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弥儿
(同济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 200092)
传统村落因其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深刻的文化内涵和重要的历史价值而备受关注和重视。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文明的发展、现代生活的浸润、城镇建设的扩张,大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村落已经或濒临衰落和消亡,更加凸显传统村落保护和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保护传统村落、解决传统村落面临的困境和危机,已经成为一件攸关民族文化命运,事关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
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明确确定了: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同年又确定了第一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这是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进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
对传统村落的研究目前已经从最初的单一学科发展到包括建筑学、民俗学、规划学、艺术学、遗产学、人类学、环境学等多学科的介入,各学科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及关注点出发,对传统村落进行思考和研究[2~5]。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千头万绪,归根结底是文化的保护和环境的发展以及两者的耦合与协调,这正是风景园林的追求所在——保护物质环境资源与生态平衡,满足引导人类的身心健康行为,保护、组织、创造环境资源与感受活动的空间[6]。
中国是一个风景园林发展历史悠久的国家,风景园林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以其崇尚自然的鲜明个性特征著称于世界。在中国古诗文里不乏许多描述园居生活和园林妙处的名篇佳作,在造园理论方面也有不少经典。可以说在中国发展历史的自然和人居环境的演进中,风景园林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积极作用[7]。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今天的风景园林已经成为一门“集科学、艺术、工程于一体”的科学。在环境生态不断恶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的当下,风景园林不仅关乎民生而且涉及国计。
风景园林视角下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实质上是传统村落文化性、生态性的保护和艺术性、美学性的提高,达到环境生态(自然生态、人文生态)、行为活动(聚集、居住、生活)、空间形态(地景、风景、园林)的高度耦合。具体说,就是以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历史脉络和人文活动为基础,以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核心,通过规划与设计和运用工程与技术,对传统村落进行遗产和生态的保护与风景和园林的整治,实现对人的在风景园林方面的活动行为、心理感受以及文化传承需要的最优满足。
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传统村落的根本特征[8]。文化不仅是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营造的源泉,同时又是风景园林行为活动感受体验的载体。根据风景园林的原理,传统村落中的文化背景、行为活动和空间形态是一个有机的耦合系统,耦合的结果是资源得到保护,文化得到传承,活动得到满足,在人文生态环境下形成审美感受、文化意识和价值观念。因此从风景园林的视角出发,首先应深入研究和着力挖掘传统村落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
传统村落中的民居农舍、庭园院落、街巷道路、牌坊祠堂、庙宇戏台、工场作坊、古塔古桥、老井老树、工具器械乃至工艺技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林林总总、形形色色,不仅蕴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而且烙刻鲜明的地域色彩与印记,见证和记载传统村落数千年农耕文明的发展和演化,是传递历史信息和文化脉络的重要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实质上是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载体的保护和改造。
注重村落历史的完整性、文化存在的真实性和传统文化的延续性是对传统村落保护和改造的基本要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必须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因此在对传统村落无论是修缮整治抑或是更新改造中,都应该尽量尊重和保持原有的构造、格调、肌理、布局、色彩、材料,和工艺、技术等,以保证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载体具有高度的质貌原真性、显著的形态识别性、紧密的要素关联性和良好的文脉传承性[8]。
显然对一个特定的传统村落的文化及其演进发展历史的深入研究和正确解读是能够满足这个要求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一环。任何误读和无视历史文化,脱离地方历史文化的传统村落的建设,不仅不能对传统村落起到有效的保护和延续作用,相反还会使原有的地方、民族文化基因丧失殆尽。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建设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建设性”和“开发性”破坏,正是对历史文化的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生搬硬套、胡编乱造的结果。
风景园林视角下的传统村落保护和改造是风景园林本质思想和理念指导下的对传统村落保护和改造的思考和行动。这个意义上决定了风景园林在传统村落建设中介入的重点在于环境的美化和营造——塑造一个美好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人居环境。完整的风景园林概念是一个由“地景”、“风景”、“园林”3个方面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综合体系[1]。传统村落保护和改造的风景园林工作即主要由这3个方面展开。
大地是自然界万物生长的根基,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的载体,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是根植于大地在大地上生长出来的。因此源于大地表层的地景是风景园林的重要基础。地景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中属于宏观层面的因素。作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载体,地景既与园林营造息息相关又与生态保护脉脉相通。被视为中国园林四大要素的山水、植物大多来自于地景。古人造园强调“相地”,《园冶》中就有“凡造作,必先相地立基”,“相地合宜,构园得体”的论断,深刻体现地景在风景园林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课堂上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一直以来都是课堂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而和谐的师生关系必须是建立在平等、沟通和交流的基础之上的。而传统课堂上,师生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师的地位被提到了学生难以企及的高度之上,师道尊严的课堂教学让学生更多的是惧怕。地位差距的悬殊令学生难以主动地和教师展开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从而影响到课堂上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形成。而生活化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这对于和谐的课堂氛围的形成大有裨益。在良好的课堂氛围中,对于师生之间和谐的关系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
生态性是风景园林的基本特征。“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观是中国造园文化的重要蕴含,“虽由人作,宛自天开”是中国风景园林崇尚自然和本与自然的主旨。《园冶》中就有“多年树木,碍筑檐垣;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斯谓雕栋飞楹构易,荫槐挺玉成难”。因此对地景的利用一定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最大限度保留基址原有地景的自然和生态构造,充分利用基址原有的地形、水体、植物,着力满足风景园林文化多样性、生境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生态性要求[9]。
经历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演变和发展历程,深受堪舆学说的影响,注重择吉而居、顺应自然,讲究“天人合一”,强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传统村落,一般都选择在背山面水、山环水抱的地方,或依山而建或傍水而居。这些地方大都风景优美、景观资源丰富,既有优越的自然景观,又有独特的聚落景观,更有丰富的农业景观[10~12]。乡野村陌、草丘林阜、田园地圃、河塘渠溪、作物林木,都是传统村落环境美化建设可资利用的风景资源。
优越的地景环境和丰富的风景资源为传统村落的风景园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以地、水、植为代表的乡村景观载体。带有鲜明农耕文化特色的乡村景观别有风貌和韵味。村烟巷雨,疏林秀葽;荫檐楝柳,罗院梅桃;晨河晚塘,溪渌渠流;花田果地,径竹丛蕉;阡葛陌蔹,圃蔬畦稻;蜂舞蝶聚,噪鸟鸣蜩;古桥荇水,老塔枳篱。林林种种,有幽深有旷阔,有空蒙有明丽,有拙朴有精致,有静雅有奔放,意境多姿多彩宛如诗画。
相比于城市,村落园林的造园元素可谓丰富多彩、林林总总,而且来源广泛,可谓唾手可得、信手拈来。村落中的建筑、庭院、园圃,以及园圃中的果树、蔬菜、花卉等植物,禽鸟、兽畜、鳞介、昆虫等动物,陶罐、杵臼、石磨、辘轳等器具,都是很好的造园元素。这些元素不仅形态丰富多变,而且文化含蕴深广,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村落园林不仅能给村民一个舒适的生活起居环境,同时也给游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赏感受空间。
3.3.1 院落
园林是以风景或地景为大背景的人为环境,属于近人的微观的尺度。民居庭院作为最基本的空间单元是传统村落园林营造的重心也是最易于介入和展开的对象。民居庭院是在村落民居建筑的前后左右或被建筑围合在内的开敞空间,大大小小分布广泛。房前屋后、宅旁舍畔、露台天井乃至门庭过道均可成为园林营造的地方而形成富有特色的小微庭院园林。《园冶》中就有“宅傍与后有隙地可葺园,不第便于乐闲,斯谓护宅之佳境也”的论断。
中国民间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美化庭院,无论城乡均有收拾和装扮自家庭院的传统。在这个方面对于历史发展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来说就体现得更加突出了。且不说那些大户人家的庭院,有山水花木,有轩榭亭廊,竹修林茂,柳暗花明。就是普通百姓也喜欢在门前屋后、中庭天井、地头墙角,或栽花,或种果,或搭一个藤架,或置一口水缸。春天听雨,夏天纳凉,秋天摘果,冬天观鱼。拙朴而乃不失情调,简约却富含诗意。
3.3.2 村园
传统村落的园林营造还可以扩展到庭院以外的村落公共空间,充分利用村落优美的自然要素和丰富的景观资源,以简约质朴、小微尺度、就地取材、因陋就简、分散多样、静态观赏为原则,积极借鉴传统园林的造园理念和手法,尤其是结合戏台、庙宇、古塔、书院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或在村中巷里,或在河滨湖畔,或在疏林旷地,或在山麓丘隅,莳花值木、叠石理水、建屋筑宇、提名点景,营造以观景休息和文化感受为主的开放性村园[13]。
“乡土”是村园区别于城市公园的根本特征,也是其吸引力和生命力所在。因此村园的园林营造重在于体现本乡本土自然的和人文的生态特色。除大量使用本土花草树种外,注重乡土建筑的应用,在传统园林建筑中融入乡土建筑元素和民族文化基因,形成富有乡土蕴涵和民族特色的园林建筑,无疑是对村园“乡土”概念最浓墨重彩的表现和诠释。在村落园林建筑中,把寓意深厚、美好的乡土文化元素和民族文化基因运用得当,不仅有益于营造富有乡诗特色的园林景观,同时有益于乡土元素的保护和民族文化的传承。
3.3.3 绿化
植物作为园林景观的重要材料一直在风景园林中占有极其显著的地位。如果说文化是园林的灵魂,植物就是园林的生命。缺乏植物的村落是没有生命力的。植物不仅能够形成景观供人观赏,还可以遮阴纳凉,还可以净化空气,还可以为鸟类昆虫提供栖息,满足生物多样化的生态要求。植物在园林营造中的隐、掩、映、色、声等的景观作用可圈可点,是园林营建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元素。中国自古以来的大小园林可以说是无树不园、无花不院。
乡村优越的土地和空间条件为各种各样的植物提供了很好的生长环境,因此植物在乡村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草森林茂、花繁树荫是乡村的优势。特别要提的是有年头的古树老藤,不仅是历史文化的记忆,亦是极具价值的观赏对象。此外将当下普遍关注的绿道引入传统村落,建设村落绿道也是村落绿化的重要内容。绿道本质是绿化,是一种以形式多样的空间为人们提供身临其境、活动其间的带状绿化环境[14],是道绿耦合的典型空间。
这里所说的公众参与主要是指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中关于园林营造的村落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行为。如前所述,村落园林主要是那些成片的精巧别致的庭院和分散的简约质朴的村园。尤其是那些村民世代居住的古宅老院更是村落园林的精华所在。尽管每一户庭院和每一处村园的单个面积不大,但家家户户庭院和大大小小村园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大园林构成一个园林化的村落环境。从风景园林的角度开展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就是致力于建设一个亦村亦园、村园相济、村景融合,既利于文化保护又宜于人居活动的园林村落。
显然建设这样一个园林村落,村落居民的参与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姑且不说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由于资金有限,单靠政府力量难于有效实现传统村落的风景园林目标。仅从村落的空间性质和庭院的产权归属来看,就不难得出结论。村落是村民聚居的地方,庭院是村民自家的庭院,离开村民的悉心爱护和珍惜,没有村民的用心经营和收拾,文化保护也好园林营造也罢,都只会是昙花一现过眼烟云,不能持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因此建设园林村落村民的参与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传统村落的风景园林建设需要鼓励和激发村民的参与,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为主体的内外推力。传统村落风景园林的公众参与主要表现在自觉保护景观资源和直接参与园林活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积极建立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使村民能够主动重视积极配合景观资源保护,改自发建设为自觉保护。一方面是努力协调人居活动与文化保护,使村民能够主动愿意积极动手,花心思花时间收拾和打理村落和庭园,实现村落居住功能和景观功能的统一,文化模式与生活方式的统一。
对传统村落风景园林公众参与的促进,国外有不少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其中通过竞赛开展群众性的造园活动,是促进公众参与的典型案例,如芬兰的最佳庭院设计大赛、德国的景观中的农村竞赛、日本的美丽乡村景观竞赛等[15~17]。以芬兰为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宅前屋后的小花园十分普遍。这得益于芬兰国家对庭院美化的高度重视,其中每年举办的最佳庭院设计大赛功不可没。正是在这种竞赛的推动下,拾掇花园成为芬兰人的爱好和追求。为满足这种需要,在芬兰的大小商店和超市里还专门有出售花草种子和园艺工具的货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借鉴和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传统村落风景园林公众参与的促进,可以采用类似的竞赛活动方式,开展群众性的造园活动,鼓励村民自己动手,美化村落经营庭院,享受园居乐趣。除了各种传统节日,结合村落的人文历史、民俗风情、乡土特色,举办如花节、园节等节日和赛事,旨在于推进村民热爱园艺参与园艺,提高村民的造园热情和造园意识,增强村民的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并逐渐成为一种制度,成为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中实现风景园林目标的重要保障机制。
传统村落无论是概念内涵还是属性特征都表明其与风景园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必要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进行风景园林视角上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既要留住文化又要宜于人居,是传统村落和风景园林的结合点,也是传统村落开展风景园林的切入点和着眼点。传统村落文化积淀厚重、环境资源丰富、活动需求广泛,进行风景园林既有良好的基础又是非常的必要。基于风景园林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可谓是一个妙手回春的过程。通过风景园林,塑造村落美好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人居环境,营造一个使村民与游客都能够认同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活动空间,实现文化、居住、生态、景观、游憩等多项功能的和谐统一,使传统村落能够在保持自身历史文化特质的前提下得到持续合理利用和持续的旺盛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