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道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一直被肯定,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发展,各级各类学校也以不同的形式开展过劳动教育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经验。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指出,“加强劳动教育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提出了中小学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实施环节和保障机制,为开设好劳动教育课程提供了政策支撑。但是,《意见》发布过去了三年多时间,“劳动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的窘境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观。如何突破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的瓶颈?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澄清劳动教育概念,突破课程理论薄弱之困
劳动与教育的疏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受不同时期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限制,劳动的概念也时常遭到曲解、误读,以及形式化、扭曲化和单一化掩蔽了劳动的本真意蕴,甚至导致劳动教育蒙上尘垢。
在学校,教师用劳动来惩罚学生,达到规训行为的目的,或者将劳动作为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手段,或者将劳动教育沦落为仅仅是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技能。
鉴于以上劳动教育发展倾向和我国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推进,劳动教育课程名称以“劳动技术”“劳动与技术”“劳动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通用技术”“劳动教育”等在不同时期或同一期时不同学段出现,给中小学造成了“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之感。当前,究竟应如何理解中小学劳动教育?
《意见》明确指出:“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劳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和劳动能力。由此,笔者以为,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名称以“劳动教育”较为贴切。“劳动教育”中的“劳动”是指劳动实践或劳动技术实践,“劳动”是劳动教育的载体、手段或方式,而“劳动教育”中的“教育”是育人,是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目标——提升学生劳动素养。简而言之,“劳动”与“教育”犹如“术”与“道”的关系,二者相生相融、互为依存,否则,劳动教育课程就又可能沦落为“规训教育”“品德教育”或“技能培训”。
重塑劳动教育价值,突破课程目标游离之惑
我国古代就有“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关于劳动的论述与评价。在欧洲,“劳动(labour)”一词也从词源学上演义,也与“痛苦”“厌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资本主义所谓的普适价值观以及多元文化涌入国内,一种“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思潮在众多人的心里扎根。从而使人们鄙视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劳动,特别是体力劳动,歪曲了劳动的本质,忽视了劳动的应有价值。
由此,中小学劳动教育在历史残余思想与现代思潮的交织影响之下,在没有群众支持的根基之上徘徊不前,更鲜有学校深入研究劳动教育的价值,其课程也成为摆设。
如何改变现状?重塑劳动教育课程价值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是从自然界向人类社会过渡的中介,劳动是揭开人类历史之谜的钥匙。《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由此,我们可以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的三个维度去探讨劳动教育的价值。
中小学劳动教育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具体来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在帮助学生获得基本的劳动认识和技能过程中,促使学生体悟劳动与自然、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领会“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历史”的基本精神;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了解并认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崇尚劳动价值,追求劳动创造,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反对“不劳而获”“投机取巧”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劳动成果的卑劣行为;积极参与劳动过程,获得“劳动创造幸福”的情感体验;牢固树立劳动最幸福、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
完善劳动教育体系,突破课程地位摇摆之囧
纵观我国中小学教育发展过程,虽然始终将劳动教育作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是就具体实践来看,劳动教育自始至终处于被边缘化、被融合、被异化的地位。
从历次国家层面教育改革政策性文本表述中看,“德”“智”“体”始终被作为培养目标,“美”存在一些起伏变化。“劳”仅在198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中确定为培养目标。在1992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文件中,“美”与“劳”在“培养目标”中被“诸方面”所替代。很明显,劳动教育在培养目标中的“地位”被弱化,极不稳定。劳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往往只处于“副科”或只是融入其他学科之中作为学科目标。
虽然在国家层面某一时段曾要求劳动教育在中小学以“课程”的形式出现,教育部也于2001年颁布《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将“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四大领域之一列为正式课程,但未曾单独发布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指导纲要或课程标准等指导课程建设、实施的文件,各地各学校并未落实到位,更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科学的劳动教育课程教育体系。
各地各学校在落实劳动教育课程的过程中,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将课程排入课表,就是以校园清洁大扫除、班级卫生等简单的内容替代劳动教育,或者用家庭劳动替代学校劳动教育。从而形成了“有名无实”“简单技能”“家务劳动”的学校劳动教育课程,更不谈形成区域化、校本化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如何突破以上“瓶颈”?
《意见》强调:“用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圍”。由此,在国家或省级层面可以研制、颁布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标准或课程指导纲要,更进一步明确课程目标、内容、实施方式、学业质量标准以及评价方式等,指导学校劳动教育课程校本化实施;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劳动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教育科研机构要加强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研究与指导,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引领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发展,丰富课程理论,完善课程体系,稳固课程地位,提升课程质量;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辅之以开展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和鼓励家务劳动,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其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