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洛阳老子纪念馆收藏有一尊道教护法木雕造像,保存较为完好。像高46厘米,宽20.5厘米,戴盔贯甲,两目圆睁,面部表情稍显夸张,无髭须,颇似英雄少年。右手持械(但已遗失),双手分别按于两大腿,左脚踏一元宝,翩翩大肚,端坐于须弥束腰叠涩方形基座上,威严肃穆,神态自然,栩栩如生。从残存木雕彩绘来看,人物衣襟红袍,金身金甲。雕塑风格为明末清初时期。
关键词:道教;造像;护法神像
一、道教由来和影响
道教是我国本土宗教。道教产生于东汉顺帝时期,至今已有一千八百余年的历史。道教奉老子为教祖,尊为“太上老君”。在文化传统上,道教传承了华夏古代的传统礼乐文明;在理论上,道教直接吸收并发展了先秦时期老子、庄子的道教思想;在实践上,道教继承了先秦时士、神仙的修炼经验和成果。道教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道教为争取更多信众,与外来的佛教相抗衡,在树立偶像、盖建庙宇和编写经书典籍诸方面,都要与佛教见高见低。中国人吸收融汇外来文化的力量是惊人的,道教自然也不例外。于是,树立偶像,有些模仿佛教,阐明教义、编写经书,也常常“借用”佛教内容和语言。道教对中国文化艺术、学术思想、军事谋略、科学技术、民风民俗、伦理道德、思维习惯、民间信俗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鲁迅先生认为“中国根底全在道教”。
二、护法神
护法,保护、维持正法的意思。最早源于佛教,佛教传入中国一般认为是东汉明帝,道教比佛教晚了几十年。佛说佛陀派请四大声闻,佛陀说法后,皆愿护持佛法,此等诸神总称为护法神。
护法神,是护卫佛教、道教等宗教的神明,也是为数众多的神明。佛道认为,护法神不但守护宗教与神佛,也守护寺庙、僧道,更加会守护信徒,保障信徒的吉祥、平安。
佛、道教的护法神常常是著名武将,如道教吸收秦叔宝、尉迟恭为镇护庙门的门神等。道教吸收其他信仰、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神灵进入自己的宗教,成为护法神也是重要来源之一。
三、造像浅析
从此造像来看,身披红袍甲胄,穿鱼鳞铠甲,头戴金盔,胸部着护心镜,胸背及肩部等处还露出彩色结头,左脚踏元宝,翩翩大肚子,这样的造型就是隋、唐代以后中国武将的样式,而脚踏的元宝又是民间八宝之一,从以上特点判别此造像属道家护法神,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当是武将;二应当为少年后生;三当系神像。由此姑且判断该雕像可能是神话传说中的少年沉香。据唐戴君孚《广异记》所记华岳神女及宋本《异闻总录》所记华阴庙三娘子事以及《沉香太子全传》略谓:“汉代刘向路过华山神庙,与华三娘曲折成亲,三宿后刘送沉香一块赠别,云他日生子取此为名,用作记认。……三娘于洞中产子,取名沉香,遣夜叉送出认父……,纵沉香逃跑,且往救其母。几经波折,沉香得何仙姑相助,用神斧与其舅二郎神大战几个回合,玉帝乃赦太白金星下届说和,沉香因得斧劈华山,救出亲娘,母子团圆。”这就是脍炙人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
道教的神团系统是十分庞大而复杂的。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形成一个庞大奇异的道神系统。光护法神就有马、赵、温关四大元帅,胄、岳、康元帅,萨真人、王灵官、三十六将、四值功曹、六丁六甲、六十元辰、龟蛇二将、水火二将、青龙、白虎、金童、玉女、周公、桃花女、千里眼、顺风耳、雷神、雷王、闪电娘娘(金光圣母)、风伯、雨师。但对比以上护法神没有确切查到出处,且缺失手持武器,不能确定为哪位护法神,这尊木雕神像是否为英雄少年沉香,还需进一步探讨。
四、艺术特点和历史、文化价值
明清时期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统治阶级企图利用程朱理学钳制人们的思想,但皇权的层层渗透在到达广泛的民间村落后约束力大打折扣。民间宗教在资本主义萌芽的城市文明的推波助澜下达到顶峰,各种本土宗教尤其是道教诸神逐渐成为人们追求家族门丁兴旺或升官发财等私利的朴素寄托。道教财神造像最能反映资产阶级萌芽思想发展过程中注重实利、崇尚金钱、强调私有的民俗风尚。这尊造像左脚踏元宝,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百姓求财、求利的愿望,说明道教护法神在封建社会后期更加世俗化、功利化,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人们思想的进步,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这件道教护法神像雕刻细腻,采用了浮雕、圆雕、透雕等手法,外型轮廓圆浑、流畅,立体感很强。眉、眼、鼻、嘴、脑门部位运用写实而略有夸张手法,置于厚重的基座上,使得造像增加了稳定感,雕刻技法把人物的气质、性格真实地表现出来,赋予人物造像以生命力。但这尊造像油彩大部剥落,但现存彩绘还是能看出原来的风采,金甲金身、红袍衣襟。明清民间木雕造像具有宗教与民俗双重文化内涵。这尊造像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特定时代下的文化产物,是中国造像艺术民俗化的生动遗存,对于研究道教神像有一定价值,对于明清时期民间木雕艺术、人物造像特点、民间信俗等有比较重要的参考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马书田.中国道教诸神[M].团结出版社,1996.4.
[2]丁福保.佛学大辞典[M].文物出版社,1984.1.
作者简介:苏江(1974.10-),文博馆员,本科,洛阳山陕会馆文物保管所(洛阳隋唐大运河博物馆),副所长(副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