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惠玲
摘 要:公共财政理念影响了税收、税权以及税收法律关系,影响了纳税人从义务到权利的地位转变,影响了纳税人的权力体系,导致了我国财政体系和税收理念的变化。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以及我国税收现状,就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及其影响这一话题展开论述,希望可以对我国税收有所促进,不足之处还望大家批评纠正。
关键词:公共财政;税收理念;转变;影响
税收理念是指人们对税收的理解和认同度,它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变化而变化的动态概念,这个理念时常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截止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税收理念,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会造成大众税收思想和行为的变化。所以在公共财政的基础上转变税收理念并探讨它带来的影响显得尤为必要。
一、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
现如今的公共财政理念重点在于国家财政的职能是否满足公共的需要。而由于现代公共需要来源于个人且超过个人的特性,决定了这种需要只能是政府提供。大众因为使用了来自政府提供的物品就不得不进行等值付费,这个付费就是税收。在公共财政下,税收由原来的大众强制且无偿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获得的财政收入转变为现在的纳税人购买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这样一来更加突出了税收公正且等价的特点。公共财政下的税收理念首先表明税收并不是惩罚手段而是一种特殊的支付,它强调纳税人应该自觉的纳税。与此同时,收税也不是特权行为,收税只是对纳税人税款的代理。这样的转变要求纳税人具有自觉缴税的意识,要求收税人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求用税人的财政支出有严格的程序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财政下税收关系是债权债务的关系,税法不是义务本位法而是权利本位法,而纳税人又享有税种设置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转变的影响
(一)赋予纳税人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传统的纳税过程中由于税收理念的局限,纳税人的义务身份重于权利身份,而征税人的权利身份大于义务身份,但是在公共财政下的税收理念转变要求体现纳税人的主体性地位。这就要求我们既赋予纳税人以义务身份更要赋予他们以同等的权利,只有这样纳税人的义务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想要体现公共财政就必须重视纳税人的财政,就必须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就此而言,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能满足大众需求是政府进行征税的前提,没有良好的服务和产品自然无法要求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税款。除此之外,纳税人拥有监督权、申诉权、控告权、请求保密权、请求赔偿权等基本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进行税收的重要保障,纳税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对税收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也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制定合理的纳税标准和奖惩体系
为了更好的纳税标准的制定,我们必须考虑到税收成本的问题。对于税收成本而言,我们要充分考虑三个原则,首先是税收需要遵循时间成本、货币成本以及心理成本。其次是税收需要遵循行政成本,而行政的效率越高那么税收的行政成本就越低。最后是税收需要遵循制度成本。可以说实现这三个成本的不断降低是建立较好征税的前提。在进行收税时必须保证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纳同样的税,要依据纳税人的经济情况、产业以及所在区域公平的制定纳税标准,而不是不管纳税能力是否相同都按照同样的标准纳税。与此同时要做好奖励机制,对税收收入做出一定贡献的纳税人按照贡献大小进行相应的鼓励,对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纳税的个人和企业进行严格的处理,以此形成诚信纳税、自觉纳税的理念。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奖励或者处罚不应该单单局限于经济的奖惩,更应该涵盖纳税人的生活和工作,只有让大家真切的感受到诚信纳税的重要性,才能更好的营造自觉纳税的氛围。
(三)纳税人合理监督下的透明化
反过来,大众的自觉纳税和诚信纳税要建立在政府用税全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上,它要求政府将纳税人的税款合理透明的向纳税人展示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如果用税的人都没有办法把纳税人的税款用向展示出来,那么很难营造出大众自觉纳税的氛围。这就要求用税透明、合理、有效,让纳税人更加积极主动的纳税。此外,纳税人拥有监督权来保证自己对税收包含使用方向、方式以及效果全部过程的监督,一方面让自己纳稅更加的自觉,另一方面也促进国家和政府用税更加透明和合理。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大众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公共财政下,税收也由原来的大众强制且无偿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获得的财政收入转变为现在的纳税人购买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此同时我们要充分的重视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转变的影响,让纳税人履行义务的同时享受权利,建立更加合理的奖惩制度,让纳税人更加积极主动的纳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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