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填表闹出的尴尬

2019-04-29 01:47闫肖锋
中国新闻周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税务局租客房租

闫肖锋

新个税法实施,本是一件好事,谁料到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

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包括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其中有关“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否会导致房东涨租金”的话题持续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称,他的房东表示:“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

按这个逻辑,房客省100元,房东可能多交500元。于是,有的租客不得不到年底再统一申报,就怕房东不租或加租。另有些人干脆就不申报了。

租金收入真的要加收12%税款吗?专家的解释是: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的差异较大。比如北京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租的综合征收率为5%。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以月租300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应交税款为150元。12%的说法并不准确。

那么税务部门是否会根据租客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明确的口径。”

申請租金专扣房东就要涨租金?即便以4%~5%的综合征收税率来征收房租收入,房东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一些房东威胁要涨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二线城市的租房市场供不应求,已经产生的或是潜在产生的税费才会转嫁到租客身上。这样的背景下,部分租客和房东私下达成不申报的协议,抵扣个税的“政策红包”将一定程度上无法兑现。

尽管全国租赁到税务部门的备案不足1%,房租抵税还是引发了房东恐慌。有人说,税务部门在下一盘更大的棋。但多位税务局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税务部门很难掌握住房租赁的具体信息,以此作为税源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实,现在技术手段丰富,大数据完备,税务部门要对房租收税完全可以通过经纪、中介去查,租金、租期一目了然。只是,目前小业主房屋出租收入未尽纳税义务的问题还没提上日程,就像房屋买卖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没有哪个普通人摊上范冰冰式的遭遇,完全是“放一码”的结果。新个税的房租专项抵扣,会让房东和房客之间形成短期博弈。但时间一长,房东要交税的事实就暴露在报表上,那时再收就名正言顺了。

未来租金收入需要与房东工资合并交个税吗?不会。根据有关规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应作为财产租赁所得,单独缴纳个税用房租×10%即可。

租金收入须纳税是国际惯例,引而不发是时候未到。事实上,对于老百姓来说,此次增加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绝对称得上是个税改革的红利。但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博弈和尴尬,也是需要磨合期来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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