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梦 李子娴
【摘 要】上世纪70年代,国家颁布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2016年,我国规定了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目前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但是长久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形成了众多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已经面临或即将面临养老的现实问题。实际上,这种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观念根深蒂固,未来独生子女家庭也将会不断增多。而以往的研究不同程度的受时代局限。立足于实证调查,真实反映目前我国城镇和农村不同的养老现状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解决对策和方案迫在眉睫。
【关键词】词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现状;养老对策
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被写进我国的宪法并正式实施。长期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了我国“未富先老”的局面。2016年,我国便规定了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但是,仍有许多“自主型”独生子女家庭出现。截至2017年底,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41亿,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进入老年阶段,养老问题成为摆在他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第一代独生子女则已经长大,他们大多远离原来的家庭,在外学习、工作、结婚,部分已经孕育下一代。研究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具有两大重要意义。第一,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他们为国家的人口生育工作和改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反映和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地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第二,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不仅具有自身的个性,同时也具有养老问题的共性。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解决可为中国未来的养老提供参考。
二、实证调查的数据及分析
为了系统全面的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真实地再现养老的现状,将实证调查分成三个环节进行。第一,为了解独生子女父辈与子辈对于养老的不同看法,设计两份分别针对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父母的调查问卷,并由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填写。第二,对个别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访谈。第三,走访养老机构和医院,了解现状。
(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收入和支出情况
从调查问卷和实地访谈的反馈情况来看,农村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收入方面的来源不尽相同。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资金来源于自己的劳动收入(77.85%)或退休金(24.22%),少部分是由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提供。在劳动收入方面,城镇的未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主要是上班所得工资,月收入在7000元以上的占21.45%,2000元以下的占8.3%,2000~7000元之间的占大多数。而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他们的劳动收入则主要是来自务农或外出做小生意、打零工,收入不稳定且偏少,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居多。
不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他们的主要支出都集中在日常生活开销方面(82.7%)。对于一些身体状况欠佳的父母来说,则主要是用于医疗费用方面,还有少部分表示他们的开销主要用于旅游、打牌等爱好支出。
(二)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老问题的不同看法及影响因素
在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老问题看法的影响因素方面,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受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年龄、健康状况、收入、文化程度、性别、婚姻状况六大要素的影响。首先,分析实证调查的结果不难发现,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老问题的担忧程度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状况的恶化逐渐增大。这与以往学者们调查的结果及当下的社会现实相一致。其次,女性和丧偶或离婚的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老更显担忧,更希望在年老时身边能有子女的陪伴。再次,月收入是影响养老收入的一大因素,养老收入又是影响养老需求的一大因素。收入较高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过程中更期望的是子女的精神支持和生活照顾,而收入较低的则更需要的是经济上的帮助。最后,无论是属于何种文化层次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普遍支持的还是居家养老(43.79%),这其中,不愿意离开家人(64.57%)是主要原因。城镇的父母的选择会更加多元化。但是,至今居家养老仍是首要的养老选择方式。
(三)独生子女对于其父母养老的认识
城镇和农村的独生子女对父母养老情况的认识,主要受子女本身和家庭状况两大方面,年龄、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婚姻状况、家庭关系五大因素的制约。随着独生子女年龄的增长,他们逐渐感觉到赡养父母的压力,经济状况良好的更担心父母养老过程中的精神慰藉和生活照顾,经济状况一般的对于父母的养老则是倍感压力。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已婚的独生子女处在抚育孩子、自身发展以及赡养老人的多重压力之下。再加上持续增长的物价水平,生活的成本越来越高,大部分独生子女对其父母的养老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
(四)独生子女对自身今后养老的认识
在城镇的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有部分人群他们既是独生子女,同时还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就是说,目前他们需要赡养自己的父母,未来又要面臨只有一个子女来养老的困境。令人意外的是,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在自己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养老,当自己无力照顾自己时,也接受去养老机构养老。这反映出年轻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老这一问题的观念上的改变,也反映了未来城镇养老方式的一个多元化的趋势。
(五)养老保险、机构和服务的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和城镇的养老保险数额存在巨大差异。农村低保补贴低至每月95元,即便农村的物价水平较城镇低,用于满足基本日常生活开销也是远远不够的。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满意度方面。城镇的独生子女父母认为不太满意的占35.93%,农村认为不太满意的占25.42%,可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独生子女父母普遍认为当下的养老机构存在着费用过高、服务单一、护工素质低下等问题,这也是造成多数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原因之一。
三、当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地调查和分析以往研究的理论成果后,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所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面临挑战
首先,养老保险在各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前文分析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收入来源时,提到了工资收入是主要来源。说明养老保险和离退休金尚未成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城乡的老年人都有了一定的养老保障,但是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却呈现出数额少、城乡差异明显和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其次,医疗保障制度面临巨大挑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使得我国的人口平均寿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大批老龄人口,他们都迫切需要医疗的保障,医疗保障的支出速度明显大于收入的增长速度,使得城乡独生子女父母获得更好地医疗保障待遇的压力增大。
最后,社会救助水平不高,经费的投入不够,特别是在农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但是实际的社会救助远未达到平均生活水平。五保对象是解决养老问题过程中最特殊和最困难的群体,对他们养老问题的解决是解决社会养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二)养老机构的发展是速度慢、水平低
实地调查显示,城市的养老机构较多,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的差异月开销大多在3000元至数万元不等。这对于一般收入的家庭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销。而农村的养老机构数量则更少,且费用和服务水平也较低。总的来说,目前养老机构举办的主体单一,仍以公办为主,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比较少,而且规模偏小。存在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费用不合理、专业人员缺乏、覆盖面窄、城乡差异大等问题。很难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的老人的需要。并且很少有专门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机构。同时,养老机构还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对于养老机构的需要远大于现存的养老机构的数量,这在以往学者的研究中也有所阐释。
(三)独生子女对父母的养老支持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一,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状况使得独生子女家庭面对风险和意外的能力较弱。如果子女意外重病或身亡而父母又失去生育能力的话,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其父母的养老的难度将更大。第二,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将全部的爱都给了一个孩子,使得孩子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对父母的养老问题的意识和心理上不够清晰和深刻。第三,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生子女在外求学、结婚,可能与父母分居两地,特别是农村的独生子女。这使得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呈现出空巢的状态。再加上供养下一代需要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子女对父母各方面的关心不足,压力大且分身乏力。
(四)独生子女父母自身的不确定性因素
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生子女父母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稳定,可能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到了必须被照看的地步。但无论处于何种文化层次,他们大多受代际交换模式的影响[ 是指亲代与子代、孙代之间沿袭下来的实物与服务交换方式],固守居家养老的传统方式,不愿去养老机构,但内心又存在着想让子女陪伴照顾和不愿子女压力太大的矛盾,久而久之,心理上也会产生问题。出现精神状态不稳定、老年抑郁症的情况。这样的恶性循环,使得养老的难度加大。
四、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模式的建议及对策
当下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模式主要可以归纳为家庭养老、政府养老和社会养老三大基础模式。分析当前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现状及困境,结合现存养老模式,我们可以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和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个人层面寻找突破口来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国的养老模式。
(一)政府给予制度性和政策性的保障和优惠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要扩大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资金的投入力度,开设专门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专项保障制度。创立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支持养老保险的异地支取,方便老人在外地使用。同时,建立多种监督制度,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
2.将现实中可行的方案上升为政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出台其购房购车的相关优惠政策,给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或阶段性的经济补助。针对独生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顾父母的问题,政府可以规定企业给工作的独生子女专门的探亲假期。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有了针对独生子女的假期,但是实际的实施性不高。针对空巢和特困的独生子女家庭,政府要给予特别的关怀,在物质上和精神上进行照顾。可以选择城乡个别典型地区进行试点,成功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3.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养老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标准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规定。建立法律援助和法律诉讼的渠道,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确保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投诉有门。
4.宣扬新型养老理念。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领域,将养老作为一个产业来开发。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在思想上的宣传教育,鼓励他们选择多元化的养老方式。推动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能够实现从“成功养老”到“健康养老”再到“积极养老”的转变。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首先,进一步发展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中提出。],要针对城乡的不同状况发展不同的模式。城镇可以发展社区养老,将社区打造成为大型的“养老院”,社区提供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的各项服务,如老年诊所、送餐上门等。积极动员社会的志愿者、义工和公益性组织加入,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在农村,发展政府扶持、邻里互助的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方式。进一步解决农村大批留守和空巢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城乡还可以组建老年社会组织,举办老年人的各项娱乐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