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颐
(一)
1911年10月30日,武昌起义20天后,清廷一天之内连下四道上谕,做出大幅度让步、妥协,企望渐成燎原之势的“乱事”能因此迅速平息。一天之内,连发如此四谕,且让步妥协之大,出人意外,足见清廷心情之急迫。
给清政府打击、震撼最大的,是10月29日,北方这一天之内发生两件大事。一是太原革命党和新军发动起义,击毙山西巡抚陆钟琦和四十三混成协统领谭振德,成立山西军政府;二是驻河北滦州新军二十镇统制张绍曾联合统领蓝天尉等人发动“滦州兵谏”,电奏朝廷,提出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组织责任内阁、皇族永远不得充任总理和国务大臣、特赦国犯等十二条要求。
然而,革命的扳机一旦扣动,就很难停下来,这四道上谕未起任何作用。严复认为,如果一个月前做到其中任何一条,效果就会大不一样。但是“历史现象往往重演。这和十八世纪末路易十六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没有明显效果。”
(二)
这“急于星火”的四道上谕,对大清王朝生死存亡来说,究竟是一个月前抑或更早一些颁布效果才会大不一样,很难精确“度量”。但清王朝肯定错失,或者说浪费了一些历史的节点。不必从鸦片战争细往后数,仅盘点一下这四道上谕的内容,就知其最近浪费了哪些至关重要的历史节点:
——此时清廷许诺“速行宪政”“速定宪法”。然而就在一年多以前,从1910年1月起到12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尽管“开国会”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拒不立宪,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结果必然是立宪派的激进化、革命化。
对是否组织内阁、开国会,清政府内一直有不同意见。载洵、载涛是摄政王载沣的两位亲弟弟,他们掌握海陆军大权,因曾出洋考察,思想相对开明,支持立宪。但权倾一时,掌控军机处大权的亲庆王奕劻却表反对。两江总督张人骏、陕甘总督长庚、陕西巡抚恩寿、直隶总督陈夔龙也反对立宪。
1910年秋,张人骏得知李经羲、锡良等人商议奏请设立内阁与开国会时,立即通电各省督抚表示反对。对张人骏等人的主张和观点,锡良等一大批官员起来反驳。但几天后,锡良等人得到的是朝廷仍决定三年后再开国会的消息,焦急万分,于11月1日又上一折,再次强调速开国会、建立内阁的紧迫性。
这次电奏,比上次少了张鸣岐、宝棻、广福,但增加了上次未列名其中的闽浙总督松寿和四川总督赵尔巽。此奏不长,但对形势的分析非常透彻,尤其提出朝廷应防“官邪”,而不是防“民气”,一针见血。载洵、载涛二位皇叔的意见,锡良等一干大臣的奏折,全都未发生作用,最终获选的是先成立内阁、后开国会这种相当保守的主张,朝廷于1910年11月4日发谕公布。
如果清廷一年前能接受、采纳载洵、载涛和锡良等人的建议,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特赦“所有戊戌以来”的政治犯,从改革的康、梁到革命的孙中山。然而,就在三年前,1908年8月中旬,风闻梁启超有可能回国领导立宪,清廷突然下旨查禁梁领导的政闻社,由于清廷严禁,梁启超不得不解散政闻社。
清廷此举无疑“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愚蠢之极,一些高官也大为担忧、不满。无论是资政院议员,还是封疆大吏,甚至两位“皇叔”,他们的有关建议全被否定。如果朝廷在十个月前,即1911年1月能接受、采纳他们的建议,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取消皇族内阁,承认其“与立宪政体不能相容”。但就在五个多月前的5月8日,皇族内阁甫一成立,就遭到“天下人”痛责,使真正决定王朝存亡的士绅阶层愤怒异常,对其抱有一线希望者也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而且,立宪派最上层少数领导仍不放弃最后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协的改革之路。如果三个月前的7月5日就能妥协,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承认铁路收回国有政策是被奸臣所欺骗,“动违舆论”。但就在五个多月前的5月9日,皇族内阁成立第二天颁谕宣布“铁路国有”时就知道会遇到激烈抨击、反对,尤其是立宪派、绅商的激烈抨击、反对,所以谕旨中强调“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此举必然激起民众强烈反对,清廷却下严旨晓谕商民“如再不服约束,格杀勿论”。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顺应民情,不仅代川民上奏,并且自上密折请朝廷改变决定,将始作俑者、邮传大臣盛宣怀治以欺君误国之罪,同时请朝廷治自己以同等之罪以谢盛宣怀。然而,清廷大怒,将尽职尽忠的王人文调离,并令其进京候讯,准备治罪。
8月初,新任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到任,深感解决川民“保路”风潮只能府顺舆情,也上奏朝廷請求改变决定,但第二天清廷却传旨命令赵尔丰严厉镇压保路民众,同时,朝廷已派端方从湖北带新军入川查办。在这种情势下,赵尔丰转而血腥镇压保路民众,最终直接引发武昌起义。
结果,为平息事,朝廷不得不于10月26日下令将一切责任完全推给盛宣怀。如果清廷早几个月听从王人文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或者哪怕一个多月前,听从赵尔丰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结果或许不一样。
(三)
正如严复所说,“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此四道谕旨颁下后,未起任何作用。就在10月30日当天,革命党和新军在昆明发动起义,成立军政府。11月3日,贵州、浙江、上海的革命党和立宪派发动起义;这一天,清廷急忙公布《择期颁布君主立宪重要信条折》,即所谓“十九信条”,完全接受了当初立宪派提出的条件,体现了英国式“虚君共和”内阁制。
但这种局面下,“十九信条”没有、也不可能起任何作用,革命仍在继续。11月7日,广西、安徽宣布独立。8日,福州革命党与新军起义。9日,广州宣布独立;同一天,清廷万般无奈答应袁世凯提出的种种条件,颁布《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谕》,授命袁世凯组阁。此时,清王朝只能任人摆布,由袁世凯与革命者来决定其命运了。
现在颇有论者认为辛亥革命过激,打断了晚清的“立宪”。其实,是清廷自己断送了“立宪”,许多历史的“节点”被浪费后,它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最后时刻或有一线希望,但立宪派的要求被断然拒绝,锡良、赵尔丰这一干封疆大吏的恳求被否决,连载洵、载涛两位皇叔的意见都不被采纳时,清廷确是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摘自搜狐网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