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所有者类型孵化器孵化绩效差异比较

2019-05-13 09:16何慧芳
中国科技论坛 2019年5期
关键词:孵化器背景政府

黄 攀,许 治,何慧芳

(1.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2.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33)

0 引言

与成熟市场经济体中孵化器发展历程有所不同,中国的孵化器最早都是依托政府机构创立,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具有浓厚的政府色彩[1]。为了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一些高校开始设立具有孵化器性质的大学科技园。2014年以后,民营资本成为孵化器建设的主力军。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统计,截至2016年底,民营企业孵化器占比达到48%,已接近全国孵化器数量的半壁江山。民营孵化器体制机制灵活,其孵化器运行更加市场化,应该是未来鼓励的方向和发展的重点。虽然民营孵化器的体制相对灵活,但在转轨时期,政府或国有企业仍掌握大量资源,政府或国有企业以及大学设立的孵化器也可能拥有一些民营孵化器不具有的资源。更为客观的观点可能是:申报主体所有制不同,其设立孵化器的价值诉求也可能不同,其孵化行为也会有所差异,每一种类型的孵化器都可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一个类型的孵化器适合所有类型的创业企业,每一种类型的孵化器都有自身适合的孵化对象。

现实中的孵化器孵化服务能力和绩效参差不齐,大多数孵化器同质化严重、盈利模式单一,更多是靠物业收入和政府补贴维系生存。中国孵化器已经走过规模扩张阶段,质量提升是未来孵化器必然的发展方向。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政府仍然掌握大量资源[2]。国有机构、高校和民营企业所掌握的资源不同,这点也是中国孵化器发展与成熟市场经济体的一个显著差异。对孵化器类型不同绩效表现差异的影响研究多为国外学者,因国情不同,学术界对所有者不同孵化器孵化绩效的研究关注较少。从孵化器的承办背景出发,探讨不同背景的孵化器的资源优化配置效率、运行效率等绩效问题,对于指导孵化器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97家广东省不同类型孵化器为对象,运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重检验等统计分析方法,从孵化器创办主体的背景出发,检验不同类型孵化器在孵化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方面的绩效表现差异,以期为推动孵化器提质增效提供决策参考。

1 孵化器类型与不同类型孵化器功能定位差异分析

1.1 孵化器类型研究文献回顾

国外文献关于孵化器类型的划分主要标准是基于孵化器的性质、运作模式、价值增值、投资渠道、扶持产业等[3-6]。Becker等认为,整体上所有孵化器均可分为营利型和非营利型两大类九种类型[7]。根据产权属性的差异,Grimald等将孵化器划分为大学高校所有孵化器、公司所有孵化器、个体所有孵化器和企业创新中心四类孵化器[8]。国内文献多从孵化器的投资主体背景、孵化对象、孵化产业技术、运营机制等不同角度进行分类[9-11]。如景俊海基于孵化器创立背景,划分为综合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虚拟孵化器和创投孵化器五种类型[12]。尽管现有分类标准存在多样化,但相关研究也具有一定的规律。从横向视角看,主要根据孵化器主办方的背景特征进行分类,如可分为政府或社区主办、企业主办、学术机构主办和多元主体混合的孵化器[9]。从纵向视角看,主要是根据孵化器提供服务内容差异进行分类。如Bruneel等于2012年同样依据时间序列将美国孵化器分为三代,并指出不同代际孵化器均涉及所有服务内容,但各有侧重[13]。朱云浩依据时间序列,将中国三十多年孵化器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专注 “硬增值服务”的第一代孵化器、专注 “一般性软增值服务”的第二代孵化器、专注 “专业性软增值服务”的第三代孵化器与专注 “网络化服务”的第四代孵化器[14]。

在中国,不同所有制主体意味着拥有不同的资源,而不同类型孵化器所提供的孵化服务功能也依赖于其掌握的资源。因产权所有者身份不同、投资创办主体的出身各异,均会对孵化器设立初衷和运作流程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各孵化器在最终功能和效能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影响孵化器绩效。也因此,本文对孵化器类型分类主要采用所有制差异,按照孵化器创办主体的不同将我国孵化器划分为政府主导孵化器、高校主导孵化器以及民营资本主导创办孵化器三大类型。

1.2 不同主体创办孵化器功能定位与资源禀赋差异分析

(1)政府主导创办的孵化器。政府主导创办孵化器是中国孵化器发展的重要特色,早期国内孵化器也基本上是由政府主导,由于中国优质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政府依然是孵化器建设中的主要力量[15]。这些政府主导设立的孵化器通常是由各地区科技部门、高新区管委会或国有企业等投资创办并提供场所,同时派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孵化器管理工作。此类型孵化器可视为政府职能的延伸,具有较强的政府性质。

在孵化器功能定位方面,政府主导创办孵化器旨在发展具有政府倾向性的新兴产业,或增加区域科技型企业数量,为区域经济增长贡献新增长点,即政府主导孵化器目标可能不在于追求短期内的经济利益,更多关注其服务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区别于其他类型孵化器,政府主导创办的孵化器往往孵化空间充裕、配套设施完善。由于有政府背书,较容易与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或高校等达成联合孵化协议,而且也相对容易获得各级政府的孵化器财政资助。以广东省为例,2016年在纳入火炬中心统计的孵化器中,政府主导设立的孵化器平均孵化面积最大,平均每个孵化器获得财政资助近500万,超过高校设立和民营企业设立孵化器的2倍以上。此类孵化器公益性的设立初衷也制约其市场化的发展,如在项目风险投资方面鉴于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考虑而显得严格、谨慎,同时孵化器运营体制也相对不够灵活,其从业人员受制度约束难以分享优秀在孵企业的成功收益,难以实现孵化器管理人员的激励相容。此外,作为政府扶持的促进科技创新的职能部门,政府对该类孵化器的孵化器绩效考核标准往往侧重于非经济指标,如入孵企业的数量、孵化器规模、在孵企业专利申请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等指标,容易诱发该类孵化器为了达标而盲目扩张孵化器规模。

(2)高校主导创办的孵化器。高校主导创办孵化器是由大学创办设立,主要使命在于促进高校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包含高校产业集团、大学科技园或高校直接设立的孵化器[16]。其主要特征是与大学有着紧密关系、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在孵化器功能定位方面,主要通过在校园周边创立一个有利于大学师生开展科技创新的组织环境以实现培育高校科技项目、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战略目标。高校主导创办孵化器的资源优势在于科研人才、创业导师和研发团队资源配备的先天优势,孵化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力较强,平均创业导师数量远超其他背景的孵化器,但市场化观念淡漠、服务意识低且缺乏经验。此外,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普遍较低、市场预测或推广能力较差、资本力量也较薄弱。

(3)民营资本主导创办的孵化器。民营资本主导创办的孵化器是民间资本出资建立并完全按照自愿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孵化器,具有市场化的经营模式、设立目标在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17]。民营资本主导创办孵化器多为创业服务或早期投资驱动,并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运作导向,具体表现在对孵化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是以项目可能带来的利润收入的多寡为标准。该类孵化器在利益诉求上显著区别于政府或高校背景主导的孵化器的社会公益性特征,带有非常强烈的市场化价值取向。其优势在于体制灵活,资本的 “逐利性”本能驱使此类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筛选更加严格,更加专注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新创企业,并不断改善自身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增强对潜在优质企业的吸引力。同时此类孵化器秉承市场化的运作规律,配合其他较灵活的方式帮助在孵企业成长以实现资本增值。在开展培训咨询、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渠道和机会等方面相比政府类和高校类孵化器有一定优势。此外,民营背景孵化器的根本目的是在于追求资本增值,除非依靠强大的产业财团或投资方偏好,才可能接受长时间孵化的优质项目,否则都将被视为不能 “造血”而被终止或被剔除,因此影响其对整个社会的创新贡献程度。

2 研究设计

2.1 孵化器绩效指标体系构建

学术界对孵化器孵化绩效评价的研究,并未形成明晰一致的评价指标体系。现有评价指标体系的提出往往因学者的出发点不同而存在诸多差异,例如从孵化器能力、孵化器效益、孵化器 “能力+效益”以及孵化器 “能力+效益+可持续发展”等视角构建的指标体系。在实践中,2013年颁布的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从孵化器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社会贡献三个层面对孵化器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结合已有文献对我国孵化器孵化绩效的研究成果[18-22],本文基于能力和效果两个视角,从孵化器的投入和产出角度,将孵化绩效区分为孵化器在孵化能力建设、创业、创新以及对社会贡献四个方面的投入和产出绩效,并构建评价孵化器绩效的综合指标体系及其测量方法,如图1所示。

鉴于孵化器创办主体的背景决定着孵化器的资源结构和设立目标。资源结构是孵化器进行资源配置与投入的基础,故本文从孵化器运营投入和投入程度视角出发构建孵化器孵化能力指标,该评价指标主要是对孵化器的自身建设情况和提供服务的能力方面的衡量,也是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并持续正常运作的能力指标的测度[23]。具体由孵化器规模、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开展培训咨询能力、投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开展合作能力以及孵化网络建设能力八个二级指标构成。

鉴于不同类型孵化器因创办主体不同而使其利益诉求各异,在孵化器运营过程中具体行为可能会各有侧重点,以致最终行为绩效迥异。为此结合孵化器公益性和非营利特征[24],本文采用3E模型,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层面对孵化器孵化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即孵化器产出效果和效益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孵化器的创业绩效、创新绩效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共包含九个二级测度指标。

图1 基于投入产出视角孵化器孵化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2.2 数据来源

广东省是孵化器发展的重要区域,本文以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调研对象,在广东省孵化器协会管理系统登记并记录的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中,项目研究小组于2017年初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成立年份不少于1年并已实现孵化器总收入的 “零”突破两个标准从中筛出150家不同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并随机抽取65家孵化器由专门的调研小组对其管理员进行面对面访谈。本文基于以上样本数据,并结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快报数据等二手数据,剔除部分因相关指标无效的样本,最终得到97家符合指标要求的样本。其中,政府背景主导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为36家,高校主导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为18家,民营企业背景主导创办的孵化器为43家。

3 实证分析

在进行方差分析之前,本文运用SPSS中正态性检验方法检验样本数据的正态性,结果表明17个绩效指标的显著性水平均符合方差齐标准。样本的数据结构基本满足独立性、正态性以及方差齐次性的要求,可以使用方差分析做进一步分析。

为了识别三种类型孵化器孵化绩效的差异性,本文借助SPSS统计软件进行了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结果表明,三种类型孵化器的四大类孵化绩效指标中,仅有三个二级指标差异性不显著,即孵化器类型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能力和孵化器单位面积上缴税金上差别不大。

表1 孵化器孵化绩效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注:***p<0.01、**p<0.05、*p<0.10,下同。

以上方差分析已识别出各类型孵化器存在显著差异的绩效指标,但孵化器绩效差异究竟是否以及因何种类型孵化器所导致的尚不明确。为此,本文接下来对样本数据进行Tukey多重检验以识别孵化绩效差异性如何受到孵化器类型影响。表2为借助Tukey多重检验方法在孵化能力绩效、创业绩效、创新绩效和社会贡献四个不同孵化绩效指标下三种类型孵化器的多重检验结果。

3.1 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孵化能力绩效差异分析

首先,政府主导创办的孵化器在孵化器规模(P高校型=0.000,P民营型=0.001)、开展合作能力(P高校型=0.059,P民营型=0.012)以及网络建设(P高校型=0.000,P民营型=0.001)三个方面相较其他两种孵化器具有更大的优势。可能的原因是该类孵化器通常能够借助政府背景的优势,以较低成本获取更多的建设用地,从而使其孵化面积相对较大。相比其他两类孵化器,政府主导型孵化器依托政府资源和信息获取渠道的便利性在开展政府类合作项目的能力尤为突出,具有更高的资源动态整合能力和建设孵化网络的能力。其次,高校主导创办的孵化器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设施建设以及投资方面在三类孵化器中处于领先地位。可能的原因是,高校主导的孵化器是依托学校研发实力,为实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而设立的,相比其他两类孵化器,该类孵化器在实验设备、检验设备或其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投资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最后,民营资本主导的孵化器,在开展培训咨询及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渠道和机会等方面相比其他两类孵化器表现尤为突出。这可能也与当下民营背景类孵化器通过 “覆盖率高、额度小”方式以增加投资成功率相关。民营资本主导的孵化器鉴于投资主体的灵活性通常为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其在孵企业获得孵化器基金或内外部资本融资或风险投资的比例达到了21.56%的水平,并与高校背景类(P=0.017)和政府背景类(P=0.021)孵化器存在显著差异。

3.2 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创业绩效差异分析

表3的分析结果显示孵化器类型差异对孵化器创业绩效的影响均显著,其中孵化器类型的差异性对孵化器在孵企业平均毕业率的影响最为显著。首先,新增入孵率是指当年孵化器新增加的企业数与企业总数之间的比例,是对孵化器内更新换代或 “换血”频率的反应,民营背景主导创办的孵化器显著区别于高校背景类(P=0.000)和政府背景类(P=0.009)孵化器。但是,民营背景孵化器在拥有较高的新增入孵率的情况下对应的在孵企业平均毕业率却是最低的。其次,在三类具体的创业绩效的表现方面,政府主导孵化器平均孵化时间用时最长(31.86个月),与其他两类孵化器差异显著,但政府主导孵化器相比其他两类孵化器又拥有最高的平均毕业率(50.46%)。这意味着,虽然政府背景类孵化器孵化项目用时较长,但其质量相对较高。最后,创业绩效指标测度结果中,高校背景创办的孵化器各项指标均处于中等水平,在平均孵化时间方面尽管与民营背景类孵化器差异性水平不大,而且其平均孵化时间仅比政府背景类少6个月左右,综合考虑其27.71%的新增入孵率,便可知高校背景类孵化器在创业绩效上活跃度相对较低。

表2 孵化器能力绩效指标的显著性分析

续表2因变量(I)类型(J)类型均值差(I-J)标准误差显著性网络建设能力政府背景高校背景民营背景高校背景0.0330.0080民营背景0.0240.0060.001政府背景-0.0330.0080民营背景-0.0090.0080.488政府背景-0.0240.0060.001高校背景0.0090.0080.488

表3 孵化器创业绩效指标的显著性分析

3.3 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创新绩效差异分析

由表4可知,在孵化器创新投入与产出的绩效方面,孵化器类型不同也存在显著差异。首先,由政府主导创办的孵化器的科研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与民营背景类孵化器相比都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政府背景主导创办的孵化器科研成果转化率最高,平均每个企业拥有2.45件知识产权数,而民营背景类孵化器仅为1.02件。同时政府背景类孵化器在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均值为5.71%,约为民营背景类孵化器的1.8倍。其次,由在孵企业R&D投入占比的分析可知,民营背景创办的孵化器相对政府背景类和高校背景类孵化器研发投入占比最低,各自R&D投入占均值分别为6.94%、12.65%及11.58%。最后,高校背景孵化器的科研成果转化率并不乐观。高校背景类孵化器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均值为11.58%,但其在孵企业平均拥有的知识产权为1.68件,只比民营背景类孵化器水平略高,且不存在显著差异。

表4 孵化器创新绩效指标的显著性分析

3.4 不同类型孵化器的社会贡献差异分析

从社会贡献视角对不同类型孵化器社会贡献绩效的显著性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三种类型孵化器单位面积所上缴的税金不存在显著差异,即各类型孵化器税收贡献程度是一致的,并不因孵化器类型的差异而存在较大的差别。三类孵化器在单位面积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民营背景类孵化器单位面积创造的就业岗最高,均值为38.73,而高校类背景孵化器创造的就业岗最低。由表5可知,民营背景主导创办的企业孵化器的孵化成功案例比显著高于其他两类孵化器,且其孵化成功案例比高达25.34%。而高校背景型孵化器的成功案例比排在最后一位。

表5 孵化器社会贡献绩效指标的显著性分析

4 结果讨论

基于单因素方差分析和Tukey多重检验,结果表明政府、高校与民营资本主导的三类孵化器在孵化绩效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孵化绩效是否合理,还需结合各类孵化器功能定位与设立初衷进行评价。为此结合三种类型孵化器功能定位与利益诉求,对各自孵化绩效进行进一步讨论与分析。

4.1 不同类型孵化器绩效特征与孵化优势

政府主导孵化器通常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较好的孵化硬件,在项目资源和服务中介方面比其他两类孵化器具有较大优势,在样本孵化器中,政府主导孵化器在孵企业申请获得各类研究项目的比例为3.29%,远高于高校和民营资本主导类孵化器。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政府主导孵化器有信息获取渠道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政府主导孵化器在对接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方面能力较为突出。同时,现实中许多地方政府都将新增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以及企业研发投入作为考核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指标,这也使得该类孵化器中在孵企业专利申请行为较为活跃,在孵企业研发强度较高,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也较多。但受到体制机制制约,该类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投资孵化方面有一定劣势,孵化器的盈利能力整体较弱。相比而言,政府主导的孵化器较为适合有一定发展规模的新创企业,可以为其提供成本较低的孵化场地,在对接各类政府资源方面也有较大优势。同时,政府主导孵化器较好地体现了政府推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意志。

高校主导孵化器依托高校科研平台,在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显著优于其他两类孵化器,对样本孵化器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该类孵化器在创新绩效上与其他两类孵化器并无显著差异,对应的创新绩效产出却处于中等水平,这也反映出高校类孵化器从投入效度和产出效果的角度来看效率有待提高。以广东孵化器的实证结果表明,高校类孵化器在孵化器绩效的四个方面表现相对平淡。可能的原因在于:虽然高校类孵化器设立的初衷促进高校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但高校孵化器也存在类似政府主导孵化器一样的体制机制制约,缺乏市场灵活性,同时又不具备政府主导孵化器较强的政府资源,以致其在孵化网络建设、投融资能力以及各类市场化绩效指标表现中较民营背景类孵化器落后。

民营资本主导孵化器是盈利导向,因此在创业培训和投融资服务方面优势比较明显,同时,该类孵化器 “逐利”的特征也使得对入孵企业选择上更加注重入孵项目的市场前景以及房租支付能力,在孵企业迭代更新快、孵化时间短。对于那些在短期内可实现巨大成长收益价值的入驻项目,依托较强的培训咨询能力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对看重的项目分配更多的孵化资源以实现资本增值,在样本数据中,在孵企业获得孵化器基金或内外部资本融资或风险投资的比例达到了21.56%的水平,显著高于其他两类孵化器。该类孵化器会在市场中寻求更多增值性较高的孵化项目并予以深层次的创业辅导以分享初创企业带来的巨大成长收益。

以广东省97家不同类型孵化器为样本的实证表明,在孵化能力方面,政府类孵化器最优,民营类孵化器其次,高校类孵化器孵化表现稍弱;创业与带动就业能力方面,民营类孵化器最优,政府类孵化器其次,高校类孵化器孵化表现稍弱;在孵企业创新表现方面,政府类孵化器最优,高校类孵化器次之,民营类孵化器表现稍弱;在社会贡献方面,民营类孵化器最好,高校类孵化器次之,政府类孵化相对较弱。

4.2 讨论与启示

提质增效是孵化器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以广东省为例,政府对孵化器的财政补助额度与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这种政策设计的初衷虽然是鼓励孵化器更加注重孵化绩效,但由于不同类型的孵化器都有各自优势,并不是所有孵化器都是以盈利为导向,用统一的孵化绩效指标体系评价不同类型孵化器,不利于发展不同孵化器各自的优势。总体而言,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功能与作用可以区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需要结合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功能定位设计差异化评价机制和资助政策,差异化绩效评价与扶持方式有助于激励不同功能定位的孵化器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主导建设的孵化器仍将是孵化器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政府主导的孵化器应该在选择入孵企业上有所侧重,需要更加关注符合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新创小微科技型企业,利用政府资源优势,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引导政府资金扶持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企业。同时,允许政府背景的孵化器进行持股孵化,设计管理层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高校背景孵化器需要回归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桥头堡作用初衷定位,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引入多元化资本,以市场化原则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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