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翔
摘 要:在当代,公平与效率齐头并进的发展才是健康的经济态势,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再次強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伴随着学者们关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不断探讨,网络化治理模式逐渐被认识和赞同,其理论也被运用于多方面的实践问题分析。脱贫攻坚是一场不能松懈的持久战,借以网络化治理模式这把长枪来辅助脱贫攻坚这场战役,或许能够将有所“疲惫”的这场战役转向新的制高点。
关键词:治理;网络化治理;扶贫
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点攻克深度贫苦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苦,做到脱真贫、真脱贫”。①可以看到,在过去的十几年,党和政府的辛勤谋略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国成功实现了7亿多人的成功脱贫。进展与阻碍同在时,思路的转换尤为重要。网络化治理模式的产生及发展,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以网络化治理的视角去分析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如何更好更快地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一、网络化治理的价值探寻
网络化治理理论的诞生离不开学者们的努力探索、离不开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根基、也离不开公共管理领域的社会实践。“网络化治理作为一种与等级制和市场化不同的新的治理模式,来自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的多元行为主体在一个制度化的框架中相互依存,为公共价值的实现展开联合行动。”[1]网络化治理理论的产生为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参考思路,为政府部门关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指出了一条新的路径选择。第三部门、非营利性组织等市场主体掌握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而公民个人作为社会事务的直接当事人,对于很多项目的内容其实有着更多的发言权和话语权。当政府、市场主体及个人共同处于一个网络体系之中,各方资源和信息得到整合,完成一项社会事务的经济成本与前之相比自然有所下降,同时效益会得到质的提高,网络化治理的经济价值便显现出来。
社会事务在网络化治理模式的运行管理过程当中,倡导各主体之间献言献策、共同协商、民主决策。多元主体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维系整个网络体系的共生共长的关键是其共同的目标——社会公共价值的实现。当整个社会主体都能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当中来,听取意见,充分提出自己的建议,并为最后的目标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实质上的民主自然就产生了。网络化治理模式所强调和体现的多元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沟通互动、共同决策充分彰显了现代社会我们所追求和期待的民主本质。
二、我国的扶贫攻坚之路
扶贫攻坚作为我国改革之初就确立的一项重大的战略部署,必须深刻认识到,现在扶贫攻坚仍然是一件“在路上的战略”。为剩下来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使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不再返贫是当前及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需要大力解决的扶贫攻坚工程重要事项。
过去三十年关于扶贫攻坚主要实施的战略措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首先是通过党和政府机关,出台各种扶贫文件,旨在以文件精神为指导,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大力推行扶贫攻坚工程的意识和紧张感。其次是加大资金投入,近些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国家及省级财政对于贫困地区人口的帮扶力度,采取资金直接到位、小额信贷优惠等各项措施资助贫困人口,对于部分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农户来说,更是直接的“政策兜底”。这样的政策资金投入自然能够在短时间内带来一定的效果显现,然而纯粹的类似于如此的财政补贴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国家财政对于扶贫工作的支持的形式和方式应该要“授之以渔”而不仅仅是“授之以鱼”。第三便是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立,如设立扶贫开发小组、扶贫领导办公室等,此类机构的设立基本上都是省市或县的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为主体,以其为扶贫攻坚工程的主要指挥和督导人员。扶贫机构的设立在整个扶贫过程中确是能够起到领导核心的带头作用,但是大部分的机构并不是特别深入的了解当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当地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举措,不能够因地制宜的促动扶贫。必须认识到,党和政府所要处理和解决的事项还很多,当政府来总揽一切扶贫事项,整个扶贫的过程中具体项目的落实必然会遇到时间上的阻碍,直线型管理模式的效率必然不会得到提高。
三、网络化治理模式下的扶贫攻坚之路
西方国家的污水治理项目及公共垃圾的处理等都吸收了公共管理领域的新兴理论,将网络化治理模式运用于这些具体项目之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效果。我国的扶贫攻坚工程历经近三十年的建设,在未来依旧有很大的余地需要消化利用,吸收国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运用于我国的社会发展之中不失为一条可取之道。
“网络化治理是使整个体系框架化,实现从平面层级到立体网络的转变。”[2]在扶贫攻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非营利的社会公益组织、私营企业及社会公众主要是贫困地区的群众等都要作为主体参与其中,各主体之间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维系该网络体系运行顺畅的关键是各主体所共同努力的目标——减少贫困人口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这四大主体所构成的网络体系中,政府的权力要进行下放,在进行决策、施行举措之前,要充分听取其他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地协商、讨论、沟通和交流,同时责任也要进行分担,各主体对自己所承担的义务都要负责。但是政府在网络体系的构成当中,依旧是核心主体,其需要组织协调其他各主体参与其中,并整合各主体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最大化的资源利用。除了对于一些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之外,不再进行直接的财政资金供给,政策虽然要兜底,但是兜底的标准要有所提高。当然,在扶贫项目中,国家财政的拨款资助还是需要的,但是具体的资助方式要结合当地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的具体项目安排来决定,资金拨款要能够体现能够对当地经济的带动性和资金效益的延展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在扶贫工程当中所体现的大部分为各贫困地区扶贫委员会等组织,该组织成员由政府内部人员、技术人员、企业代表人员及当地村民代表等共同构成,由当地居民民主选取产生,在扶贫过程中,对扶贫举措的施行享有投票权,同时监督整个项目的具体运行,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同时,其他依法正式成立的社会公益组织也可对于贫困地区给与一定的关注,必要时给与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人力、信息、技术资助,如以组织或个人名义资助贫困地区儿童的教育费用等。私营企业在扶贫攻坚工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极为重要的,只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不能取得一劳永逸的效果。扶贫工程中的企业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其一是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而服务的企业,如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耿棚镇灵台村的光伏扶贫项目,其光伏发电站便是由国家进行建设补贴,企业进行承办的设施项目,该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能源清洁,其顺利竣工不仅解决了当地百姓的用电问题,而且利用其差额利润每年还会给与耿棚镇的贫困人口3000元人民币的资助,该项扶贫项目的效益和扶贫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其二便是能够带动当地居民就业的企业,从大型的工业企业到小型的服装企业都属于第二种类型企业的范畴。此类企业在建厂投资之初,国家可依据特定的标准给与其一定的资金补助,在建设完成之后,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进行员工的招募,贫困地区的群众依靠就地务工的方式赚取一定的资金收入。在这一环节步骤中最大的阻碍是来自于企业的定位选择,此时就需要政府以政策导向来进行促动了。在企业进入之处,政府需派相关技术人员调查研究当地具体情况,以对可发展的产业进行标注,随后进行企业招标,给与进入的企业政策帮助和优惠。私营企业主自身可将对当地贫困地区的扶助建议向政府反馈,两大主体之间共同协商决策,不是只依赖于政府“单枪匹马”随便指定具体方案。社会公众(主要是贫困地区群众)作为网络体系的主体之一,其自身的主体意识首先要增强。社会公众在扶贫工程中所能够给与的力量是多种多样的,如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深入基层,争当大学生村官,给当地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贫困地区群众更要提高自身的脱贫意识,要主动脱贫而不能“被脱贫”,首先关于后代的文化教育要给与足够的关注,无论出现何种困难孩子的基本义务教育要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3]政府及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要牢牢抓住。“教育扶贫价值取向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关键。”[4]对待于在扶贫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扶贫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反馈,在关于脱贫方面的想法及诉求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前让政府及企业了解贫困人群的想法。贫困群众自身的脱贫意识强烈,其他主体的帮扶措施才能切实的履行和完成。
在扶贫攻坚工程整个的网络化治理过程当中,在确定好各参与主体、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后,还要确立使得各网络主体保持良好运行关系的网络机制。政府、第三部门、私营企业以及社会公众首先要确立一种参与的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要注意合作关系的建立,政府不再担任领导核心的权威指挥角色,但是运筹帷幄的掌控角色仍旧不能抛弃,其他各主体的优势资源需要政府进行统一的整合,各主体之间要进行工程举措的充分协商,选取最适合当地地情的项目来进行开展,同时在运行过程之中,也要时常进行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根据进展情况采取适当的策略。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商与合作是治理模式能够成功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主体之间从始至终要保持着相互信任的关系状态,无论在扶贫过程中是各项信息的交换还是小障碍的磨合,都要在信任机制的框架内进行。网络化治理模式之所以能够在当代被大多数国家所推崇和实践,也在于其最终所实现的实际上是共赢的局面,网络化治理模式下的扶贫攻坚战略最终所要呈现的也将是政府、第三部门、私营企业及社会公众四大主體所共赢的结果,扶贫攻坚工程的成功,政府是最大的成功者,其政府能力及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自然有所提升,第三部门的社会认同感必然得到提高,私营企业通过在贫困地区进行产业的建设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其产业利润及利益的获得自然是在计划内的安排之一,社会公众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毫无例外当然是最大的获益者,通过各主体间的合作与努力使得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能够切切实实的得到提高。
“扶贫攻坚、精准扶贫”是当前二十一世纪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儿,“网络化治理模式”是当前二十一世纪公共管理领域正在大力发展和实践的新的理论精华,将该模式内嵌于扶贫攻坚工程之中,一定会使扶贫战略获得大的突破。
[注释]
①十九大报告全文. 人民网. http://sh.people.com.cn/n2/2018/0313/c134768-31338145.html.
[参考文献]
[1] 戈德史密斯, 埃格斯. 网络化治理: 公共部门的新形态[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马杰. 产业精准扶贫实施路径研究——基于网络化治理视角[J].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 32(05):30-34.
[3] 文丰安. 新时代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及治理路径[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23-28.
[4] 刘长庚, 郑品芳. 论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对教育精准扶贫实践的指导[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32(06):1-6.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