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军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灵魂,是保障、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对新时代湖南乡风文明建设的情况作了深入调研,并结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实践与成效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委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坚持把推进乡风文明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乡风文明呈现新气象。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问卷调查显示,87.4%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地文化活动“丰富”或“较丰富”。衡山、醴陵等地的农民自办“乡村春晚”、广场舞比赛,长沙、湘乡等地的百姓节庆活动丰富多彩,央媒曾予以报道。移风易俗成效明显。许多基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大改善。几乎所有村都建有村部、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配置了简易文体器材,相当部分村有广场和戏台,醴陵市孙家湾等少数村甚至建了展览馆。全省创建省级达标美丽乡村344个、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21个,完成8200余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
乡风建设创出新品牌。长沙县打造了“孝、和、家、福、诚、勤、善、俭”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彭德怀元帅家乡湘潭县乌石镇积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全省性的“公共大戏台”“乡村大舞台”被中宣部作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予以推广,“雅韵三湘”“艺动四水”“欢乐潇湘”等品牌活动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
文明创建形成新模式。如湘潭县打造“一乡一品”特色文明创建模式。长沙县以奖代投孵化了300多家乡村本土志愿者组织、万余名志愿者。衡山、湘乡不少镇村以微信平台传播文明新风。
问题与原因
调研表明,当前湖南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存在一些尚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思想观念亟待转变。理想信念淡化,部分群众奉行“这主义那主义,唯有挣钱才是好主义”的片面不良倾向。集体观念淡化,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奋斗精神淡化,部分群众存在小富即安、“等靠要”等思想。
大操大办难治理易反弹。调研发现,前些年“人情宴”仍然繁多、彩礼负担沉重;丧事操办上多者几十万少者5万多,火化后仍然要土葬。虽有治理成效,但一旦放松,极易反弹。
不良习俗急需整治。封建迷信活动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甚至有非法传教活动。25.9%的调查对象将打牌赌博作为主要娱乐方式,春节期间更甚。
传统道德尚待弘扬。邻里关系矛盾增多,相互攀比、相互眼红现象突出。还存在富贵传家、功利传家等现象。过去习以为常的善良、诚信、淳朴等品质,到今天成了典型,成了感动。
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设施综合使用效益较低,不能满足群众需要。文化活动单一,有些内容不够接地气,“叫座”的、“捧场”的都不多。
文明程度还不平衡。由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实力、文化基础以及基层组织作用等差异,乡风文明建设地区差异大,发展很不平衡。
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认识站位不高。不少地方对乡风文明建设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软任务,不关乎大局,不关乎“帽子”。二是政策举措不力。许多举措操作性、系统性、科学性不强,更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以工作队伍建设为例,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在基层配备不到位,宣传委员任职模式五花八门。三是评价考核不实。乡风文明建设在绩效考核中权重不高,评价方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低,考核存在失真的现象。
思路与对策
乡风文明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铸魂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必须立足新湖南,贯彻新理念,实施新举措。
在总体思路上,要坚持党政主管、村社主抓、农民主体;坚持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立足抓小抓细、抓长抓常、抓实抓好,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在具体对策上,要在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抓住“关键少数”。重视“关键少数”,引导“绝大多数”,发挥“头雁效应”,是确保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发挥市县领导的指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坚决落实党管农村工作重大原则,制定出台省市县各级“乡风文明建设规划”,推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关键责任,发挥乡村基层干部的主导作用。把“治陋习、树新风”等工作作为乡镇及村支“两委”重要责任,对工作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发挥乡贤人士的劝导作用。倡导成立“乡贤协会”或“乡贤文化讲堂”等自治组织,推动村民文明素质提升。
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是有效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一是重视互联网新媒体。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等要求。二是重视传统媒体。让“大喇叭”(村村响)、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形式成为乡风文明建设“吹鼓手”、农民致富“信息港”、文化生活“欢乐园”、经济发展“助推器”。三是重视发挥节日、节庆、节会、节气等活动的渠道作用。利用节庆活动引导村民走出家门、融入集体、增进交往,提升村社居民文化自信,丰富村社居民文化生活。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健全的体制机制是确保乡风文明建设取得长效、常效与实效的根本。一是健全约束机制。建立自治激励约束机制,把村规民约与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即“一约四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德治约束机制,探索开展乡风承诺活动,建立村民承诺档案;建立法治约束机制,大力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二是健全评议机制。建立一支农村社会风气引领监督员队伍,设立“道德榜”“曝光台”等平台,通过“群众说、会议论、榜上亮”等形式,深入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达到好坏大家评、落后大家帮的目的。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重视各类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管理引导、阵地建设及经费保障,加快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产业兴旺,增强文明乡风建设的内生动力。
搭建活动平台。活动平台的搭建,既是文明乡风的建设内容,也是文明乡风得以展现的主要载体。一是搭建村民参与平台。完善健身广场、文娱场所等基础设施,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高使用效率。二是搭建村民展示平台。组织文艺表演、运动会、健身赛事等,让每一个村民都有“展示”和“出彩”的机会。三是搭建村民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农村学校、道德讲坛、农家书屋(图书馆)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的资源优势,鼓励村民参与学习,特别要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农村基层的宣传普及,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灵魂、把好方向。
发挥群體优势。调研表明,当前有三大群体在农村乡风文明建设中可以发挥特殊作用:一是“五老”人群,即重视并发挥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模范的作用和优势。二是妇女群体,即发挥妇女在家教家风方面对孩子、对配偶的积极影响,同时防止妇女群众参与棋牌赌博等消极性活动以及传销等违法犯罪。三是青少年群体,即发挥青少年在劝导和影响长辈、宣传和传承乡风文明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在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行为素养上下功夫。
落实保障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乡风文明建设的保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今后要在三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强化人才保障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村支“两委”班子、“三农”工作队伍等的建设。二是强化投入保障举措。广泛吸纳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积极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农民群众自筹资金或以投工投劳的方式参与建设,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等。三是强化考核保障举措。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全面的评价方式,使考核机制能真实有效反映乡风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全面形成湖南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