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贤才
【摘 要】明清天柱移民研究,对于清水江流域移民研究、清水江文书文化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从更加宏观的视野上去了解清水江地区的人文地理、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历史文化教育以及历史沿革的变化。天柱移民在整个清水江流域地区,具有典型性和独特性,不管是从天柱移民的类型,还是移民群体的来源来说。因为天柱县独特的地理位置,靠近湖南怀化地区和两湖地区,在历史上也曾属湖南靖州的管辖。天柱移民文化研究,对于了解贵州苗、侗族基本村落社会成员的构成、研究明清时期移民进入贵州苗族、侗族地区族群分布情况、移民与当地民族发生的矛盾冲突、以及去了解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各民族是如何彼此和谐共处的都有重要研究意义。
【关键词】移民研究;苗侗民族大起义;军屯;土地
天柱县位于贵州省东部,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所辖县。天柱县位于黔东湘西结合处,清水江下游,介于108°55′E~109°36′E,26°42′N~27°10′N之间。与湖南省新晃县、靖州县、会同县、芷江县及贵州省剑河县、锦屏县、三穗县接壤,是川渝黔通往兩广、江浙的重要门户,素有“黔东第一关”、“中国重晶石之乡”、“贵州高原黄金城”、“中国观赏石之乡”之称。天柱县辖10个镇、6个乡。315个村民委员会,11个居民委员会。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天柱县总人口34830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凤城镇52194、邦洞镇37512、坪地镇18081、兰田镇26614瓮洞镇18013、高酿镇27487、石洞镇25464、远口镇23944、坌处镇13902、白市镇30607、社学乡19478、渡马乡16904、注溪乡5008、地湖乡3899、竹林乡13395、江东乡15800”。
一、天柱建设沿革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始设天柱守御千户所,属湖广靖州卫;镇远府:明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析思南宣慰司地置府,辖偏桥长官司、施秉长官司、金容金达长官司、邛水一十五洞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布政司。清朝建立之后,沿袭明制,续置镇远府。“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置天柱县,县署设在凤城,朱梓为首任知县,划出会同县的汶溪所、江东里和绥宁县的远口里、镇远巡检司(六池)、江东巡检司并入天柱县,属湖广布政司靖州;崇祯十年(1637年)迁治龙塘,改龙塘县,不久回治天柱,仍复天柱县名。十二年(1639年)改隶镇远府”。“康熙二十二年(1683),湖广所属镇远卫、偏桥卫划归贵州、隶镇远府。二十六年(1687),撤二卫,以其地分别并入镇远县和施乗县。雍正六年(1728),贵东道由平越移驻镇远。七年(1729)十二月,置清江厅府分“理苗同知驻清江。十年(1732),设清江镇,驻总兵把守。十一年(1733)增设台拱厅,隶镇远府,移清江镇同知、总兵驻台拱,清江厂改设协,驻副将,置“理苗通判”。“十二年(1734),天柱县由黎平府拔属镇远府”。“乾隆二年(1737),改镇远协为镇远镇。三年(1738),镇远府隶古州道,思州府玉屏、青溪二县来属,次年还隶思州府”。“嘉庆三年(1798),黄平州求远府。清朝末年,镇远府领清江(今剑河县)、台拱(令合江县)三厅,黄平一州及镇远天柱、施秉三县”。
二、明清天柱移民类型
天柱县是苗侗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少数民族人口占总能人口的80%以上。然而从改县大量的族谱当中来看,几乎所有的清代和民国时所修的苗家、侗家族谱都声称自己的祖先来自外省,追述为汉族,这些家族谱中都有一段汉族祖先的移民入黔的故事。其叙事模式主要有军事移民和民间移民两大类型,任流传着江西吉安府太和县朱氏巷子的移民传说。总体而言,元明时已军屯移民为主,清代时已民户移民为主。
(一)商业移民
天柱县地理位置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移民历史上的特殊性。它和湖南的湘西地区接壤,清水江从天柱县流入湖南境。湘西地区包括靖州、辰州、和岳州府石门县及其以西的部分。从地形上来说湘西地区处于学峰山和武陵山之麓,二山之间有沅江出,而清水江正是沅江的重要支流。天柱《龙氏六公宗谱》记载,“其始祖龙公讳腾汉,字升云,原籍江西吉安府太和县东关人氏。明洪武年间,因商入黔抵清水江,见其山川秀丽,风俗淳朴,系前朝先人域(指上述龙氏“五大公”之宗旺公)调升镇守之地,遗泽犹存,遂定居于清水江柳富赛自(今属剑河县)。由于久居“夷地,习俗所染,“变汉语而侏离,易冠裳而左衽”,其子孙遂化为苗族或侗族。腾汉公生九子,散居于天柱、锦屏、三穗等县。其中第八子再谊公,字君道,徙居天柱富虫寨,为天柱高酿镇上花村等处龙姓一世祖,至今已繁行约5000人。再谊公生二子:正忠、正。长房正忠生三子:通夫、通士、通贤;次房正怒生三子:通常、通经、通权。这便是天柱高酿龙氏六公的起源。由于长房后商在明投靠姚提督军门,屡次立功,蒙赏冠带,遂改为姚姓,于是遂有伯仲氏之分。长房正完十ー年(1593年),富虫寨“苗西”龙傅良曾挟持汉民为人质,要求建县。明万一五年(1597年)朝廷批准天柱守御千户所改所建县。
天柱坌处,《五姓亭碑序》记载了五姓先祖从江西迁徙到清水江并购买坟地的史,“清同治十年,万、喻、黄、彭、徐五姓之先祖同系江西籍,供奉许仙真君,因谋生计商贾至坌处落籍,繁衍子孙,立足黔地。五姓先祖集资承买王姓土名湖广公山上边播地一团,作为五姓世代老人之墓葬。”
天柱高酿《龙氏族谱》记载,龙湖“于元世祖二年庚辰由大龙经商抵天柱,寄居岩寨”,其子孙相继迁至高酿界牌、廓定、地良等处。以这些为代表的移民群体成为了天柱移民的一部分。
(二)躲避政治迫害
明代移民史上,由东部向西南地区的移民最引人注目。西南地区的移民涉及的地区广阔,据天柱八甲《杨氏族谱》记载,八甲杨氏为隋文帝杨坚长子杨勇之后。宋朝时有杨邠,与平章左右兼理朝政,为政专务苛细。后以过于专恣,被皇帝所杀。族人子弟为避免被灭族,潜身远隐。邠子葵,易杨始为钱姓,埋迹武陵之青鱼湾,扁舟垂钓。延至元代复还原姓。“祖籍江南应天府风县人,家住剑阁楼前猪市巷,葵要砺,砺生发,发生再琳,再琳将生子魁,魁生四子:拔章,天平、洞天,虎威,由湖南靖州飞山脚移居天柱邦洞中高野、岩脚寨居住”。明洪熙元年(1425年)于黔省聚均坳会劈吉器分与四子。长房拔章始居下高野;二房洞天始居与蓝田黄家寨:三房天平始居杞寨;四房迁湖南芷江四路铜鼓寨。
湘黔边吴氏始祖吴盛,原籍江西卢陵(今吉安)县安唐三里人,南宋理宗時任大理寺丞,以言事忤逆权贵,遂弃官避于湖广靖州会同县远口(即今天柱县远口镇)居住。据其家谱《吴盛传》所记,“吴盛任南宋大理寺丞时,得罪奸臣贾似道,遂弃官回江西吉安县原籍。淳佑年间,吴盛为避贾似道继续寻鲜追害,遂携妻彭民,子八郎举家西迁,进入苗疆,在荆湖北路靖州会同县远口(今求贵州省天柱县)安家落户,置田200余顷,载税粮600余石,世称吴半州”。迄今吴氏已繁衍30余世,人20余万,分散居住在黔东南、湘西、桂北四川等地。其中远口镇、地湖乡的吴姓最集中,为黔湘桂边境数十县吴姓的发祥地。
由此可考,天柱县的民间移民很早就已经开始了逐渐表现为从清水江下游地区向苗疆腹地迁徙,而清朝雍正年间大力改土归流以后,移民越来越多。据《黔南职方经略》的不完全统计,“到清朝道光年间,清水江流域的移民有13977户但可惜的是没有天柱县的统计”。
(三)明清平定天柱地区苗侗名族起义留驻人口
明清时期,清水江流域时常有苗民、侗民起义事件发生,民间谚语有“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之说,军事移民就是为镇压少数民族起义而来的,军事行动结束后有的就在当地居住下来。
明清的改土归流并没有使这些地方平静下来,天柱三门塘(刘氏家谱)记,“刘氏原系山东东临清县人,刘旺系天柱刘氏始祖,明初因入作战军功卓著,被加封“昭勇将军”,此乃三门唐刘氏宗祠上“昭勇将军”匾额之由来。《刘氏族谱》记:“仕明洪武:初年时赤符方握、烟峰未静,乃能竭力戎行,扫除丑掳,战胜攻取,续着一时,初授常山左卫指挥同知、水乐九年,逐寇讨贼,军功再茂,加封昭勇将军。妻赵氏浩封淑人,之符券,世袭指挥使。此刘氏发祥之肇始也”。宣德八年,二世祖源初袭前职,调铜鼓卫掌印指挥使,携家授田,以居天末苗,资其弹压,此刘氏迁铜之由来也。
天柱《陶氏族谱》则记载说,其人黔始祖陶清奇“于明洪武年间由江西受勒征苗,遂留寓贵州”。陶氏后裔于明宣德二年(1427年)迁居天柱,后散居天柱瓮洞、蓝田渡马,剑河南加、天培等清水江流域地区。
天柱(郑氏族谱》记载,“其入黔始祖为郑保。郑保原籍福建,奉明大祖命征,多功,抚镇屏溪(今贵州省玉屏县),袭封七代。子有二,长子世居屏溪:次子徙居南楚贡溪,生亚绪、亚禄,复迁柱邑(天柱县)四图里上高也。日后人文鼎盛,户口日增,其子孙便又分居邛邑(三穗县)等处”。从以上的几个族谱中我们可以得知,其入黔始祖多为中央政府为了平定天柱等苗疆地区苗侗名族起义留驻人口。
(四)民间移民
除了军事移民以外,民间移民的数量也相当多,其身份有逃难或租佃移民、商业移民、逃避政治迫害而选择迁进来的。一般来说,天柱所在的苗疆地区为少数民族的居住地,在改土归流以前,虽有一些汉人流入,但都属于零星的人口迁移,主要是汉人向少数民族地区的迁入,由此构成了少数民族杂居的的西南地区移民运动的特色,清雍正五年天柱由属湖南湘西地区的靖州划归贵州属黎平府,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使得从前被汉人视为禁区的山地,依靠清水江便利的航运便成为了外来移民人们的沃土,移民运动由此展开。
天柱罗氏始迁祖名快良,原居江西吉安府吉水县螺系巷,夫人马氏。其谱序记载:“良公旷观宇宙,遍阅列国,闻得湖南黔境地腴烟稀,指手安界,插表管业。于是与妻商量:唯离江西梓里,水行乘舡,山行乘辇,择地而迁焉。来自永乐二年,先落业靖州天柱下,后徙波洲、晃州、长茅岭、侯家湾、九牙、楞寨等处。斯时也,树林荫翳,罕有烟村。熊罴异梦,嵩岳降灵,产生一子。”夫人马氏临盆之际,渴思井水,闻得田鸡声,因对丈夫快良说:此鸟居水边,尔往观之。经过荒田三丘,果有井泉,因而为儿子取名三田保。戒子孙不食田鸡。三田保便为罗氏入黔一世祖。
天柱楞寨杨姓始祖为天保。天保之父杨康,于元末明初由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徒居湖南靖州飞山,又迁古州(今贵州榕江县)八万。生二子:天应、天保。“父子由古州行至天柱兰田楞寨,是时正值盛夏,烈焰当空。弟日:渴甚,非天莫保。兄曰:天若有情,祈之必应。乃执杖凿地,清泉涌出,遂解兄弟之渴”。故兄名天应,弟名天保。至今楞寨中有一井“天应井尚存。从这两个族谱中我们可以看到天柱移民人口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民间移民,他们也成为了天柱移民中的一部分。
三、明清天柱移民的原因
从元末明处到明末清初清水江流域都发生过较大的战争,受自然灾害以及战乱的影响,西南地区人口下降严重。到了清代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中央集权的强化以及统治者推行的各种有利人口增长的措施,从而使得苗疆地区人口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
(一)战乱和天柱人口的减少
战争带来的伤亡往往加剧了更多人口的减少,侗族地区爆发的反抗封建王朝的斗争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主要的原因是封建王朝的统治直接影响到了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所以,侗族人民就必须团结起来进行反抗。
明王朝为了现固这一地区的政权,加强军事统治,推行“拨军下屯,拨民下察”的残酷政策,插标占地,把侗、苗各族人民驱入穷乡僻壤,人民生活异常痛苦。这激起了侗族人民的反抗,其中吴勉起义影响比较大。侗族民间有这次起义的古歌传唱(有的又叫款词),内容有起义的原因、起义的过程、吴勉的形象等等清廷镇压苗族大起义是很残酷的。雍乾起义失败后、杀戮十之七八,数十寨无一人。苗族人民被杀围困饿死者不下三十万”。乾嘉起义,苗族起义军以十省十八路清军,除少数人投降外其余全部战死。咸同起义,同治陛下下诏谓:务必根诛,凡湘、川军所到之处,苗族青壮年多被屠。大起义失败,带来了民族的大迁徒大流动大逃亡。大部分往西逃亡,而进入云南、四川和广西等地,有的甚至流徒至东南亚。还有一部分人往北迁徙和逃亡。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至乾隆元年(1736年)五月,古州(贵州榕江县)苗民在包利领导下,反抗朝廷剥削压迫的武装起义。雍正四年(1726年)至九年(1731年),清朝收复贵州省苗族4万户,开辟了土地二三千里,几乎是当时贵州全省的半数。这些地区从不属于中央管辖,互相不统属”治理杂乱到有设官建治管理,显然是有利的推动了社会进步。但是清朝官军驻扎该地后,无计划、无休止的修城、建署、开驿等,大量无偿役使苗民,加之繁重的赋税和各种名目的摊派,给苗民带来沉重的负担。苗民不堪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反抗情绪日益高涨。清廷调派十万大军前往镇压,次年叛乱结束。清军剿灭苗寨八百有余,凡经附逆之的苗寨,逐一清查人口,有十去其二三者有十去五六者或八九者。苗疆大量人口的消亡,为两湖地区、江西等地区移民群体的进入创造了条件。
(二)改土归流与天柱人口增加
秦汉時期,中央王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统治”政策,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本民族事务,允许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且每年只是名义上的给中央上缴一定的赋税,这是土司制度的维形。到了宋代,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中央王朝在边疆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任用流官协助边疆地区少数民族首领共同管理边疆地区。宋代土司制度开始出现,明代土司制度盛行,明末清初,土司制度的弊端暴露,开始瓦解,改土归流逐渐取代土司制度。明清之前,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的统治采取“羁縻统治”政策,到了明清之际,“羁縻统治”转变为土司制度,地方土司仍有较大的自主权。明未清初,特別是雍正时期,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的控制加强,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改土归流的重点区域是黔东南的苗民聚居地,改土归流即改变以前的土司制度,放弃世袭的土官变为中央可以自由调任的汉族官员流官。这些疆界的调整既为了使事权归并,便于治理;也为后来开辟“苗疆”,建立流官统治和大规模的汉族人员移民提供了必要的政治上的准备。
从明后期开始,由于王朝势力的逐步介入以及木材采运的次数逐渐增多,清水江地区出现了商业发展的契机,尤其是下游地区。主要表现在“场市”的普遍设立和交易的扩大,一些以清水江干支流便捷水道为依托的沿江集市逐步兴起,数量不断增加并分布不断扩大。所谓“场市”,又称“场集”“集场”“市场”,意为“日中为市,交易而退。村落之有场市,方言曰赶场,日赶集,日赶庙,目赶会,日赶墟,日赶市”。清水江中下游地区场市最早的是在天柱县,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开设,沿清水江有新市(今)清江(今)、新民(对岸)远口集镇,三天一场。又增开竹林、大样、汉赛、甘洞、摆洞,大段、社学、织云、坑头、坪地汶溪、江东等集市定五天一场,沿袭至今。到清末,天柱的“村落之间,乡城之地,英不负舟载,隶我宇下,勿谓持筹探算中无关经济也”。天柱的场集有28个,其中远口最为繁盛,“惟远口地广烟稠,为巡检分防所,临清水江,商贾苯、百货流通,场集为最”。杉木、茶油、油为主要交易商品,外省和各地商人在远口从事贸易的人众多。
四、明清天柱移民的影响
随着大量移民潮的来临,汉苗冲突和移民垦植的矛盾突出了。苗疆实际上是以苗族和侗族人口为主体的的土著居民,虽其中也有一些从明代卫所时期留下来的汉人,但这些汉人的人口数量却是极少的。“土人只如省籍、厅籍之别,今如来他处者,即谓之客籍,久而著籍所谓之土籍”。所谓省籍者可能为撤销之卫所人口,而厅籍者,则为改土归流以后的编入的苗民。就黎平府的苗疆而言,“汉族移民的数量不及当地的苗民土著。汉族人口的迁入不过是在部分人口的补充”。如果一个地区的外来的移民数量超过了原居住地的土著人的数量,那么久意味着外来的移民开始具备了和土著对抗的力量,再或者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可以较大影响土著了,反之亦然。
(一)土客矛盾冲突
明清贵州土司虽多,但大多数土司如贵州宣慰司安氏、播州直慰司杨氏已在明清的改土归流中被剪除干净。其余势力稍小的土司在康熙年间也已大都臣服,不存在土司势力与中央政权的有力对抗。只是在贵州崇山峻岭之中,还存在不受土司辖制的苗族人口。鄂尔泰在《改土归流疏》中说“贵州土司,向无错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而苗疆四周几三午余里,千有三百余赛,古州(今榕江县)距其中,群砦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今湖南),右有都江可南通海,皆为顾苗蟠据,梗隔三省,遂成化外。如欲开江以通黔考,非勒兵深人,遍加剿抚不可。此贵州宜治之边夷”。这一区域位于黎平府东、都匀府东、清水江与古州江(都江)之间的古州地区,即今所称的苗岭山区。贵州改土归流的主要任务就是控制以苗岭山区为中心的苗疆,将苗民纳人流官的直接统治之下。大量的苗侗民族的反抗清王朝的叛乱,也使得清朝统治者的统治政策也更多的对于移民的倾斜。长此以往当地的土著在竞争中开始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处于被外来客民主导的地位,因此土客矛盾在当时社会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移民与当地的土族的矛盾清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政策,”如禁止外来的客民禁与当地的土族通婚、禁止其进入土族的生活区、划分两者的势力范围等等”。《界彊禁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移民与当地土著居民之间相互往来必须恪守的定律,在缓解上民与客民之间的矛盾冲突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土著居民在与移明的交流往来中,土著居民始总处于弱势群体,加之在地主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清代中叶,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广大移民纷纷迁入贵州,将移民与土著居民划分界线已经不适应地主经济发展的需求,土著居民被同化、移民反客为主必然成为时代发展的需求。然而,世代居住在贵州这片士地上的少数民族自然不愿意轻易的放弃自己的“主人”地位,从雍正年间开始至同治年间的上百年当中,所以才有了少数民族不断的起来反抗、争収自己的主人翁地位的苗侗民族起义事件。
(二)大规模土地开垦促使天柱人口的增长
贵州的士地资源本来就有限,随着移民人口的大量迁入土地问题也就自然成为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苗疆地区的屯田由始展开,要不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似乎不必通过军屯来垦复苗民抛荒的田地,在不长的时间内苗民的自然增殖就足以提供足够的人力。事实上却是,“自平苗后,平行之区安屯设卫,余皆苗民开垦,未经丈量升科,无亩可计”。苗民止种山坡沟润畸零之田,永不征赋。古州等五厅及凯里县等地的军电合计驻扎在119个点上,驻所实际上是一块块山间盆地。每个点平均驻扎80户左右,构成一个较大的村庄。
天柱地区的军屯开始于洪武十八年(1385),“因命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从楚王桢率军镇压思州起义,乃于诸洞分屯立栅,与蛮民杂耕”。十九年(1386)十二月,湖广都司奏请运粮供给五开、黄平、平越等卫军食,朱元璋不允遂令“五开等卫亦令今军士屯田自食”,商屯是军屯的补充,主要是为了补充卫所军粮的不足。例如,洪武十五年(1382),“户部奏定商人纳给盐之例,在普安卫、普定卫、乌撒卫“开中”,洪武三十年(1398)在铜鼓、五开二卫“开中”。商屯直接为卫所服务,客观上刺激了商品生产,促进了食盐运销和边疆的开发。《明史·食货志》说:“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各边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边方菽粟无甚贵之时。”洪武三十一年(1398),在铜鼓、五开二卫“开中。从这段史料来看,在侗族地区商屯的情况都是存在的。
在苗疆地区实行的屯田,是有積极意义的:一是促进了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二是加强了苗疆地区与中央王朝的联系;三促进了苗疆地区生产工具的改革。和生产方式的进步。
(三)推动教育的发展
士子参加各府州县的考试,是获得更高一级考试的必备条件。清初,由于各地参加考试的士子人数较少,且限于财力,各府州县的考试基本上是根据地区远近实行合棚就考,天柱县境内的清水江流域河道纵横,道路崎岖,行程极为艰难,一些因家贫或体弱的士子就不能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清水江流域读书应试的人数增加,各府州县为使更多士子参加科举考试,积极奏请设立考棚。在明永乐(1413年)贵州建省之前,清水江流域的科举,清平(今凯里)、黄平隶四川,其余隶湖广,故未有考棚。清水江流域最早的考棚设在镇远,从明嘉靖起,镇远设考棚,黎平府的士子赴镇远府参加科举考试。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署天柱县林佩纶为修考棚,捐廉为尔倡,尔就地劝捐,当地士绅,欣然领册而去。“持册会同十一里(天柱县有十一里)土民捐输,未半载,集千金,文昌宫告竣之期当可拭目以待”。天柱县的考棚,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天柱县志书局编印的(天柱县志)也记载有文昌考棚图”。天柱自建县以后,建立县学,“兴建开化学院,创办兴文社学、宝带桥社学、钟鼓洞社学、聚溪社学等”。到清代,大办学院,据查,在清代光绪年间全县有十五所书院。此外,群众捐田、捐款办学,私塾遍布城乡,读书之风日盛,呈现,邑士颇知向学,户诵家弦的盛况,明清两代中举人、进士相继出现。
五、结语
直到了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才实现了建省,行政区划逐渐稳定下来,由于贵州特殊的地理位置与经济文化发展的滞后的原因,始终处于中央王朝的“边缘化”地带。地处湘黔交界的天柱县开始属湖广布政司靖州管辖;崇祯十年(1637年)迁治龙塘,改龙塘县,不久回治天柱,仍复天柱县名。清雍正五年天柱县改隶贵州,随着清代乾隆年间的大规模改土归流,天柱县的人口才开始加赠并成为入黔的第一关。清王朝大兴军屯使得中央王朝对天柱的政治、经济控制加强,文化教育也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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