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示,向公众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不仅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公交站台、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处也将禁止吸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深圳目前控烟条例所称吸烟,是指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大“吸烟”概念,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深圳禁烟场所目前主要在室内,公交站台等一些场所虽属室外,但是聚集人群较多,等候时间长,公众对此类场所吸烟行为投诉较多。为保护公众健康,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禁烟场所,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客运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