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

2019-04-18 07:44汪翠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保护现状虚拟财产法律保护

汪翠

【摘 要】今天人们的生活已经是与网络难以分开,伴随而生的就是许多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法律保护困扰。本文主要介绍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点,接着归纳了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现状,接着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给出了建议,为保护人们的虚拟财产做出贡献。

【关键词】虚拟财产;特征属性;保护现状;法律保护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述

(一)概念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空间,能够满足人类在网络空间中特殊活动需要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电子财产。虚拟财产是在互联网朝气蓬勃发展进而产生的网络空间内的附属衍生物,虚拟财产广泛存在于各种社交论坛、网络游戏以及其他网络平台中。

(二)特征

1、虚拟性:虚拟财产存储于服务器、网络空间等虚拟世界里,通过特定的编程程序呈现出来,它的存在完全依赖于网络虚拟环境,与现实相隔离。

2、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必须通过一定形式的付出才能获得,。

3、依附性:脱离了存储设备的虚拟财产只是一些数据,无法呈现必要形态。

4、合法性: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具有合法性,任何非法的网络虚拟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网路虚拟财产保护困境

(一)相关法律欠缺

由于当今社会网络虚拟财产立法中存在空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灰色地带,导致司法实践,保护网络的虚拟属性存在困难。当司法部门接到财产案件时,它无法找到最终的法律规定作为参考。它不能利用法律知识来获取证据,在处理合法财产的过程中很难获得证据,不适合审判。目前社交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缺乏,需要不断完善。

(二)举证困难且举证责任不明

在网络虚拟财产侵权案件中,由于其网络虚拟性以及依附性,究竟谁是侵权方,什么为侵权行为均难以证明。比如,当网络运营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掌握后台开发管理权的特点,从而侵犯用户的虚拟财产给客户带来损失。用户必须在证明运营商的确有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来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运营商所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保障,因为后台的管理操作权是掌控在运营商自己的手里,我们不能指望运营商主动交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所以重新设计网络虚拟财产维权案件的举证责任迫在眉睫。

(三)财产价值难以认定

当网络虚拟财产满足合法性这一大前提的情况下,进一步确定虛拟财产的实际价值,在虚拟财产纠纷中案件的定性以及刑事责任的定罪量刑方面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虚拟财产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它与网络密不可分,是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务,和现实里的实际存在的财务价值的评判标准不同。以游戏虚拟财产为例,它的价值关键在于游戏玩家如何使用它,如果一项虚拟财产是游戏装备里独一无二的,但只要游戏玩家没有办法使用,它就谈不上有价值。而且同一套游戏虚拟财产在不同的游戏中,它的具体价值也是不同的,可见虚拟财产的财产价值很难认定。

(四)社会危害性定性困难

尽管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仍然有许多用户不太注意他们的虚拟财产。当遇到网上虚拟财产欺诈、盗窃等时,一般只会抱怨、自我压抑一段时间。另外,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虚拟性,虽然侵犯虚拟财产确实具有主客观损害,但其具体危害难以界定,影响了处理案件危害的识别,并给量刑带来了困难。

三、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构想

(一)虚拟财产立法独立

虚拟财产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概念,它与之前的实物财产非常不同。将其纳入现行法律将导致法律法规受到干扰或不严格。相关法律的长期改进至今已接近完备,因此将仍在成长的虚拟财产置于成熟法律中将导致对现行法律的干涉。对虚拟财产实施法律保护,需要刑法、民法同时跟进,民法保护要求与一般财产做出区分,在刑法保护上要应用同一的原则。

(二)明确证明责任分配方式

1、网络运营商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

由于技术等因素,用户几乎不可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网络数据证据,即使侥幸取得也必须付出较高的维权成本,很显然用户一方在虚拟财产纠纷案件举证程序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一方。所以出于公平考虑,应该由占主导地位的运营商对是否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客户权益损失承担责任。如果涉及到第三人侵权,运营不仅应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还应该为用户承担一部分举证责任,比如提交可以维护用户权益的相关网络数据等。

2、用户承担初步证明责任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的合同,作为合同的主体,它自然应该承担按合同规定的应尽义务。在运营商侵权的情况下,用户需要证明的第一件事是,有与经营者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而且没有重大过错。

(三)设立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制度

在当前网络环境下,网络虚拟财产交易通常是自发自主的,缺乏有效规范的网络交易平台与手段,造成来大量的网络纠纷出现。因此,当务之急要建立完善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制度和环境,使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能在标准化和清洁的网络环境中进行。

(四)建立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评估体系

由于虚拟财产的财产价值没有具体定价标准,所以它的实际价值难以估算,所以继续一套统一的价值衡量体系来对虚拟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在这里建议,有政府部门作领头人,由行业协会作监督者,与虚拟财产运营商以及寻你财产持有人共同参与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公正合理的虚拟财产估值体系。仍旧以游戏为例。比如把游戏影响力、玩家投入资金、玩家投入时间等因素作为游戏虚拟财产价值评估指标。

(五)提高公民虚拟财产意识

应将网络虚拟财产一词编入中学教科书中,使得公民在青年时就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并懂得其和所拥有的有形财富一样,都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只能强制人们严格遵守,但是道德层面上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让公民们真正理解并懂得公民应该守法遵法懂法用法。

四、结语

网络虚拟财产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应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符合法律的立法宗旨。同时,它满足了网络时代的发展需要,对确立我国现代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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