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新规简化跨境企业财务运营打通跨境资金池?
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并修订《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其中,《规定》指出,跨境资金池内资本项目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但银行仍然需要做好展业。
点评:资金池的描述从此前的“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改为“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这一细微变化,或许预示着本外币资金池大统一的时代即将到来。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将定期披露净稳定资金比例
3月19日,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下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至少按照半年度频率披露最近两个季度的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同时,《办法》要求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银行(简称高级法银行),在定量信息方面,按照模板披露净稳定资金比例各项目折算前和折算后的金额。对于非高级法银行,《办法》采用简化披露要求,仅对净稳定资金比例及其分子(可用的稳定资金)分母(所需的稳定资金)期末时点数值提出强制披露要求。
点评:净稳定资金比例监管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这一信息披露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银保渠道监管将变革:评级最低银行不得开展保代业务
3月21日,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已草拟《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小范圍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整合以往多份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主要对银行业兼代理机构准入和退出、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和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旨在解决销售误导和手续费违规支付等突出问题。
点评:“银保监会‘三定之后,可实现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