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召開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中国通过立法保障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之后相继制定了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共同组成了“外资三法”,奠定了中国吸收外资的法律基础。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资三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具有五大亮点: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内外资一致,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外商投资法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