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刑》审丑美学叙述艺术

2019-05-29 10:14王晓文
文学教育 2019年5期

王晓文

内容摘要:《檀香刑》是莫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汪洋恣肆的语言,天马行空般的想象,鬼蜮离奇的情节,它呈现出莫言得天独厚的艺术才华。本文对作品审丑美学、自叙式的语言表达和反讽的艺术处理三方面的分析,以期呈现《檀香刑》审丑美学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檀香刑》 审丑 自叙式语言

法国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强调,“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的美学思想,作为美学范畴的丑,作为社会存在的艺术化,“美”与“丑”、“畸形”与“优美”、“丑怪”与“崇高”、“美”与“恶”的并存、映衬之较,形成鲜明、深刻的美,使丑更“丑”,使丑更“美”的诗境。而在《檀香刑》里,却有着对此迥异的艺术处理。

  一.审丑

能够进入莫言作品的都是与其生息相关的、有着更深生活情感的物象,那些有着无限生命记忆的物像诱发出来的人的最真实的记忆。有许多评论家认为“莫言是那种审丑,不太注意审美的作家,小说里描写了大量震撼人心的内容,像《红蝗》里的大便、蛆子,《红高粱》里的剥皮,《苍蝇·门牙》里的苍蝇等等”。这里的审丑,强调丑的对象的自然性,是雨果所强调的美、丑的对象。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莫言的每一篇小说里,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只不过它的‘审丑,比起旁的作家来更频繁一些,爱走极端,喜欢写到极致……”这种观点肯定了莫言小说是“既审丑也审美的”,“丑”的对象在被莫言关注生命意识加以提升,超出了“丑”的对象的自然性,是赋予作者“丑”的对象的内心寄托,完成了审丑美学合二为一的诗境融合。“爱”和“喜欢”所渗透出莫言作为经历与艺术的人的敏锐、神经、情感,成就了艺术作品之美。《红高粱》是其审丑美学创作实践的端倪,《檀香刑》则是是对人求生时的非自觉状态的更深层次的反省与重新确证,成为人的求生的本能在非自觉状态向自觉的自由状态转向的多重象征、诠释。《檀香刑》与檀香刑承载、蕴涵了被否定与颠覆了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檀香刑》颠覆了大多数人固定的先验性的日常思维与美感经验。它借助被强化了的权力象征——刑具,在民众与官吏、统一与对立、肯定与否定、强化与毁坏的复杂因素间多次转化与跳跃,背离多数人正常的生理、心理以及爱憎情感而遭到排斥、拒绝,消解了集体无意识的话语权,使阅读即文学接受成为一种痛苦的仪式,使典雅、响亮、外拙内香、古色古香的“檀香刑”这一意象与经过读者处理的接受过程,以及接受过程与《檀香刑》这一艺术化的具有整体性的成象的转化过程中的各种外在形式、存在形态加以批评的观照。分离、错位的整合,解构中的重构,呈现出的是一种美学范畴:丑,或者说丑陋。“丑陋范畴帮助人们真实地而不是冷漠地体验自己的异化存在,从而才能产生自我意识。现代主义的恐惧、绝望、孤独、荒诞等主题都是丑陋范畴的体现”。“丑是面向现实的审美意识,它以对人的异化的现实存在的否意,来表达对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向往和肯定,因而本质上的是一种自由意识。”

谎言与阴谋失去它的作用,无形可附,无物可托。封建王朝连同它的“幌子”一起倒掉,并彻底瓦解。从上至下的毁灭,毁灭于希望之中。升天台是通往彼岸的天台,是通往心灵苦痛之外的可拯救的天台;升天台既是殉难者的坟墓,又是新生儿的天堂。《檀香刑》告诉我们:只有精神连同躯体一起埋葬,才能诞生“自我”。孙丙死于现世的政治事件,赵甲、钱丁死于精神上的欺骗。于是,在“狗”与“人”的悲悯中,成就了“丑”,完成了“美”,但“美”在反讽中最终成就它的意义与价值。

  二.自叙式语言

赵甲以孙眉娘自叙式语言现身: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一位显赫于京城的“首席刽子手”,“大清朝的第一快刀”,“砍人头的高手”,“精通历代酷刑,有所发明,有所创新的专家”。赵甲是杀人魔王,在那划破天空的“半截的哀鸣”声中,我们看见“踹噠的半截身体”,毛骨悚然,惨不忍睹,令人作呕的刑场景象达到直观的惊异效果,是与那些“冠名”相符的。

《檀香刑》那些“精妙”的刑罚场景是与创作意图的合目的性是备受争议的,这正是莫言践行审丑美学思想的艺术化追求。它强化了丑的审美效果,“精妙”属于莫言,也属于赵甲:阎王闩、凌迟、檀香刑在赵甲自叙式言语下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他在执法时,以“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的职业荣誉感与神圣感连同那些“表演”是赵甲自我的肯定与赞扬,尽兴于夸饰的感言毫不为过,是赵甲言语与权力话语的统一,是合乎赵甲极负盛名的刽子手身份和心态。也正是这些着意表现带有赵甲自我情感的言语不断尽情尽致地宣泄,形成了可视可听可感的强烈效果,震撼人心。读者审视目光一旦脱离开这些场面,紧张、惊异、窒息的心理置于文本外得到缓解,阅读这一认知过程由感知层进入领悟层(意境层),正常的感知留下理性的观照和领悟。局外距离的有效性不仅使读者感受赵甲自我荣誉的“精妙”外现的轻松、炫示、亢奋,而且其重新审视自我、人的存在,审视灵与肉,个体生命(受刑者)的无力与群体生命(民众)的苍白,必然由赵甲的“反常态”行为完成对“冠名”的抛弃,对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否定与颠覆,是赵甲作为个体的心理自我意识的裂变,完成人的存在的复位。最终在“檀香刑”一幕中,赵甲、钱丁的先前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的紊乱、崩溃,从而使停滞、僵化在作品中的象征、化身、建功立业、为官父母等观念重新确证,是人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说,《檀香刑》是对人的传统信条的毁灭或背弃,是传统价值向人的价值、人性回归,追求人的本体的复位。这是那个时代所呈现的社会气息的景象:千年因袭的形同虚设的封建王朝哀叹的景象;人恪守信条的精神之分裂。以往的那些拘囿于人的规范死灰般被抛弃,人成了无法慰藉的失落者,他们无“家”可归。那些至高无上的成了欺骗人的谎言与阴谋,无疑导致了他们灵魂的失落和精神的虚无,这是“孙丙的升天台,是赵甲的升天台,也是钱丁的升天台”,合乎情理,顺乎自然。

  三.反讽

在这叙述“声音”的小说里,莫言采取一种克制的反讽,天气被莫言着意地渲染。刑斩“戊戌六君子”那天,“是一个灿烂的秋,天空湛蓝,阳光明媚”;阎王闩处死小太监那天,“正是秋日,天蓝蓝,日光光,四周围的红墙玻璃瓦,明晃晃的一片,好有一比:照天影地的大镜子”;还有“凌迟”钱雄飞,在“初冬的干风,刮起一阵阵白色的碱土”等。斩“戊戌六君子”主明亮与“凌迟”钱雄飞主灰暗;斩“戊戌六君子”主明亮与阎王闩施刑主明亮;阎王闩施刑主明亮与“凌迟”钱雄飞主灰暗,在对比中达到深沉的反讽意味。这种反讽意味与观众的爱憎感、是非心的“上天感应”不相符,违背了观众的因果报应的心理慰藉,使得反讽意味更加鲜明和沉重,在距离之外张显出刑与罚在受众心理的强烈反差。

作为反讽的意象在以“有意味的形式”中呈现。“在空中无声无息地盘旋着,不时地发出凄厉的鸣叫”的“成群结队的猫头鹰”;“从校场的上空掠,降落到校场东侧那片金光闪闪的树冠上”的“暮归乌鸦”;“一条不知从哪里钻尘来的”“已经撑得托不动肚子,蹒跚过来,尖着鼻子嗅了嗅,便不胜厌烦地转身走了”的“遍体赖皮的廋狗”。其中鸽子的意味更加深刻:“在刑场上空翱翔,一圈连这一圈,翅膀窸窣,哨子嘹亮”。

“凌遲”作为最为残忍的一段,莫言增加一系列的演绎插曲,如刽子手义务帮工是为了成就一番绝活;追寻了凌迟的历史;刽子手凌迟因多割一刀而丧命的故事;“省醋费”美名的由来;余姥姥凌迟美少女的故事等,以此来缓冲读者观看施刑时的紧张心理,使之放松,继而又悬。

在故事细节的处理中,反讽意味更加浓厚,如“他将手腕一抖,小刀子银光闪烁,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嗖地飞起,飞到很高处,然后落下,如一粒沉重的鸟屎,啪唧一声,落在一个黑脸士兵的头上,那士兵怪叫一声,脑袋上仿佛落上一声砖头,身体摇晃不止”,是莫言有意识有节制,节制的引入,冲淡刑法场面的血腥,却增强了反讽的艺术效果。

正如人们面对罗丹《老妓》的感慨:丑得如此精美。车尔尼雪夫斯基:了解丑之为丑,那是一件愉快之事。正是自叙式的表达,反讽的应运,《檀香刑》使丑的对象得到深化,极其的丑,又极其的美,化丑为美,而且反讽的效果强化丑在机制中达到毁灭,美在重生,警世意味重现的否定,警世与思考于《檀香刑》,却不止《檀香刑》,是现世的,是一种颠覆,是一种人的本体的自我观照,是对人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拷问,这是《檀香刑》所赋予审丑美学的意义与价值。

(作者单位:庆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