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州市委书记 王德佳
锦州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以下简称《条例》)、提升党支部组织力贯穿全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始终,为实现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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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条例》蕴含的基本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党支部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一根钢钎插到底”。二是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条例》通篇都贯穿了严密、严肃、严格、严明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推动党的建设严到基层,推动党支部工作严在经常,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严出质量。三是强调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条例》的每个章节都体现了提升组织力的要求,各个党支部都要唱好主角、吹响“集结号”,真正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为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四是强调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条例》为各级党组织抓支部建设提供了标尺,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对党支部的设立、运行机制、支委会自身建设等进一步全面规范。
准确把握《条例》提出的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一要抓根本,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增强政治功能贯穿党支部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做到党支部活动突出政治教育,发展党员突出政治标准,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要抓关键,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锦州市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条例》和省委关于开展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要求,让支部建设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制订出台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8”文件及配套实施方案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1+8”文件及配套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全市党支部建设水平。三要抓重点,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和检验支部工作;创新组织设置,把党支部建到产业链上、工程项目上、商务楼宇上、网络上;深入落实《关于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精准选配、精心培养、精细管理“领头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建设“五个锦州”,推进“三城联创、三河共治、三山共建、两环一带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力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大抓支部、善抓支部的浓厚氛围。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成立市、县两级宣讲团,利用好村、社区网格化微宣讲平台。二是强化检查指导。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大检查,明确了学习《条例》、组织设置等9项43条共性检查内容,细化了农村、街道社区等8个领域党支部建设个性检查内容,采取基层互检与市委组织部抽检相结合的方式,逐个支部建立整改清单,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市县党委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列入干部考察内容,建立了抓基层党建工作约谈制度,明确了10种需要约谈的情形,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