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刘晨曦
它是爸爸捡回来的一条流浪犬,刚来我家的时候,毛茸茸的全身,脏兮兮的,像一个邋里邋遢的小刺猬,令人生厌。
我给它取了一个名——“球儿”。没过几个月,球儿就长成了修长的身形,棕黑的毛色,看上去很健美。
不知道它哪里修來的福,让一向不喜欢猫狗的我竟然喜欢上了它。
虽然它出生卑微,但它恪守着作为一条家犬的本分,成为主人忠实的护卫,从这一点来说,无可挑剔。
小年夜那天晚上,我去村西头的亲戚家吃饭。看着大人们酣畅淋漓不罢不休的酒局,我只好自己先回家了。
怕走夜路的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球儿来到了我的脚下。爸爸一副微醉样子,看着我说:“就让它陪你回家吧。”
唉,毕竟是一个六年级的男孩子了,碍于面子,我只好点了点头。
乡村人家,都有饲养小动物的习惯,一是为了看护宅门,二是为了增添些生趣。
一路上,家家户户的小家伙们都时不时地出来狂吠几声,不明白它们是招呼呢,还是挑衅。
好斗的狗还是会有的。走到半路的时候,一条大黑狗从院子里猛蹿出来,朝着我张牙舞爪地狂叫着,大有一副向我扑上来的架势。球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在了我和黑狗之间。它们互相狂吠着,不知是骂架还是理论。最终,言语不合,开始撕咬起来。我惶恐不已,从体格上明显处于劣势的球儿,怎能斗得过这条黑狗呢?
可是没有料到的是,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黑狗自己逃开了。
于是,球儿,像一个胜利的勇士那样,朝我摇了摇尾巴,大模大样地在前继续为我开道。
说也奇怪,自此以后,后面路上的那些家犬都不再耀武扬威地乱吼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为了表彰它护卫主人有功,我给它改名为“阿勇”。
阿勇,有你真好!
(指导教师:曹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