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4月8日对外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众所周知,户籍制度与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保障性住房等多项公共服务牢牢捆绑在一起,成为城市间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人口自由流动的隐性“高墙”。从2014年李克强总理提出解决好“三个一亿人”问题,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再到今年2月发改委出台的《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见》明确指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一系列举措纷纷指向户籍的“老大难”问题。而这轮以全面放宽落户条件为代表的改革更是把对“人”的重视,摆在了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