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利法正式实施,从此揭开了中国专利事业以至整个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篇章。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
专利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世界上最早将发明专利制度化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國,它于1474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1623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被学界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从专利制度的起源及其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可知,专利制度迄今虽然只有几百年历史,但所起到的社会作用不可忽视。可以说,当今世界的科技繁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专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50年颁布了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但发展很缓慢,直到60年代才先后批准了4个专利。改革开放后,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我国专利法的制定,一开始就伴随着较大的争议。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明确表示:我国应建立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1979年3月,原国家科委受国务院委托成立专利法起草小组。历经5年艰辛,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198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里,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逐步形成。专利保护体系,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52.6万件,成为专利申请的世界第一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