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奥翔
我家有一只大金毛犬,它是爸爸的一个朋友送给我们的。我和妹妹给它取了一个比较洋气的名字——西蒙。
西蒙长得差不多和我齐腰高,四条腿强壮有力,奔跑起来十分威风。它全身上下的毛都是金色的,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一匹金色的绸缎,特别漂亮。尾巴总是摇来摇去的,摇得我挺纳闷:这尾巴一直摇着,难道不累吗?两只长耳朵垂在脑袋两边。黑葡萄似的眼睛又大又圆,特别有神。嘴巴里的利牙看起来有些吓人,但是性格温顺的它从不伤害别人。
在我们的训练下,西蒙学会了听指令,例如:坐下、握手、点头、摇尾巴等。不仅如此,它还是个捡球能手呢!
有一次,我带西蒙去湿地公园,我们又像往常一样玩起了丢球游戏。我用尽全力将球向远处扔去,可能是我发挥得太好了,球飞得老远,落在了一片茅草丛中,瞬间不见了踪影。西蒙撒开腿,飞快地跑到茅草丛边,低下头,往前一拱就钻了进去,肚皮贴着地面,匍匐前进,肉乎乎的屁股撅得老高,依然不忘摇尾巴。它用鼻子闻了闻四周,搜寻小球的踪迹。突然,它用两只前爪把茅草往两边压倒,小球露了出来。西蒙一口把小球叼在嘴里,“腾腾腾”地从草丛里蹿出来,把小球放在我脚边,一边围着我转圈,一边高兴地摇尾巴。我知道,它是在等我表扬它呢!
这就是我聪明、机灵的小伙伴——西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