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改革的思考

2019-04-29 00:00:00王爱国翟毅
当代音乐 2019年4期

[摘 要]钢琴基础课作为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新时代的教学改革中更应聚焦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课程建设应密切联系时代发展和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的现实需求,既要关注技术层面钢琴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又要注重教学层面钢琴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讲台”“舞台”“案台”一体的培养目标,“演奏”“伴奏”“创演”统合的课程改革路径,“分级”“分类”“分层”的能力培养策略,是立足当下,密切联系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实际提出的改革方案,借此分析钢琴基础课程教学回归符合自身实际的学科定位,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4-0053-03

新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的指引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教师〔2018〕2号)等文件,为提升教师教育培养层次,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推动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的改革也需不断深化,以适应当下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的现实需求。

既往的高校钢琴基础课程教学,经历了“技法小课”“小组课”“数码钢琴集体课”“互联网+”等教学方式的改革与探索,尽管成效显著,但从课程改革的现实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高校钢琴基础课程更偏重于钢琴演奏技术技巧的训练,与中小学教师培养方向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能演奏不能教学”的现象大量存在;(二)钢琴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不强,舞台实践中“能独奏不能合作”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三)教学中对学生创造力发挥引导不足,缺少导向性的实训环节,“能依谱不能编创”的情况依然存在,难以快速有效地满足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需求;(四)教材教法尚需进一步完善,使不同演奏水平的学生都能曲有所选,从教材中找寻符合学生实际能力的曲目,训练钢琴弹奏、伴奏及编创能力,以适应中小学课程教学的实际状况。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的改革方案,以期能够满足新时代条件下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的现实需要。

一、“讲台”“舞台”“案台”一体的培养目标定位

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不同于音乐学院表演专业的钢琴课程教学目标。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的设置,立足于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定位,属于以培养学生钢琴教学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美、文、雅”的教育。使学生能够在未来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中,通过钢琴这一乐器的运用,传授音乐知识,组织音乐活动。尽管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中也包含钢琴音乐表演的内容,但其着眼点主要在于以钢琴为媒介的教学能力培养,而不以培养专业的钢琴演奏家为目标。

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站好“讲台”是十分重要的学习目标。一般来说,会要求学生在未来的音乐课堂中能够运用钢琴开展教学。这需要教师掌握多种教学方法,具备相关的音乐分析、解说、教弹、教唱的综合能力。尽管在学生毕业实习阶段,也会有“说课”“试讲”等教学环节的训练,但实习阶段的教学技能训练,主要针对整体性的教学流程而设计,而不是以钢琴教学应用能力培养为专题的教学实训。因此,在具体的课程教学中,也会存在伴奏(唱)、范奏(唱)等教学环节不流畅的问题,而这又是中小学教师重要的教学基本能力。因此,及早进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引导,在钢琴基础课程中融入教学能力培养的内容,可以为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中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实际中,以钢琴为伴奏乐器,进行歌曲、合唱、舞蹈等教学活动的形式居多。这就需要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活动针对中小学课程实际,进行综合音乐教学能力的提升。例如,歌曲教唱的课堂教学中,不仅需要教师用钢琴为学生伴奏,还需要教师反复地在范唱、逐句教唱、伴唱等不同的教学形式中转换。这种不同教学环节的转换能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教师在演奏、说解、教唱、伴唱等多个教学环节中深入思考,反复演练,精雕细琢,不断提升教学运用能力,最终才能使教学变得自然流畅。因此,在钢琴基础课程中,适当地增补钢琴教学实践能力方面的内容,是将音乐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贯穿于整个本科教育阶段的重要举措。

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的课程教学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此“舞台”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是重要的教学内容。“舞台”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以钢琴演奏能力拓展为主的专业技能实践;二是以中小学音乐舞台表演为目标的能力实践。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能够立足于自身专业实际进行钢琴表演,是中小学教师培养的必备技能。除此之外,从中小学音乐展演、赛事的实际出发,锻炼学生在未来学校课外音乐活动中的驾驭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例如,中小合唱表演的排练,教师在具备较好的钢琴伴奏能力的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指导能力。以钢琴为手段,有组织、分步骤地进行合唱训练。既能从钢琴乐谱复杂的织体中分离出个别声部,进行教唱与整合,又能在伴奏的过程中,密切关注合唱声部中的问题,及时调整自身的伴奏状态,甚至可根据合唱团队的实际状况,及时处理舞台表演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因此,以中小学音乐舞台实践为目标的钢琴运用能力,也是重要的实训内容。

当然,在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中,“舞台”实践能力的培养也需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在选曲体裁、难度等方面应“量体裁衣”。如钢琴演奏能力比较薄弱的学生,选择难度较小的曲目;而演奏能力强,具有一定舞台实践经验的学生,则可选择中大型的曲目,或进行结构较为复杂的合作性训练。舞台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可通过“课程实践音乐会”“钢琴讲解音乐会”“伴奏专场音乐会”等形式,使学生在这些舞台实践活动中提升自身的钢琴技术水平,又能使学生初步具有组织展演中小学舞台音乐实践的能力。

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不仅需要关注技术操作层面的能力培养,还需关注学生音乐文化的解读与阐释能力,做好“案台”的工作。这里所说的“案台”工作,不仅包含了学生在诠释作品情感、风格、形象等美学问题的研究,还包含了学生在课程设计方面的构思能力和语言表达方面的能力。这也是契合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中“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核心素养的重要方面。马东风教授认为:“文化传承”作为现代音乐教育的重要观念,需要重视本民族的“母语”传统,确立中华音乐文化在基础音乐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使学生能够清楚地认识本民族文化与民族音乐的关系。同时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审视:“(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二)作为民族文化中最宝贵组成部分的音乐;(三)多元音乐文化交流的音乐。”[1]因此,立足于提升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音乐阐释能力,也是当下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加强的重要内容。

有鉴于此,通过在课程教学中的引导,指导学生结合具体的钢琴作品,进行教学文案的设计,关注作品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特征,明晰作品风格、想象与音乐情感,谙熟作品的历史背景与文化身份,把握作品地域、民族特征,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中赋予学生音乐审美、感知、体验、说解的文化阐释能力,也是重要的培养目标之一。

二、“演奏”“伴奏”“创演”统合的教改路径规划

就当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现实状况而言,学科中的课程设置缺少彼此间必要的联系与互融,甚至有学者认为:“各学科方向、各门课程常被分裂为互不相干的零碎部件,呈现为毫无有机性的一盘散沙。”[2]在既往的教学模式中,钢琴基础课程往往只注重基本钢琴理论知识的传授与演奏技能的训练,而与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密切相关的应用性内容,往往较少涉及。这不仅导致学生忽视了以中小学音乐教师为职业导向的学习目标,而且也缺少了基本的钢琴教学应用意识培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改革的基本路径,应使学生在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能力的同时,还要具备以钢琴为媒介的教学实践能力,而不能简单套用音乐学院以培养专业音乐家为目的的“高、精、尖”的培养模式。

郭声健教授认为:“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教学对象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他们将来上的是讲台,而不是舞台,我们的教学方法不能套用培养上舞台的专业人才的那一套训练方法,教学必须学以致用,无论是所学知识技能还是所用教学方法,都能够运用于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3]据此,钢琴基础课程教学需立足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实际,以训练钢琴技术技巧为起点,使学生在具备一定钢琴演奏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伴奏”“弹唱”“创编”等综合能力,以期在未来中小学教学工作中,能够站稳“讲台”,满足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需求。

从表层的逻辑来看,既往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先进行基础性的钢琴技能训练,再进行合作性的“伴奏”“合奏”等多种钢琴技能培养,似乎符合课程教学循序渐进的基本逻辑。但在现实教学中,钢琴基础课程一般要开设两个学年,之后才进行“伴奏”“弹唱”“编创”等实践应用类课程的拓展,往往会因后续衔接课程教学周期短,教学时间少等原因,导致学生在钢琴教学应用能力方面的缺失。也就是说,因为钢琴基础课程中缺少先导性的教学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内容,后续的实践类课程教学虽然可使学生完成少数指定的教学曲目,但在音乐课程教学中运用钢琴进行教学实践的能力并不强。

以中小学音乐教师职业导向为目标的课程设计,需引入以钢琴教学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导向性内容,突破学科中各课程设置间的壁垒,统合“演奏”“伴奏”“弹唱”等课程教学内容,在训练学生基本演奏技能的同时,将“伴奏”“弹唱”“编创”作为先导性的内容,融入钢琴基础课程教学。

首先需通过遴选教材中适用的钢琴曲目,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钢琴演奏理论和技能;还需通过钢琴键盘中调式、音阶、和声的教学,使学生进一步明晰键盘和声及织体的基本规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钢琴伴奏等音乐合作能力的培养,并非只有完成钢琴基础课程的所有学习内容后才能进行。以歌曲、器乐曲等为蓝本的钢琴改编曲,在钢琴教材中数量繁多,且在曲目难度、织体层次等方面具备合作能力培养的引导作用。但需通过改革在教学中加强“伴奏”等合作实践能力的引导,选择适当的歌曲或器乐伴奏曲目,引导性地加入歌曲改编而成的“钢琴小品”“正谱伴奏”“即兴伴奏”等教学内容,循序渐进地使学生具备初步的钢琴应用能力。同时,需融入培养舞台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通过“独奏”“合奏”“弹唱”等表演形式的训练,使学生具备初步的舞台实践能力。

[JP3]总之,教学改革应依照每个学生的实际能力,因材施教,通过多种教学内容的综合,使学生在学习钢琴基础课程阶段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不仅能够运用钢琴进行教唱、范唱及音乐欣赏教学活动,而且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能力,对应解决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切实问题。因此,在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方案的改革中,采用“演奏”“伴奏”“创演”能力培养相统合的教学模式,以基本的钢琴演奏能力培养为基础,适当地融入教学应用能力培养方面的教学内容,增强应对未来中小学教学实践中的运用能力,使学生进一步明确职业方向,增长职业技能,是当前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

三、“分级”“分类”“分层”的实操能力培养策略

钢琴基础课程作为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性课程,一般来说会面向本专业的所有学生。因为“一专多能”培养模式的沿袭,学生钢琴演奏的基本能力也参差不齐。因此,在钢琴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参照学生实际的钢琴演奏水平,实施有区别的“分级”“分类”“分层”的教学方式,因人选曲,因时制宜地选择教学内容,以确保不同状况的学生在钢琴学习中,都能在立足于自身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提升钢琴演奏和教学应用能力。

“分级”是指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中,根据学生不同的钢琴演奏水平,划分为不同的技术等级,并为不同级差的同学选编相应的教学曲目。如可借鉴钢琴艺术社会考级中的成功经验,融合教学应用中的内容,为不同技术级别的学生设定“基本练习”“练习曲”“乐曲”以及拓展性的“伴奏”“编配”等曲目。例如通过教材的选编,在大学第1、2两个学年的时段内,可采用“6+1”的等级划分模式,将曲目划分6个进阶式的基本等级,并考虑到钢琴主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自由度较高的“演奏级”。以每学期为一个级别的时间单位,对于零基础的学生,可选用“1-4”级展开教学;对于有一定钢琴基础,但未达到“演奏级”的学生,可在教学伊始通过“小组课”形式,从“2-5”级或“3-6”级中选定曲目展开教学。而以钢琴为主项的“演奏级”的学生,可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选择适用的教学曲目。

“分类”是指针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科定位,将钢琴基础课程内容分为“演奏技巧”“合作协作”“编配创演”三个类别。“演奏技巧”类的教学内容,意在通过音阶、琶音、练习曲、独奏曲的训练,使学生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技术技巧;“合作协作”类的教学内容,主要是通过相应的“四手联弹”“歌曲伴奏”“自弹自唱”等曲目的选择,加强钢琴协作能力培养,适应当下中小学音乐课堂的现实需要。“编配创演”的教学内容,主要针对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以及相关的音乐展演展示而开设,主要目的是对学生进行综合音乐能力的训练,例如对歌曲伴奏的编配,器乐合奏的裁剪,表演形式的编创等,在教学中通过教学曲目的旋律、和声、织体、结构进行进一步的启发和引导,使其具有初步的音乐编创、展演能力。

“分层”是在课程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来确定上课的形式和人数,单位课时学生的人数与学生的演奏水平呈反比。如零基础的学生,因所学的钢琴基本的理论知识与技巧具有共通性,可采用“数码钢琴集体课”形式来上,参与授课的学生人数也最多;具有一定演奏水准的学生可采用“小组课”形式,因演奏水准的差异又可细分为多个组别,且具体的学生人数也需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来确定;而以钢琴为主项的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学生,可采用“一对一”的授课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确定人数,因人施教,采用“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等多种授课形式,形成自下而上的“金字塔”状结构,以利于形成符合学生实际的教学形式。

总之,实施“分级”“分类”“分层”的教学改革,是针对新时代中小学教学现实状况,重在加强中小学教师运用钢琴开展教学,增强教学中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提出的改革方案。这一方案,既吸收了先前教学改革中“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的改革经验,也符合现实的教学实际,针对学生的钢琴运用能力也具有现实性的应用价值。

结"语

综上所述,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应密切联系中小学音乐教师现实的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在新时代的教学改革中更应关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讲台”“舞台”“案台”一体的培养目标定位,“演奏”“伴奏”“创演”统合的教改路径规划,“分级”“分类”“分层”有别的实操能力培养策略,都是密切联系当下时代发展和中小学音乐课堂现实需求而提出的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方案的提出,试图解决原来钢琴基础课程教学形式单一,课程教学与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同时,在继承既往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既关注钢琴实际操作层面演奏能力的培养,更注重钢琴教学应用能力的培养,使钢琴基础课程教学回归符合自身实际的学科定位,力求为新时期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注释:

[1]马东风.音乐教育理论与教法新编[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11:345—347.

[2]蔡"梦.普通高校专业音乐教育学科发展相关思考[J].人民音乐,2018(02):48.

[3]郭声健.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已被逼上梁山,改还是不改?[J/OL].《音为有爱》微信公众号平台,2018-08-04.

(责任编辑:张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