发挥作用;同时,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也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系统工程。就目前大多数乡镇、村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发展农村文化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一是基层政府责任缺失。大多数乡镇党委、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发展农村文化的责任意识较为淡薄,组织发展本地区文化事业的主导作用、投资文化事业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政府责任的“缺位”“错位”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基层领导的组织作用不强。部分分管文化工作的乡镇干部组织发展文化事业的能力较差,对如何倡导、组织和发展农村文化往往缺乏正确的指导和工作方略,致使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缺乏强有力的中心,导致农村文化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三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发展农村文化,政府投入是主体。缘于地方财政状况普遍不景气(包括县和乡镇两级财政),每年用于发展农村文化的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四是管理体制落后。受编制与经费的影响,大多数乡镇或是精简文化站工作人员,或是撤销文化站;保留文化站的乡镇,工作人员大都是兼职或非专业人才,文化素质不高,工作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无头绪,目标不明确,致使乡镇、村文化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否,是一个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程度的指向标。在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乡镇一级集市(圩镇),销售文化产品的商店实属凤毛麟角,文化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态势令人担忧。一是文化产品销售实体店不多。由于文化产品市场需求低迷,乡镇一级文化产品销售现状十分暗淡,但凡逢圩赶集,充斥市场的大多是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只有在春节前夕,集市上才有一些文化气息,但也只是限于销售对联、年画等少数几种节日文化用品,常规性经营文化商品的商店还不多。二是文化市场的活动形式单一。就多数乡镇所组织的文化活动来看,除了节日期间的业余舞蹈、秧歌演出之外,日常只有广场舞而已,曾经作为一种十分普遍的村级文化娱乐形式的露天电影,目前也已经从百姓的视野中消失。上级政府组织的送戏下乡、送文下乡活动,只是一种点缀,广大百姓的日常娱乐(特别是农闲时节及晚上)方式只是打麻将或玩扑克牌而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仍是广大农民的主要生活方式。三是文化产品贴近“三农”不够。由于文艺创作导向的偏差,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十分少,以农民为消费对象的文化产品较为缺乏,广大农民仍然无书可看、无戏可看、有书看不懂。这也就使那些不文明、不健康的文化产品在广大农村有了生存与蔓延的空间。
作为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主体之一,广大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与科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文化的发展。一是留守农民的文化程度整体不高。随着青壮年外出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留守农村的大多数是老人、妇女与小孩。他们的文化程度整体不高,这不但影响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农村继续教育机制缺失。在现代化与科技化日益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各方面各层位的今天,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农业发展的现代化、规模化与科技化,这就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或技术培训,一方面能提高他们发展农业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相应地提升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自觉抵制落后观念以及封建迷信思想。但是,目前大部分地区针对农民组织开展的专业技术(能)培训活动与工作机制基本缺席。三是农村的淳朴风尚弱化。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不断冲击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在农村普遍盛行,“读书无用论”普遍抬头,制假售假行为不断出现,淳朴民风、良好家风正不断遭到侵蚀,这些现象严重阻碍了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进程。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指出:“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5]。就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来看,要从以下诸方面入手,解决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契合乡村振兴战略所预设的农村文化发展目标与要求。
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宣传、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社会风潮、凝聚社会共识,切实解决农村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风尚。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普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综合着手,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文化素质。“培养有文化、 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让更多的农民与时俱进,不与社会经济科技脱节, 赶上信息化时代的步伐。”[6]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阵地、队伍、活动是文化发展的三个有力抓手,特别是阵地建设作为农村文化发展的基础物质条件,由于历史欠账,一直是农村文化发展的短板,因而成为‘中央一号文件’长期关注的焦点,20个‘中央一号文件’中13个涉及农村文化设施。”[7]就目前的工作重点而言,要在全面摸清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和相互统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既要建新也要补旧,既要建设也需改造,既需补缺也要创新,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确保形成健全的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发展均衡、结构合理、网络健全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体系。
“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是实现文化先进性的重要条件和制度保障,它关系到农村先进文化建设、广大农民精神生活的保障和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农村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8]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的各方面与全过程,在组织领导、政策执行、资金投入和常规管理等方面,都有相关的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就目前来说,要进一步破除阻碍农村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并细化到农村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各方面,健全和完善农村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权责明晰、管理有效、各方参与、运作协调的新时代农村文化发展的制度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振兴农村经济社会的一项综合性战略。“今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管全面,二是管长远。”[9]目前,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重要抓手和重大机遇,切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与要求,把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振兴乡村经济社会的同时,同步全面振兴农村文化,确保农村文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和根基之所在。文化也是一种生产力,通过文化建设,可以让人们树立现代市场竞争需要的文化精神品质,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运行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改革开放40年来,在20份“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和要求下,我国农村文化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为我国文化自信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当然,与我国经济社会其他事业的发展情况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仍有许多困难,仍有一段很长的艰苦的征途需要征服,但是,只要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在提升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重要方面和关键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国农村文化的不断发展、繁荣与振兴,绝不是一纸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