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对象、拓展了监察范围,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也包括国有企业管理者和企业中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新形势下,如何将贯彻《监察法》与落实“两个责任”有效融会贯通,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了企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以重庆市城投集团颐天康养公司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与贯彻《监察法》的基本情况入手,以点带面作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基层党支部;两个责任;《监察法》;探索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颐天康养公司是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市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现有员工 48人。公司于2015年成立党支部,现有党员16名(含预备党员1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3人,占比8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名,占比31%。平均年龄38岁,其中30岁以下2名,占比13%。公司设专兼职纪检干事1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知行合一,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渗透力”。《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支部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深刻把握本质属性,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政治学习不放松。针对公司80、90后员工多的情况,该公司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系列主题活动、意识形态教育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监察法》等。支部成立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20次、主题党日教育24次、主题活动20余次、意识形态教育6次、参观革命圣地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专题学习会22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筑牢党性之基。二是专项学习不打折。该公司党支部扎实开展了《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了分部门小组学、党支部书记专题讲、“微党课”定时推、撰写心得体会悟、监察知识测试练“五步法”。活动以来,张贴宣传海报4张、制作宣传展板5块、发布信息15期、专题学习5次、学习及培训人数109人次、撰写信息及简报5篇、收到心得体会3篇,扎实推进《监察法》在基层落实落地。三是落实考核不走过场。推行党建、纪检工作月度考核管理模式,将支部党员及群众划分为党建、组织、纪检、宣传四个组,各个组月初提出计划,月中党建纪检干事督促落实,月底召开支委会专题检查考核。在2018年5月《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月活动中,支部加大对《监察法》学习宣贯工作和考核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完成不够好的,逗硬考核,扣发或减发当月绩效工资。
(二)抓贯彻落实,规范履责程序,增强“推动力”。《监察法》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措施以国家立法形式固定下来,措施更加明确具体,程序更加科学规范,促进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际工作中,该公司党支部通过建立“明责、督责、追责”链条,明晰了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的职责分工、工作原则和方式方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务实高效开展。一是“清单制”明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两个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明确108条具体事项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二是“分离式”履责。支部书记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带头做到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责任与业务责任融为一体,在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把廉洁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约谈式”督责。支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实施“提醒式约谈、告诫式约谈、警示式约谈、沟通式约谈、关怀式约谈”五种约谈。成立以来,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各类约谈达100余人次,有效防止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
(三)抓监督执纪,靠实监督责任,增强“执行力”。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时,要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该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纪检主管部门,聚焦主业主责,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打出一系列廉洁防控“组合拳”,持续巩固优化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抓关键,健全监督网络体系。围绕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和招投标管理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无缝衔接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工程启动前,督促业务部门与中标单位开展廉洁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工程建设中,留存涉及招投标、采购的图片、影像等资料,定期抽查;工程完工后,相关费用结算实行多部门联审制定,形成了工程项目全程监督制度化具体化体系机制。二是重创新,完善监督管理职能。对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新建项目、房地产去库存、资产管理、养老合作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34次,防范廉洁风险。制作廉政监督卡片以来,对班子成员、业务部门和问题部门发放监督“提示卡”“督导卡”18张,督促落实责任,推进了老大難问题圆满解决。三是严把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事一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时督办整改。坚持实施纪检工作月度考核,对违纪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个人月度年度绩效薪酬、年终评先评优挂钩。成立以来,7个部门21人次因党建纪检工作落实不力被扣罚月度绩效薪酬,形成了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支部自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落实有差距,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虽然按要求履行了职责,但由于市场化经济体制的转变,重业务、重效益、轻党建的思想还部分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责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创新不足,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在基层还明显偏弱。
(二)织织机构不健全,党建纪检人员配置不足。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多数企业只设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党建、纪检监察、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均由其统管,没有专门的党群纪检部门。在工作人员配备上,多以兼职为主,其除了党群纪检监察工作外,还承担了各种文件起草、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上面要求什么就做什么,忙于应付,工作质量也不高。
(三)监督执纪手段单一,监察效果难有保障。纪检队伍专业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对具体业务知识知之甚少。监督手段单一,除了谈话函询等基本调查方法外,其他特别是监察机关使用的监察手段和方法,因国有企业基层支部的权限问题无法使用,“全方位、穿透性、专业性”监督执行难度大,严重影响了监督质量和效果。
四、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党性教育,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一是“示范+整体”多形式学习。企业班子成員要带头逐条逐句读法律条文,带头思考,学深弄懂悟透《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及立法目的,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严于正身律己,发挥“头雁效应”,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好头、做标杆。二是“线上+线下”多角度宣传。一方面,利用“指尖”课堂、 QQ群、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持续推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察法》相关知识内容,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另一方面,利用讲座、党课、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方式,做好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上级部署要求和“两个责任”落实,为员工提供“精神食粮”。三是“测试+探索”多方位落实。采取开展《监察法》知识集中测试等方式,通过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同时,积极开展《监察法》实践运用课题调研,为更好实践运用好《监察法》奠定基础。
通过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法纪挺在前面,做到工作未动先知法、谋划工作贯彻法、开展工作宣传法、工作结束用法检,真正使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法纪要义贯彻于行,法纪底线铭刻于心。
(二)规范权力运行,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科学配置权力。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厘清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确保权力结构配置科学,促进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制度约束权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先经党支部会议集体审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把关定向作用。系统化、科学化推进制度建设,及时废止、修订和新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对企业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三是阳光行使权力。不断深化监督执纪方式,坚持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内部员工民主监督与外部社会监督相结合,做到权力公开、政务公开、责任公开、结果公开,让群众依法进行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过程透明。
(三)严肃执纪问责,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紧盯重要岗位“小微权力”和不正之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防“苍蝇式”腐败,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运用“面向任务”的思维导向,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企业内部监督资源共享机制,真正形成监督执纪的强大合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作者简介:向蓉(1972.08- ),女,汉族,重庆人,中级经济师,研究生,研究方向:国企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