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教育是我国中小学基础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必要保障。而教师是学生学习生涯的领路人,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学生所受教育层次的深浅,并且对学生未来的发展也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我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要学生有感受,首先教师要有感受;要学生能体验,首先教师要能体验;要学生动情,首先教师要动情。”[1]因此,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决定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对音乐教师业务水平的了解,便可窥探现今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笔者以第八届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为切入点,对辽宁省各县市代表教师在比赛中所呈现的业务水平进行实地取证,并深入调查研究,从而对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从整体上看,参赛教师在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力,以及音乐综合素质等方面较之以往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体现出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虽然进步可观,然而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储备上的缺陷以及对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缺失和创新与创造能力的短板等问题的存在同样不容小觑。在音乐教育教学中,教师拥有全面的、高质量的业务能力,无疑对音乐教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得学生能够从中获得正规的、系统的训练,令其少走弯路乃至不走弯路,促使音乐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相应的,音乐教师业务能力的缺失,同样会造成学生音乐学习和音乐能力发展的缺失,如若长此以往不思变革,对我国音乐教育教学发展的进程有着不可估量的严重影响。因此,笔者就目前辽宁省各县市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水平中所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象进行阐述和剖析,希望能够借此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关键词]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水平
[中图分类号]G6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4-0084-04
自2001年以来,我国教育部即定期组织“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的活动,以期通过比赛的形式直观地呈现出音乐教师在技能技巧、音乐知识、思想理论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并实时反映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第八届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是辽宁省音乐教育领域最高水平的赛事之一,由各县市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参赛教师基本可以代表全省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因此,笔者以此次大赛为切入点,实地调查研究取证,力求所举例证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从而保证调查报告的公正科学。音乐教师不仅要满足学校的需要,更要满足时代的需求。这就要求教师从音乐技能到音乐理念都要全面发展,不能出现短板,更不能停留在传统的“知识本位”“学科本位”的教学思想和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中。音乐教师要在“以人为本”的新型教学理念中紧跟时代潮流,才能适应新时代对音乐教育和学生对音乐教育的需求。笔者通过对这次比赛的调查研究,了解到目前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水平的具体情况,从宏观的角度总结了参赛音乐教师所普遍需要提升的三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现今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领域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第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第二,缺少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第三,音乐创新和创造能力的缺乏。笔者从以上三点着手剖析,在阐明其利害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将三者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进行简明的阐述。
一、“审美”与“双基”的均衡发展
“对于构成音乐表现手段的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是音乐审美体验、艺术表达和文化认知的基础,只有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知识和音乐表现技能,才能听懂音乐,感受音乐,才能更好地理解音乐的内涵,才能谈得上运用音乐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情。”[2]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坚持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同样要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给予重视。倡导在“双基”的支持下使学生获得审美体验。音乐中的审美体验为学生审美观和想象力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双基”的学习则为审美创造的施展提供了扎实的平台,只有对音乐表现技能技巧的运用如臂指使,才能自如地通过审美体验真正感受音乐的内涵。由此可见,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是支撑音乐教育的基石和音乐学习的根本保证,缺少“双基”的音乐教育好似空中楼阁,而所谓的审美与创造也都是镜花水月,根本无从施展。笔者通过对参赛音乐教师的调查研究发现,虽然就以往而言,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所存在的问题同样明显。从对音乐技能的掌握、音乐表现力的运用、音乐情感的处理等方面入手,笔者发现,在参赛音乐教师中,有15%的教师对于音乐技能的掌握仍处于一种“初学者”的程度,在技能技巧、识谱、背谱等基础能力上力有不逮,频频出现错漏、遗忘的现象;而50%左右的教师能够勉强驾驭其选择曲目所需音乐技巧的难易程度,保证整体的完整性,但是,在对音乐的表现力、音乐情感处理等方面的表达几近于无,只能顾及技能技巧的一方面;在余下35%的音乐教师中,有25%的教师在技能技巧方面能够胜任曲目演奏,并且在音乐表现与音乐情感上也有部分处理,而只有10%左右的音乐教师不仅能够妥善完成所选音乐作品,同时在对音乐把控处理上的掌握也恰如其分。引用苏联著名的教育理论家瓦·阿·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话:“能力、志向、才干的培养问题,没有教师的个性对学生个性的直接影响,是不可能实际解决的。能力只能由能力来培养,志向只能由志向来培养,才干也只能由才干来培养。”[3]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典范,其所拥有的素质、能力、偏向、思维方式等都会成为学生模仿的主角,故而音乐教师业务能力的发展现状必将通过音乐教育教学过程反映到学生身上,从而映射出当下全省中小学音乐教育领域发展的具体情况。就笔者调查研究所得数据而言,目前省内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和音乐技能技巧方面仍应夯实基础,教师切莫好高骛远,一味地追求教学成绩而无视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情感体验,在曲目的篇幅和难易程度上大做文章的想法是不可取的。不仅无法在短期内达到教学目的,反而会受到心理、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学生产生畏难和厌学情绪。也违背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以审美为核心,希望学生能够从音乐中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初衷。因此,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双基”与审美的培养要双管齐下,绝不能顾此失彼,“一条腿走路”。
音乐教师应始终坚持“以美育人”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在音乐中的情感体验的同时,从学生自身能力出发,选择适应学生所学知识技能的音乐作品,使其在恰当的生理、心理阶段拥有运用自如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积极寻找能够引起学生情感共鸣的音乐作品,以娴熟的音乐技巧作为支撑,使其自然而然地徜徉在音乐的世界里,沉浸在审美体验中不可自拔。学生在这种收放自如的学习环境中获得自信心与满足感,无形中转变了学习作为“包袱”的普遍形象。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学生的学习态度,也让审美教学成功地存在于每一个细节。
二、重视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人们常说,音乐是无声的语言。那么民族音乐文化就是我们区别于其他音乐文化群落的“母语”。从这一角度而言,学习民族音乐文化旨在了解本民族、本地区音乐文化之所以能够传承至今的根本。有了民族的根基,才有了音乐的灵魂。20世纪初,西学东渐,世界主义、民族主义等思想涌入中国,世人为求富国强兵之法,一切皆向西方看齐,遂形成以西方基准为最终导向的风气。将国家的、民族的种种优长之处贬为陈旧的、过时的,音乐文化、审美思想、作曲技法等均以西方潮流为评判标准,致使音乐教师从思想到行为都全盘“西化”,民族观念极为淡薄,这种影响至今仍未消除。在世界多元化、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传统的“重西洋”“轻民族”的思想使得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更加岌岌可危。为此,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将大力弘扬民族音乐作为课程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在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教学中,应当使民族音乐在教材内容方面占有相当比重,提倡学唱中国民歌、京剧和地方戏曲曲艺唱段,……提倡乡土音乐进课堂;引进有利于民族音乐传承、有利于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成长的中国传统音乐即兴创作教学法;使学生加深对中国音乐文化的认识、理解和体悟,传承中国音乐文化,培养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感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增强爱国主义情感。”[4]虽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强调了民族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但是,在以此次大赛为基准的背景下,笔者发现,参赛音乐教师在对于曲目的选择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其中,西方乐曲的比重占有86%,而中国乐曲的比重只有14%,而对于颇具东北地方特色的乐曲更是芳踪难觅。如民歌改编的《摇篮曲》《青年参军》《月牙五更》等根本无人问津。从音乐教师对作品的选择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音乐教师的教学思想“进口”于西方,虽然课程标准中一再强调民族音乐文化的引入,但仍未引起教师的重视。由此可见,省内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分布存在失衡的现象,学生缺乏对本民族、本地区音乐文化的认识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往往涵盖了整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没有精神和灵魂的音乐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音乐教育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教师如若未能担负起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重担,那么受教育的个体在接触相关知识层面就更加阻碍重重。音乐教师是发起传承的带头人,学生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载体,学校是进行传承的主场地。如果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不能通过学校的音乐教育在学生身上生根发芽,那么学校和教师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毋庸讳言,音乐教育的意义就在于继承和弘扬代代相传的音乐文化精髓,并通过时间的洗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使其适应时代发展的同时历久而弥坚,稳如磐石一般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国家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如此这般,民族音乐文化才有长久的生命力,才会避免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无迹可寻。增强对民族特色音乐文化的教育教学,不仅可以使生于斯、长于斯的学生更快更好地与音乐产生共鸣,从而完成从日常生活到音乐学习的过渡,更使音乐与生活紧密结合,与学生紧密结合。约翰·杜威曾经说过“教育即生活”,音乐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民族音乐文化在生活与音乐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使音乐褪去了“神性”的面纱,更加贴近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更难得可贵的是,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能够增强学生对本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培养对民族感情深厚、对国家满怀忠诚的新一代接班人。世界音乐文化的洪流浩浩荡荡,为了不在激流之中丧失自我,应始终坚定初心,饮水思源,将民族音乐文化深深地镌刻在我们学习音乐的历程上,稳稳地伫立在我们那颗向学的心中。
三、注重创新与创造能力的培养
“创新”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抛弃旧的,创造新的。是指提出别人未提出的思想,做别人未做过的事情,它是在原来事物的基础上,通过重新排列组合,引申发散,否定重构等,设计创造出一种与原来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新事物”。[5]因此,笔者提出的关于音乐创新的中心思想主要围绕“更新”一词来进行。众所周知,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源泉和动力,创新能力的丧失,会导致走入模式化和程式主义的误区,从而失去紧跟时代潮流的机遇,落入被淘汰乃至遗忘的危局。音乐教育的发展同样如此,音乐教师应牢牢把控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努力拓宽音乐多元化视野,不断吸收符合时代精神的优秀音乐作品,即时更新教学教材曲目库,拒绝以老化的音乐素材教导一代又一代的学生。通过对参赛曲目的调查研究显示,约有40%的曲目出自贝多芬、莫扎特、肖邦的作品集,并且在此之中的作品如《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月光)》、c小调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怆》、《幻想即兴曲》《辉煌的大圆舞曲》等的重复率高达60%;李斯特的音乐作品占有10%的比重,多以《匈牙利狂想曲》为首要选择;以《彩云追月》和《翻身的日子》为代表的中国乐曲约占18%,剩余32%的曲目来源于舒伯特、莫谢莱斯、拉赫玛尼诺夫、普罗科菲耶夫、格林卡等作曲家的音乐作品。由此可以看出,中小学音乐教师在曲目的选择上基本围绕固定的音乐作品进行,那么对于学校音乐教学曲目库的更新恐怕同样不容乐观。教师仍然在重复使用一些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屡见不鲜的音乐素材进行教学,这种固化的弊端已经成为一种“传统”,在省内中小学音乐教育领域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古典主义、浪漫主义与近现代的音乐作品浩如烟海,经典佳作更是不胜枚举,任何一位作曲家的作品库中都不乏上上之选,那么为何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作品库迟迟不见“解锁”?笔者认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应敢于并勇于更新开发新的作品库,积极寻找、接触新领域的音乐作品,从而为音乐教育教学的发展方向提供更多的选择。音乐的学习一定要百花齐放,对于各个时期的不同作曲家的各种体裁类型的音乐作品都要有所涉猎,不可拘于一方之地,听信一家之言。音乐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学生释放天性,更好地发挥潜能,从而造就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与独立想法的个体,故而中小学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注重创新,才是音乐教育向前发展的原动力。
与创新相比,创造则更多地在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审美导向的支撑下“无中生有”,创造出符合社会价值观并受到所属地文化和亚文化认同的产物。当然,对于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音乐创造而言,笔者并不同意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所持有的“大创造力”的说法,他认为只有影响了社会变革的进程的创造才能被称为“有创造力的”,这种观点也不适用于当今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育理念。对于基础教育而言,我国的音乐教育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音乐创造力也不是只有天赋绝佳的人才能够拥有,相反,音乐教育的存在就是为了引导每个学生的创造能力得到发挥。因此,对于音乐创造力的培养应该与“双基”“审美”“民族音乐文化”一起列上日程。但是,经过统计,此次参赛音乐教师在对曲目的选择中,出自19世纪中叶以前的作品有60%,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作品有40%,当代新型音乐作品无迹可寻。音乐教师大多仍停留于传统的曲目作品,根据当地民歌改编的乐曲或自行编创的小曲无人涉猎。通过统计调查,不难发现,从音乐教师的选择中反映出一个严峻的现象,即在音乐的创新创作方面是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至今仍未取得较大突破。中小学时期,正是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学生在这一阶段内的思维方式会对以后的思维定式产生深远影响,并左右其审美观和价值观的取向。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与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消退的音乐潜能做抗争,大力促进学生想象力的发挥和创造力的培养,使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得到锻炼,才是音乐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贝多芬说过“音乐应当使人的精神迸发出火花”,音乐教师应对学生“精神的火花”加以正确引导,使其终成可以燎原之势。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大力培养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造,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一条康庄大道,在批判中进步,在推陈中出新,才是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真谛。
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便一直在路上,时至今日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与丰硕的成果。但是,就目前教育的现状来看,所存在的问题依然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笔者以第八届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中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为切入点,以小见大,对现今辽宁省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部分现象及问题进行阐述和剖析。笔者认为,全体中小学音乐教师都应该立足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目标,始终坚持以审美为核心,以“双基”为动力,使得音乐教育在适应学生学习能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树立自信心,培养正确的审美观、价值观。音乐教师要紧跟时代潮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并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位,因材施教,以期在恰当的时机正确引导学生创造力的发挥,塑造出个性鲜明的主体。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引入民族、地区特色音乐文化,将民族音乐作品和素材加入音乐教材的作品库,并从中挑选学生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乐曲,不仅能够拉近学生与音乐之间的距离,而且可以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中小学时期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对学生的未来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因此音乐教师一定要把握好音乐教学的风向标,查漏补缺,及时自省,不断地根据学生的学习状态调整教学方法,以期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使音乐教育的发展始终符合社会的需要,符合时代的需求。
注释:
[1]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02):88.
[2]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02):91.
[3]B.A.苏霍姆林斯基,周莫等译.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23.
[4]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02):80.
[5]吕叔湘,丁声树.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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