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鸿飞
同样是肺部疾病,肺炎的疗程为1周左右,而肺结核的疗程却至少需要6个月。肺结核疗程如此长,看似比较麻烦,却是几代科学家们通过灵感、汗水,才取得这样的疗效。
在1882年德国医生罗伯特·科赫发现结核菌是结核病的罪魁祸首前,对付结核病的办法主要是休息、晒太阳、补充营养,依赖人体抵抗力对抗疾病。结核菌的发现使人类同结核病的斗争从被动防御发展为主动进攻,科学家通过设计化学合成的药物,破坏细菌结构,结核病的治疗从此进入了化学治疗时代,并渐渐研究出异烟肼、链霉素和对氨基水杨酸联合治疗的方案。从此,结核病不再是不治之症。
然而,异烟肼、链霉素和对氨基水杨酸方案也存在缺陷:这些药物的疗程长达18个月,链霉素需要肌肉注射而患者不易坚持,近半数的患者由于药物不良反应或用药不便中断治疗。
根据结核菌在体内繁殖的特点和药物的不同特点,科学家提出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的联合方案。如果把抗结核药物比作一支向结核菌发起攻击的“部队”,那么异烟肼和利福平就是“炮兵”,能迅速、大量消灭生长活跃的结核菌,降低病人的传染性;而利福平和吡嗪酰胺是“狙击手”,消灭生长缓慢和偶然繁殖的细菌,减少病人复发的可能;乙胺丁醇则是配合正规部队作战的“游击队”,尽管战斗力不是很强,但通过协同作战可减少耐药性的发生。
这个方案也是迄今为止抗结核治疗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案,治愈率达到95%以上。不仅把疗程缩短至6个月,而且所有药物都可以口服,便于患者用药。
短程化学治疗的成功提示患者,只要规范治疗,绝大多数患者都可以治愈。
尽管抗结核短程化学治疗效果显著,但还是有些患者对化学治疗存在认识误区。常见的有以下这些:
1.过早停药导致治疗失败或疾病复发。
一些患者见症状减轻就过早停药,也有患者使用了所谓更先进的方法试图缩短疗程。但是,结核菌是一种“狡猾”的细菌,表现为快、慢、静止等各种生长状态,那些生长缓慢的细菌很难被药物彻底消灭。因此,靠延长疗程杀灭这类细菌,是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6个月的主要原因。其实,即便症状完全消失,肺部阴影也完全吸收,肺结核治疗也应不少于6个月,结核性脑膜炎疗程不少于12个月,而耐多药结核病的疗程则应在20个月以上。
2.疗程结束后若肺脏还有阴影便认为没有痊愈。
相当多的肺结核患者在就診时肺部病变已经存在了较长的时间,具体表现是胸片上病变有“新”“老”病变共存的特点。“新”的病变经积极治疗后可以全部或大部分被组织吸收,而“老”的病变大部分不能被吸收。所以,多数患者临床治愈后,肺内会残留一些疤痕组织,这属“不可逆”的改变,永远不会消失。即便是治愈的结核病患者,肺部仍然可能存在阴影,但不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3.由于担心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而用中药或所谓的“偏方”治疗。
目前,化学治疗在结核病治疗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没有任何一种所谓的“偏方”抗结核治疗效果经过了严格的检验。当然,同所有药物一样,抗结核药物也存在不良反应,以药物性肝损害多见,具体表现为腹胀、食欲下降、恶心,化验检查可以发现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但是,药物不良反应只见于少数患者,定期复查血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完全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药物对身体的损害。
4.结核病治愈后,过分担心疾病复发。
不可否认,结核病治愈后有极少数的患者会复发,但是患者大可不必过分担心。首先,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6个月,已经充分考虑到结核病可能复发的特点,足疗程治疗能最大程度减少复发的可能性。其次,90%的复发病例发生在停药的第一年,规范治疗后期复发的可能性很低。所以,患者在停药的第一年应该定期到医院检查,连续观察一年以后,完全可以放心地工作、生活。
(摘自《大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