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省市密集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
2014年开始,新高考改革启动,上海和浙江率先试点,拉开了高考改革的序幕。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地作为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2018年相继公布了改革方案。而原本定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新高考改革的省份,部分推迟了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公布。
与第一批、第二批高考改革相比,此次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中,“3+1+2”模式成为第三批高考改革的最大亮点。“3+1+2”模式即由全國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多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对招生录取也做了要求。录取方面,多省份提出,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