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签订《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创业就业合作协议》
|签订合作协议|
1月10日,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人社局、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乐山办事处在乐山嘉州会堂举行了《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规定,农信社将为乐山市非扩权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贷款,财政部门对个人创业贷款给予基础利率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的2年全额贴息,对小微企业创业贷款给予基础利率50%的2年贴息。
此次协议的签署,有助于进一步深化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做好乐山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担保门槛高是制约农村、返乡下乡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重要因素。乐山市率先在夹江县试点“创业贷”纯信用贷款产品,探索信用担保不附带抵押担保的创新模式,打破融资瓶颈,切实缓解创业者的资金难题。夹江县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内为209户创业者放贷1929.5万元,带动吸纳就业670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初具成效。目前,已在乐山市中区、五通区、沙湾区、金口河区、高新区五区县进行推广。
为充分调动经办银行积极性,制定了银行贷款规模与财政承担风险比例成正比的鼓励政策,根据年度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余额和分配的担保基金规模设定三档风险比例。当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余额为分配的担保基金规模的2倍及以下时,按照市财政局50%、农信社50%的比例分担贷款本金损失;当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余额为分配的担保基金规模的2倍至4倍(含)时,按照市财政局60%、农信社40%的比例分担贷款本金损失;当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余额为分配的担保基金规模的4倍以上时,按照市财政局70%、农信社30%的比例分担。
为解决贷款程序繁杂,创业者贷款难的问题,乐山市积极与省就业局衔接,依托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率先在全省探索打造创业担保贷款网上办事大厅,畅通金融机构和经办机构业务办理渠道,通过线上申请受理,大数据辅助审核、电子档案复用等信息技术手段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创业者“少跑腿、不跑腿”,为创贷服务开辟绿色无障碍通道。
改变仅通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宣传针对性不强,事倍功半的方式,实施依托农信社的金融联络员,针对银行筛选出的符合放贷政策的对象,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并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实现贷款受理、跟踪回访、提醒还款、后期追偿等一条龙服务,提升宣传服务的实效性,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下一步,乐山市将以创贷三方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升合作深度和广度,有效解决创业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创业担保基金撬动信贷资金,以信贷资金扶持创业就业的方式,共同助力乐山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