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永,张福建,顾克冲,董 琼
(1.云南省罗平县林业局,云南 罗平 655800;2. 西南林业大学 西南山地森林资源保育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云南 昆明 650224)
林分消长动态通常是指林分蓄积、断面积等因子随着林龄的增长所发生的变化,是反映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森林资源面积增减数量、森林生长和消耗以及森林资源质量变化的主要指标[1]。林分蓄积量是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 是衡量群落生产力的重要指标, 反映着群落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2]。同时, 还联系着森林碳汇功能[3]。因此, 森林恢复过程中林分生长动态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客观分析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有利于预测各地森林资源的负责趋势,是科学经营森林资源和实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4~6]。本文以2007年和2015年两期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为依据,对比分析了罗平县森林资源消长动态,从而掌握森林资源变化趋势,为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规范森林经营和实现森林资源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罗平县位于云南省东部,地处滇、黔、桂三省结合部,享有“鸡鸣三省”、“滇黔锁钥”的美誉。东与贵州省兴义市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隔河相望,西南与师宗县为邻,西至北界分别与陆良、麒麟、富源三县(区)交接,国道324线、南昆铁路横穿县境,是云南通往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通道。地处滇东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上,地形地质结构复杂。境内最高海拔白腊山高峰2468 m,最低海拔三江口760 m。县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5 ℃,年降雨量1734 mm,是云南省四个多雨中心之一。全县国土总面积301800 hm2,其中林地面积157492.6 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18%;非林地面积144307.4 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7.82%。全县森林覆盖率37.16%。罗平总体上属于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针叶阔叶林带、由于地形的起伏、气候类型多样,在境内生长着多种多样与气候类型相适应的森林植被和植被类型,植物资源的种类十分丰富,有高等植物50科70属1000余种。
罗平县分别于2007年和2015年完成了2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两期调查执行的技术标准基本相同、调查方法基本相同及调查范围相同。具体为:在调查执行的技术标准方面,2007年调查时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为《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04年修订)》[7],2015年调查时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为《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2013年修订版的技术标准是在2004年修订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新的内容,其主要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不变。在调查方法上,2007年调查是利用空间分辨率为2.5 m的SPOT-5卫星影像图作为野外调查工作手图,用工作手图在野外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填写小班调查卡片,在室内进行矢量化、调查卡片的因子录入、统计等工作。2015年调查是利用空间分辨率为2.1 m的中国资源三号和高分一号卫星影像,野外利用平板电脑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小班属性因子录入,在室内进行统计等工作。
两期调查执行技术标准、调查方法、卫星影像分辨率基本一致,所调查面积相同,仅调查手段有差别,两期调查结果具有可比性。
2015年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301800.0 hm2,其中林地面积157492.6 hm2,占52.18%;非林地面积144307.4 hm2,占47.82%(表1)。
将前期调查小班数据与本期调查小班数据叠加进行空间分析,得出两期调查地类之间的变化情况,主要变化的林地地类主要有纯林、混交林、乔木经济林、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其它灌木林、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等,其它地类变化较小。其中:有林地面积比上期增加19469.8 hm2。主要是间隔期内全县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管护工作力度加大,使上期的大部分疏林地、灌木林地、人工未成造林地和宜林地变为了有林地,使其它相应地类面积大量减少;人工未成造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比上期增加9191.0 hm2,净增121.71%,年平均增加1148.9 hm2。间隔期以来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核桃干果基地建设等人工造林项目,老百姓自主在耕地上大力种植杉木、桉树、核桃等用材树种和经济果树。
表1林业各类用地面积统计变化
项目合计/hm2有林地/hm2疏林地/hm2灌木林地/hm2未成林造林地/hm2无立木林地/hm2宜林地/hm22007年141462.156855.41107.760821.87551.7741.314361.52015年157492.676325.2173.157003.416742.71148.66099.6增加值16030.519469.8-934.6-3818.49191.0407.3-8261.9净增率/%11.3334.24-84.37- 6.28121.7154.94-57.53
间隔期8年内林业用地面积增加16030.5 hm2,净增11.33%,非林业用地面积相应减少。其主要原因:一是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的实施和一些老百姓种植结构的改变自主造林;二是大力发展经济林,如种植核桃、经济果树等;三是发展速生用材林,比如杉木、桉树等。四是原未利用地通过管护现已变化为灌木林地面积为1693.5 hm2。从而使非林地减少,林地面积增加。
由表2可得出结论,罗平县2007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森林覆盖率28.3%,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18.8%,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9.5%。全县森林覆盖率最高为鲁布革乡53.3%,最低为老厂乡仅为14.8%。而根据罗平县201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森林覆盖率37.16%,其中,有林地覆盖率25.29%,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11.87%。全县森林覆盖率最高为旧屋基乡66.52%,最低为阿岗镇仅为23.34%。通过对比,调查间隔期内,森林覆盖率增长8.86%,有林地覆盖率增长6.49%,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增长了2.37%,全县森林覆盖率呈现稳步持续增长趋势。
表2 森林覆盖率对比变化
2015年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为5696120 m3,比2007年调查蓄积量4368110 m3增加1328010 m3,增幅30.40%,年平均净增3.80%。全县林木蓄积年净生长量318673 m3,扣除年消耗量97163 m3,年蓄积净生长量221510 m3,按间隔8年计算全县林木蓄积净增长量是1772080 m3,较本次调查的蓄积增加量1328010 m3大出444070 m3,基本相当,疏林地面积较2007年减少19720 m3,蓄积增长正常(表3)。全县林木蓄积量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种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控制了天然林的采伐,森林资源得到了良性生长;二是各年度人工造林绿化效果显著;三是前期调查的大部分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无林地,通过封山育林和加强森林管护等措施,使有林地大幅增加,森林蓄积量随之增加。四是农村替代能源推广到位,烧柴消耗大幅下降,减少了对森林资源的低质消耗。五是全县林木蓄积年净生长量远大于年消耗量,蓄积年净生长量超过了20万m3。
表3 各类森林蓄积动态变化
全县林地面积157492.6 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18%,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占林地面积的84.77%,林地利用率高。但全县森林覆盖率仅为37.16%,低于云南省2012年的森林覆盖率50.03%。
在全县乔木林(纯林和混交林)面积73818.5 hm2中,纯林面积68569.7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89.84%;混交林面积5248.8 hm2,仅占有林地面积的6.88%。优势树种单一,以杉木为主,面积为20141.9 hm2,占乔木林(纯林和混交林)面积的27.29%。其次为华山松,面积为11542.1 hm2,占乔木林(纯林和混交林)面积的15.64%。
全县林分平均单位面积蓄积74.3 m3/hm2,低于云南省110.88 m3/hm2,林分质量不高。天然林为61.5 m3/hm2,人工林为85.5 m3/hm2,人工林单位面积蓄积量高于天然林。
间隔期内,全县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等工程措施,有林地面积由2007年的56855.4 hm2,增加到2015年的74413.5 hm2,净增17558.1 hm2;全县森林覆盖率从2007年的28.34%提高到37.16%,增长8.82%。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为5696120 m3,比2007年调查蓄积量4368110 m3增加1328010 m3,增幅30.40%,年平均净增3.80%。森林资源保持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的同步增长。
全县森林群落结构有乔、灌、草等齐全完整,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在全县森林面积112136.7 hm2中,健康和亚健康的面积占全森林面积的98.42%,中健康和不健康的面积仅占全森林面积的1.58%。
全县森林(纯林、混交林) 面积38977.3 hm2中,森林群落结构为复杂和完整的面积占全县森林(纯林、混交林)面积的90.24%,简单的面积仅占全森林(纯林、混交林)面积的9.76%。全县森林在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净化空气等方面的生态功能较强,生态系统稳定。
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多种手段、形式多样的造林绿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继续巩固和实施退耕还林,持续推动“一退一还”政策的全面落实;抓好县域主要河道沿岸、水源地、交通干线、村庄绿化美化;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县范围内石漠化区域、陡坡地段实施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面抓好罗平城乡绿化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森林植被为主、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绿色生态屏障。
全面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和封育力度,持续促进全县森林资源在覆盖度和蓄积量得到“双增长”;依靠中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国家造林补贴等项目,提高林分质量、加大中幼林抚育、扶持社会造林,达到森林经营精细化,造林主体多样化的目标;依靠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建设项目,打牢山区生态基础,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有效促进林区治安稳定、社会经济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
实施好林地保护规划纲要,按照林地功能区划,层层落实林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加强林地动态监管;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加快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实现由数字管地向以图管地转变,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实现林业信息大数据管理模式。按照森林采伐限额下达指标,落实森林采伐管理工作;抓好公益林政策执行与落实、动态调整、管护效果检查,建立健全公益林档案,加强公益林成效考评;加大万峰山自然保护区与国家森林公园、湿地的建设与保护力度;强化森林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建立完备的森林“三防”体系,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职责,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行为,实施依法治林。实施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对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蓄积量2项指标开展动态监测;强化森林资源清查体系建设,增强对森林健康、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及经营状况的调查评价能力;建立和完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举报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对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
对相关林业产业发展目标及区域布局进行细化分解。形成科学、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把林业产业任务优先安排在群众基础好、对发展木本油料产业、速生丰产林认识到位、积极性高的地方,并以大户承包、小面积连片、零星栽植为主,引导农民科学栽种。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林地,坚持“谁种谁有”政策;木本油料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及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以集体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林农得到实惠为切入点,加大科技投入,并给予适当补助,加快建设步伐。按照以林为主、保护第一、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突出绿色、营养、特色的发展模式,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力度。
把具备典型性、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学校,义务植树基地,村寨创建为生态文明或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着力把生态优良、经济发达,条件允许的村子创建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扎实抓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在推进荒山造林、城市绿化、河道绿化、交通干线绿化的同时,同步发展城市和乡村绿化,加大城乡绿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传播生态理念,展现生态建设成效,反映全县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所面临的困难,为林业发展营造环境,为林业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加强生态建设成果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展、罗平生态摄影展、生态保护演讲赛等活动,扩大全民生态活动参与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手机终端等现代媒体,牢固树立全民生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