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概述了农村精准扶贫的内涵与基本思想,阐释了贫困户识别对于当前精准扶贫的必要性,提出了有效开展贫困户识别的具体举措:全面明晰现有的贫困户识别缺陷与漏洞;构建多层次的识别指标;突显监督与民主评议的重要性。
【關键词】 农村精准扶贫;贫困户识别;相关问题
进入新时期后,农村扶贫突显了整体上的显著改进,扶贫举措也能够贡献于全方位的农村贫困减轻。开展现阶段精准扶贫的着眼点应当在于识别农村贫困户,据此实现了综合性的农村扶贫并且保障扶贫效果。[1]目前仍有较多农村尚未达到优良的精准扶贫实效。探求其中的根源,应当在于扶贫负责部门针对当地贫困户没能予以精确的识别,以至于忽视了贫困户在自身平日生活中的某些真实需求。[2]与此同时,某些地区还频繁出现遗漏贫困户或者错报贫困户现象,因此无法保障当前现存的各项扶贫工作都能符合应有的针对性与科学性。为了在根源上着眼于进行扶贫,目前还需将扶贫关注点全面集中于精准扶贫,在全面辨别当地贫困户的同时也要对其给予全方位的支撑与保障。
一、农村精准扶贫的内涵与基本思路
1、关于精准扶贫的基本内涵
从根本上来讲,农村精准扶贫具备的本质内涵在于首先明晰当地现阶段的贫困根源,进而给出了综合性与针对性的贫困帮扶对策。由此可见,农村精准扶贫有必要覆盖于当地现有的全部贫困人口以及贫困家庭,对于多种多样的脱贫障碍都要予以妥善消除。[3]与此同时,开展精准脱贫也要更多着眼于可持续脱贫,确保贫困户都能够拥有相对更强的自我提升以及自我发展综合能力。
具体在实践中,关于精准脱贫主要应当包含精准帮扶、精准识别当地的扶贫对象、精准考核现存的扶贫成果并且施行动态性的农村扶贫管理。在此前提下,应当能够将保证扶贫精准性的思路融入当前的整个扶贫进程中,据此创建了立体化与动态式的全新农村扶贫机制。[4]
2、当前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的重要价值
“精准扶贫”的概念与提法来源于习总书记在2013年冬季开展的湘西考察。在这之后,扶贫办在2014年分别拟定了扶贫开发密切相关的当前工作意见以及实施扶贫的通知。扶贫办通过施行上述的扶贫举措,进而全面助推了精准扶贫,同时也在客观上吻合了精准扶贫的根本思路。
进入2015年以后,国务院针对现阶段的精准扶贫进程再次增设了有关的攻坚战思路,确保能够突显精准扶贫给当前各地农村带来的整体转型与引导。因此从总体方略的视角来看,精准扶贫截至目前已经构成了宏观性以及整体性的农村扶贫综合方略。[5]截止到2020年,预计当前全部的农村人口将会实现脱离贫穷的宗旨与目标,依照现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来创建优良的脱贫攻坚实效性。
二、贫困户识别对于当前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起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精准扶贫措施截至目前已经突显了不可忽视的减轻贫困成就,上述扶贫政策也历经了特定的多个转型阶段。[6]从根本上来讲,改革开放以及农村精准扶贫两项举措体现为伴生性的内在联系。在目前看来,农村精准扶贫正在逐渐呈现相对更大的扶贫深度以及扶贫力度,其中重点举措应当在于拓宽现有的农村低保覆盖面。由此可见,农村精准扶贫致力于贡献全球减少贫困的千年发展目标,而与之有关的扶贫成效也表现得较为突显。具体而言,有序识别并且正确识别贫困户体现为如下的必要价值。
1、突显精准扶贫的理念与思路
从扶贫举措的本质来讲,对于农村区域如果要致力于推进综合性的精准扶贫,则需将当前扶贫的关注点更多落实于精准进行识别。具体而言,精准识别的内涵就在于精确识别贫困线以下的当前农村人口以及农村家庭。[7]通过运用划定贫困线以及设置有关识别指标的方式,应当可以鉴别出关键性的致贫因素。
由此可见,精准扶贫赖以开展的核心要素应当在于精准识别,据此全面避免了扶贫脱靶的弊端或者缺陷。从瞄准率的角度讲,推进当前的精准识别与精准扶贫在客观上有助提升上述的瞄准率,并且保证扶贫负责部门能够真正关注亟待获得帮扶的农村贫困群体,据此实现了综合性的动态管理以及精确帮扶。
2、牢固衔接农村低保与农村精准扶贫
早在上世纪末,农村扶贫就开始致力于逐步的推进。截止到2007年,各地已经建成了农村低保涉及到的基本低保制度。因此可见,农村精准扶贫本身体现为保障社会公正、创建公平性更强的城乡联动机制以及创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宗旨。与此同时,关于创建联动性的农村扶贫新模式就是要侧重于妥善划分贫困户,并且做好综合性的贫困户分类与分工,确保依照分类负责的核心思路来完成当前扶贫举措。在此前提下,农村扶贫仍然必须依赖于与之有关的识别机制,以便于妥善识别当地的低保户、当地贫困户与五保户。[8]
通常情形下,对于处在绝对贫困状态下的农村五保户与低保户相对容易进行辨别与判断。这主要是由于,当地针对上述两类的贫困户已经拟定了刚性的识别指标。但是与之相比,关于一般贫困户截至目前并没能设置可供参考的硬性判断指标,当前现存的基本判断指标也没能达到有效性、科学性、客观性与准确性。经过分析可见,关于贫困户识别尚未达到健全度较高的软制度。究其根源,应当在于低保制度以及扶贫制度仍然表现为显著的断层状态,以至于低保户与一般贫困户呈现了突显的日常生存差异性。[9]针对农村低保以及其他有关制度应当着眼于妥善进行衔接,确保能够借助相应举措来体现上述两项机制各自具备的独特扶贫优势所在,最终创建了精准识别的良好效果。
3、避免异化与欠缺规范性的农村扶贫状况
截至目前,农村扶贫仍然暴露了显著的缺陷或者弊端,其中根源在于没能有序利用并且妥善利用现存的扶贫资金。同时,关于瞄准当地扶贫户也呈现了相对显著的偏差性,此外还欠缺应有的扶贫监管举措。应当明确的是,各地如果没能达到精准性较强的扶贫识别目标,则会存在较大可能表现为错误进行贫困户帮扶的现象,以至于引发了突显的负面性影响,由于受到此种现象影响,因此某些区域虽然针对扶贫举措投入了较多资金与其他资源,然而与之有关的扶贫成效却仍然较为微小。
因此在当前的整体扶贫趋势下,关键仍然有必要致力于杜绝异化与欠缺规范化的传统扶贫思路。具体而言,当地负责扶贫的有关部门就是要创建评选贫困户的多维度体系,针对现有的考核体系也要保障其符合动态化的思路。对于其中的识别机制應当着眼于统一,据此给出了实效性较高并且合理性较强的扶贫识别措施,有效协助贫困户尽早实现自身的脱贫目标。
三、有效开展贫困户识别的具体举措
经过综合分析,归纳可见贫困户识别直接关乎农村扶贫的综合效果。在此前提下,关于农村扶贫有必要突显因地制宜的思路与特征,最终确保达到相对更优的扶贫成效。但是截至目前,仍有较多地区尚未做到精确性的识别,以至于错误判断了农村贫困户,而当地的真正贫困户并没能获得应有的扶贫部门帮助。[10]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户如果要着眼于正确进行识别,那么必须关注如下的改进措施:
1、全面明晰现有的贫困户识别缺陷与漏洞
截至目前,很多地区仍然没能具备完善度较高的相关识别机制。依照统计局当前给出的相关扶贫记录,经由全面测算应当能够得出现阶段的当地居民收入,并且据此拟定相应的贫困区总体扶贫规划。但是不应忽视,运用上述思路通常都很难达到统一性、客观性以及标准性的贫困户识别目标。在情形严重时,识别贫困户的全过程中还可能表现为异化的状态,或者没能达到较高层次的扶贫规范性。
除此以外,识别贫困户的有关过程中还将会表现为频发性的腐败行为。这主要是由于,某些基层的扶贫负责人员并没能着眼于关注自身的扶贫职责,而是倾向于贪污扶贫资金,进而埋下了深层次的腐败祸根。[11]由此可见,针对某些居住于偏远地区的贫困户通常都很难达到精确识别的水准,同时也表现为多样化的扶贫识别漏洞。有关部门只有明确了上述漏洞,才能提升扶贫实效性。
2、构建多层次的识别指标
依照精准识别的基本思路,当前应当能够创建专门用于识别农村贫困户的多层次扶贫机制,尤其针对现有的识别指标应当纳入多层次的指标体系范畴。对于各地开展扶贫的传统模式来讲,通常都停滞于大水漫灌。但是与之相比,建立于精确识别视角下的全新扶贫机制更加关注了精确的滴灌,从而显著转变了扶贫思路。在全面创建有关指标体系的前提下,应当能够逐步健全现有的农村扶贫监管,并且开展针对性更强的帮扶机制。
在现阶段的有关实践中,关键在于创建多维度的贫困户判断指标,从而全面遵照因地制宜的举措来开展贫困户的针对性帮扶。近些年以来,很多学者都在着眼于借助回归模型或者其他手段与方法来实现概率统计,据此预测并且判断出贫困户占有当地农村人口的精确比值。与此同时,关于上述的识别机制还要着眼于辨别户主特征、住户本身的人口特征、经营行为、自然资源与资产、社区特征以及获得服务的途径等各项要素。经由显著性检验,应当能够精确界定并且做到全方位的识别,并且划定了非贫困户以及当地贫困户应有的边界。
例如在目前看来,学者已经能够借助创建二元回归的相关识别模型,并且据此实现了随机性的分层抽样。通过运用上述举措,应当能够在根源上保障符合更为精确的预测程度,依照有效判断贫困户的思路来避免复杂性较强的扶贫工作,从而简化了整体上的贫困帮扶难度。依照现阶段通用性的评估指标,当前应当能够着眼于统一现有的贫困识别指标,至少需要保障地方性指标与中央指标能够达到吻合性。具体在实践中,应当在现有的评估与考核指标范畴内纳入消费性的农民居民支出,此外还需要包含生产型的资产以及农村土地。在妥善划分贫困根源的前提下,应当能够给出精准度较高的贫困户分类依据,进而保障了扶贫举措具有必要的针对性。
3、突显监督与民主评议的重要性
民主评议的着眼点应当在于构建评议小组,该小组总共应当包含当地村民、农村干部以及代表团等。经由深入性的贫困户调查,最终确保给出现有的村民日常生活真实状况。[12]在此前提下,再去经由综合性的民主评估方式来召集与之有关的民主评议会,通过运用排序与打分评比的方式来完成针对贫困户的全面确认。因此可见,民主评议措施在根本上符合了农村扶贫宗旨,对于现阶段的贫困瞄准工作以及村民参与机制也能够予以必要的辅助。村民在开展自我监督与自我管理的状态下,最终保证各地都能妥善分配现有的扶贫资源。
然而不应忽视,现阶段的民主评议仍然呈现多种多样的误区,其中最为突显的误区就在于专断性与民主性之间的冲突。从形式化的视角来看,村民参与在客观上有助保障判断结论应有的公正性。但是实质上,上述的民主评议并没能配备必要的其他机制作为保障,因此很可能埋下了潜在的民主评议漏洞。针对民主评议缺陷如果要从源头上着眼于进行杜绝,那么在目前阶段就需要规避参与表象给最终评议结论带来的各种不良影响。
具体在民主评议并且筛选贫困户的有关实践中,应当将评议合法性置于首要地位。为了规避频发的不公正现象,那么应当实现针对村委会各项评选操作流程的全方位规范,对于当前漏洞予以妥善的弥补。例如近些年来,已有很多地区已经创建了预警发现以及分类甄别的相关机制。通过创建回头看的机制,应当能够运用范本化的方式来辅助开展精准扶贫,在此前提下实现了脱贫攻坚的整体效果。此外,运用靶向治疗的举措更加有助转换当前的总体扶贫成果。
四、结语
经过分析可见,农村精准扶贫在目前阶段中应当能够秉持精准滴灌的基本思路与宗旨,从而确保能够在根本上转变大水漫灌的传统扶贫模式。为了能够科学识别当地现有的农村贫困户,那么关键举措就应当在于对症下药,同时也要拟定与之有关的识别贫困户相关标准。在未来实践中,针对农村扶贫仍然有必要秉持靶向治疗的核心思路,从而创建了可持续化的全新农村扶贫成果。只有做到了上述的农村扶贫整体对策转型,才能体现为更优的扶贫成效性,进而更好服务于农村贫困户自身的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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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秀君(1976.8—)女,汉族,广东韶关人,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党校,本科学历,政治学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学教育教学研究,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