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常柏
摘要:新疆高校承载着庄严神圣的历史使命,除了具有其他省份高校的普遍特质,是传播文化知识、弘扬主旋律、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又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在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夯实“五观”教育、“四个认同”教育和“三个离不开”教育,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在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在“去极端化”教育中的必须在全面学习和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神前提下加强“四力”向度,才能全景式地剖析“去极端化”教育的必要性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新疆高校 基层党组织 “去极端化” “四力”
新疆高校承载着庄严神圣的历史使命,除了具有其他省份高校的普遍特质,是传播文化知识、弘扬主旋律、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又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在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夯实“五观”教育、“四个认同”教育和“三个离不开”教育,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更好学习和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神?如何激发高校传播“正能量”的真理情怀?如何回应经济社会深度变迁的时代考问?这是现实要求必须正确解答和认真解决的核心议题。笔者认为在全面学习和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神前提下从“四力”向度全面全景透视“去极端化”教育紧迫性和重要性,而“四力”正是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所必备的性格和品质。
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应该认真研读中央、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简称《条例》),对《条例》的七章50条内容进行详细的研读,对“去极端化”的现实意义和精神实质要全方位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学习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南北疆成功经验、“访惠聚”活动传来的底层声音等,以“照镜子”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解读和通晓新疆高校在“去极端化”教育中的重要位置、承担职责、履行使命、方略方向等要素,全面加强高校对“去极端化”教育的解释力,占领舆论阵地,先发制人,理直气壮地宣传和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讲好中国和新疆的“好故事”,全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因为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制定和出台的所有路线方针和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新疆人民,都是全面真实地反映“区情民意”,都是把改革成果毫无保留地惠及全疆各族同胞。当前新疆高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全面解释和大力践行党的十九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把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疆的理念贯穿新疆高校所有工作的始终,在全力打造“法治高校”、“和谐校园”上下功夫,为全疆全国培养具有法治理念、法治情怀、法治精神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公民而努力奋斗。
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而干部的综合素质中最核心维度是领导能力,即领导力,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能力上强”的干部要求,这直接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效果和程度。一是坚定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神(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这一规定得以落地和贯彻执行必须以高校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党政干部要以身作则、亮剑发声、不怕牺牲精神将是“去极端化”教育活动进行到底,不达到全胜决不收兵。二是坚定践行党的制度自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条例》等相关制度文件是从新疆人民切身利益出发,正确传达的社会的“正能量”,应该旗帜鲜明地宣传和拓展,让广大师生了解、接受和内化,因为这是真理的印证,这更是党“以人为本”制度自信的明显标识。三是坚决与“宗教极端思想”划清界限。高校基层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向广大师生及时、准确、客观讲述国家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境况,引导师生擦亮眼睛,不信谣言,相信正义,相信真理,在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中全程弘扬“五观”教育、“五个认同”教育 、“三个离不开”教育、“民族团结” 教育、“法治新疆”教育、《纪要》精神等形式,培育新疆和祖国需要合格人才而努力。
新疆高校“去极端化”教育活动想要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实现“较着陆”,必须紧密依靠高校师生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去极端化”舆论氛围,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这一切成效的取得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作用可谓功不可没。一是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让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加强执行力的全过程监督,让师生认清 “三非” 宗教活动的本质,对参与、同情、暧昧的师生要给以极大的关注、关怀,耐心的疏导,澄清模糊错误的认识,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二是高校的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的修养和训练,在“去极端化”教育活动中一马当先,不推诿,不懈怠,以“三严三实”的精神,做表率,彰模范,尽显共产党员神圣的使命和责任。三是“去极端化”政策执行中的偏差要适时调整。针对超前或滞后的的“去极端化”政策要适时调整,必要时可以取缔。不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变迁、不倾听“区情民意”的真实声音、不坚持理性正义的真理情怀的政策是与对客观发展趋势的严重误读和背离。
新疆高校党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教育的实效性需要设计不同的指标检测和评估,而反应力是其中必要的一个“选项”,必须高度重视和百般聚焦。基层的党员师生和群众队伍的良性互动,集聚起来的意见、建议、对策、评价、异质声音等都是高校基层党组织不断调整政策的“风向标”,要给以百倍的珍视,认真加以甄别,择其善者而从之。笔者认为加强高校“去极端化”教育活动中的反应力应该注重两个维度,一是高校内部的反应力。高校内部的反应力主要体现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群众队伍、民主党派、社团组织、自愿组织等活动中,他们深入扎根校园,了解校情,代表民意,他们都积极参与到“去极端化”教育活动中,并起到了主动示范效应,在稳定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中作用不可替代。二是高校外部的反应力。社会各界对高校办学质量、办学能力、办学水平都给以极大的关怀。校外评价高校的重要指标是能不能培养出政治性强、专业性强、人格健全的经济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所以高校基层党组织要达到上述目标,就必须苦练内功,倾听校内外声音,加强内涵式发展,筑牢根基,创先争优。就目前任务来讲,就是努力在“去极端化”教育活动中取得“完胜”。
当前“去极端化”是最重要的任务和核心议题,认真学习和落实《条例》基本精神,围绕着上述“四力”向度加强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十分必要而且紧迫,我们坚信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疆各族人民的努力下,一定会在“去极端化”教育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向全国新疆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参考文獻:
[1]顾华详.论去极端化的法治措施——兼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J].科学与无神论,2018,(06).
[2]马蓓,孟楠.新疆“去极端化”机制建设及其成效分析[J].世界宗教文化,2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