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乡村振兴
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3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聚彬
提升县域农业品牌打造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有效平台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之一,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如何让农产品货畅其流?如何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通畅对接?是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非常关键的问题。中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重要一点,就是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理顺农业产业链,畅通流通环节从而引导农民种出好产品、卖上好价钱。
我国是农业大国,全国各地都有特色农副产品,但特色农副产品很多是区域公用品牌,没有企业品牌。同时,由于我国农业实行家庭经营,生产规模小、比较分散,市场组织运作不健全,再加上农村交通、通讯、文化设施相对落后,农民无法及时了解市场需求,造成种植结构不合理,农产品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大涨大跌。许多地方抓“产”办法多、路子熟,生产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尽管种出了好产品,缺销路、卖不出去,在市场渠道和产品流通上不通畅,不仅影响农民的“钱袋子”,也会影响城里人的“菜篮子”。
供销合作社长期从事为农服务实践工作,在农村有经营网络、有群众基础、有服务优势、有品牌声誉。可以说,农业是供销合作社最熟悉、最擅长的领域,更是供销合作社安身立命的本业。供销合作社与农业农村农民根相连、情相依,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和沉淀,形成了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
要充分发挥好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特点与优势,提升县域农业品牌,打造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有效平台。
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解决制约农村流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农村流通领域,供销合作社一直是主力军,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人才、网络、设施等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政府搭建平台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引导农民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供销合作社系统一方面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合作社以及与地方龙头企业合作以开展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建立健全联结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电商平台建设。除发展全国平台外,要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电商,重点发展满足本地居民消费需求的电商业务,努力打造供销电商“本地生活品牌”。同时,加强县域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物流配送点,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实现“一品进千店,一店有千品”。
二是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构筑交易的桥梁,提高农户经营组织化程度,节约市场交易成本发挥政府的功能,针对“销”的薄弱环节做好服务。缺信息,就加强市场分析预警;缺销路,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缺物流,加快打通“最后一公里”。现代农业要靠新型主体带动,也要有小农户参与,从耕种收到产加销,建立起利益紧密联结的产业链,让各类主体各司其职。龙头企业擅长市场,做好产销衔接;合作社擅长管理,组织生产;农民擅长种植,负责田间管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技术。从地头到市场,信息传递有效,生产组织有序,让农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三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一县一业一品一店一基金两区两园”模式。锁定贫困县或特色县的“一县一业”有机优势,通过输出品牌、技术、设备、渠道和商业模式,建设“两区两园”,使其形成县域经济主导力量,并通过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结合大数据打造“一区一店”新模式,从而解决乡村振兴发展中的“品牌弱、人才少、产业小、经验薄”等“痛点”。开辟乡村振兴新标杆,最终打造产业、文化、生态、人才、组织五大振兴新标杆,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四是打造“一县一品”特色区块链的典范,破解无品牌销售难的矛盾。建议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主导、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由龙头企业参与,鼓励、支持联合体本着“互联共融、数据分享”指导方针,在县域核心区建设“咱家特产区块链”新零售模式典范,并在各市、各区、各省及全国范围内进行迅速推广和复制,赋能于品牌,以特色区块链整合消费者需求大数据与农民直接共享,推动精准种植、实现“一县一业一品一店区块链”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济南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山东省委主委、济南市委主委段青英
搞活壮大做强乡村集体经济 为乡村振兴提供原动力
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农村转变思想观念,向市场、城镇、发达地方学习,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步骤。
目前,大部分村(居、社区)集体资源贫瘠、村干部观念落后,“空壳村”比重很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极不平衡。一是村集体收入靠镇(乡)划拨办公经费和社会抚养费返还款及单项工作奖励维持运转占比仍然较大。二是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距离县城远近、交通情况、资源情况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决定性指标。三是对“能人治村”依存度过高。乡村经济发展依附村“两委”带头人,缺乏相对稳定的保障机制,缺乏抢抓机遇实现持久发展的途径。搞活、壮大、做强乡村集体经济势在必行。
一、做好五个结合,将乡村集体经济搞活。
一是乡村发展与整体规划相结合。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由省、市、县、乡、村统筹规划,将区域规划、产业规划、扶贫规划、交通水利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其发展规划、类型定位、项目选择,要立足乡村独有资源优势,确保经济发展与村(社区)整体发展有效融合,促成资产资源集约化、生产经营规模化,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联动。二是支部引领与合作社相结合。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通过村集体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龙头企业与乡村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支部+合作社(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等“1+X”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是本土资源与外在资源相结合。充分运用村域内人才资源,通过群众会、本村本乡在外成功创业人士座谈会、乡贤恳谈会等形式,适当放宽本土人才宅基地运作模式,争取本土人才、成功创业人士共同参与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积极发挥村第一书记、名誉书记、名誉主任、驻村干部、对口帮扶单位的作用,做好对接联系,争取项目、资金、技术的支持。四是集体产权改革与招商引智相结合。积极发动群众、村组干部参与,以土地入股、现金入股等方式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各类农业服务等组织及各类有利于搞活集体经济的产权组织模式,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省、市、县项目资金撬动群众资金、民间资金,做好各种经济所有制的有机结合;积极运用农林耕地资源、农特产品资源、农业产业资源、休闲旅游资源,运用“乡情”招商、互联网招商、产业资源招商等模式,大力开展招商引智工作,拓宽发展乡村集体经济融资渠道和发展渠道。五是产权收益与科学发展相结合。创新扩大乡村经济发展保险服务形式,进一步扩面、增品、提标,通过创设农村创业险等形式,为乡村产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保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收益。同时加强各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的指导,把保障乡村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民主公开、科学使用”的原则,统筹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
二、构建四项机制,将乡村集体经济壮大。
一是构建选才育才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使其具备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乡村队伍培训培养,提升乡村队伍的素质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引领带动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构建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创业扶持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判,解决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涉农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争取用好项目资金,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建立村集体资金专户、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转租转让等程序。三是构建项目申报机制。按照逐年实施、分步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结合基层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条件,同时征求相关涉农组织和干部意见。四是构建区域联动机制。根据地域地点成立各级区域乡村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区域特别村、镇、县、市区域联动,强化区域业务指导协调,建立区域集体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和集体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区域间集体经济之间、集体经济与其他经济产权的结合,推动区域农村经济产业联动发展。
三、开发“六型”产业,将乡村集体经济做强。
一是资源开发型。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山坡、水域、林地、草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四荒”资源潜力,创办资源性、开发性农业生产基地,把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乡村集体经济新增长点。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置换方式异地安排建设用地,在新城镇或工业功能区周边统一规划,统筹投资建设乡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二是资产经营型。以盘活存量资产、新增经营性资产为抓手,充分利用村集体所有土地、资产、资金等,以股份合作的形式,与实力较强的公司、企业、合作社开展联办联营,大力发展乡村合作经济,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收益率。资金充足但自然资源或建设用地紧缺的村,可与具有发展潜力、缺乏资本金的村寨共建村集体“飞地经济”,创造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共同增收的发展模式,丰富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的载体和方式。三是休闲旅游型。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充分挖掘村域内水、林、风景等资源,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文化资源,以各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借力景区、景点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通过集体土地入资、现金入股联营等形式,发展农家乐、度假村、农特产品加工交易、车库泊位、观光车营运等经营。四是劳务服务型。村集体牵头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整合村(社区)、村域内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劳务中介、农村交通水利建设项目承接、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围,促进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五是项目管护型。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和串户路、通组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管护工作,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各村(社区)要指导各村组建由村集体牵头的专业协会,承接好交由乡村管护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发挥乡村自主管理、自主受益的同时,有效增加群众收入和村集体收益。六是帮扶成长型。各村(社区)选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扶贫、农牧、林业、交通、水利等涉农部门的项目支持,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推动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依托村集体牵头组建的专业协会,承接省、市、县对乡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和各级各单位结对帮扶投入的帮扶资金,增强乡村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充分整合村(社区)资源,突出村与村之间产业的关联性、资源优势互补性,强化整体联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开封城摞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晓
建立国家层面农业大数据平台
当前,农业生产、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仍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一大难题,“不知种什么,不知种多少”的现象是很多地方存在的普遍现象。农业大数据在现代农业的实践应用中越来越重要,但是相比于其他行业,农业农村大数据的采集、发布和应用仍面临着种种亟待化解的困境,还存在农业大数据缺乏、大数据模型缺乏长期积累、农业大数据缺乏与行业产业结合、农业大数据缺乏必要的规范等诸多问题。
一是农业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有待完善。2015年国务院正式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对我国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作了总体规划。但是,由于没有后续细化的配套政策措施出台,我国农业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仍然欠缺,开展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建设缺乏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部署。
二是完整规范的农业大数据资源体系尚未建立。我国农业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规范的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数据源的标准不一样,各部门有各自的数据监测体系,且指标解释和调查样本不一,导致出现数据“打架”问题,严重影响数据的公信力。
建议将农业大数据发展纳入国家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建立国家层面的大数据供销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重视、行业龙头的参与,能够让农业、农民、农村尽快享受到“互联网+”的福利,不仅让农业生产更具计划性,更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真正实现农业从“看天吃饭”到“知天而作”的根本性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
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1.经营主体缺乏动力,产业融合度依然较低。主要产业还依然保持着生产、加工、销售各自为阵的传统方式,其产业融合也多数停留在订单农业、“公司+农户”、土地流转等初级模式上。农产品加工以低端产品为主,产业链短。农旅融合的乡村旅游产品特色不鲜明,与农业产业融合度不深,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关注点都在扩大市场,增加效益方面。
2.要素保障机制尚未完全落地,阻碍着产业融合发展。人、地、钱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尽管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往往在原则性的规定面前束手无策。
3.产业融合基础不牢固,产业体系建设任重道远。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低,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加上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严重滞后,极大限制了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农业效益低,难以为加工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高,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不健全,“最初一公里”仍然存在梗阻,农村电商发展尚未走出困境。
4.加工水平低品牌效应弱,缺乏引领带动作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虽然数量不少,普遍存在以初级加工为主,加工实力弱,产品档次低,产业链短,加工增值空间小,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缺乏稳定的销售市场,支撑产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定力不足,难以带动产业深度融合。特色高效农产品著名品牌少,行业中名气不大。
5.乡村旅游特色不鲜明,同质化现象普遍。乡村旅游产品特色不鲜明,同质化现象普遍,缺乏农耕文化和风土人情等乡村生活体验元素,“回头率”不高。
建议:
1.明确具体的建设用地年度指标。每年安排当年建设用地规模总量5%的专项指标,明确专项指标只能用于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设项目,制定明确的用地项目清单,规范用地行为。专项指标实行年度管理,不结转使用。将专项指标落实和使用情况纳入对各地乡村振兴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确保专项指标落地见效,真正解决融合发展的用地难题。
2.对产地初加工设施用地给予地价优惠。产地初加工和产地预冷设施,是生产基地和加工销售企业之间的联系纽带,在“大集群、小单元”的产业模式中,对于保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条的平稳运行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尤其对于规模化、集约化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更是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而初加工行业经营者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自身经济实力弱,加上初加工经营利润低,经营风险大。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建议对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用地价格给予优惠,土地出让价格按照不高于所在地相同等别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70%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3.完善股权化改革方案。各地制定了《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必须进行修改完善。划定边界清晰的适用范围,制定负面清单名录,规范股权化改革。整体推进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股权化改革,避免项目相同而资金补助方式不同的现象发生。补助农业企业的财政资金,建议业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持股50%,聚力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按不同产业如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等,分别制定分红比例。建立有效的事后监督机制,确保股权化改革惠及到农户。建立指导服务制度,帮助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书。
4.鼓励发展与农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乡村旅游。对现有的单纯以观赏花卉为主题的人造花海,没有与农业产业联系的乡村旅游项目,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经营不善、运行困难、造成土地长期荒芜的,当地政府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处置,避免殃及流转土地的农户,造成严重后果。对拟建项目,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以及各种涉农建设项目等方面不予安排支持。
民盟中央
破除制度障碍
发挥要素配置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拓展思路,清除阻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城乡各类资源要素的潜能,实现要素的自由配置,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当前乡村发展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落后,生产经营中存在风险高、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的困境;二是乡村人口大量外流;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不足。
建议:
一是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打破农村资产经营的体制限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结合区域优势发展适宜产业,放活经营,盘活各类集体资产、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农村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实现资本向农村的自由流动。二是建立“资本下乡”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工商业资本与村集体通过控股或缔结合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将农业与相关的工业、商业、运输、信贷等部门结合起来,组成利益共同体,继而通过其他行业和机构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指导,带动农业建设。三是改革农村户籍制度。营造充实的政策和制度环境,鼓励城乡居民进行双向流动。四是制定《农业补贴条例》。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农业补贴政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法律法规对农业补贴预算予以硬性约束,保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和加强。五是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农业发展规划,统一协调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地方政府应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补助群众投资投劳等形式,发挥好政府扶持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采取股份制、投资基金、经营权转让,以及财政贴息、承诺等方式,对外招商引资,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大型基础设施、环保等社会性公益项目,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民进重庆市委会主委陈贵云
乡村人才振兴亟须政策支撑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但由于城乡二元人才政策的巨大差异,农村对于“能人”,特别是本土人才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吸引城市人才下乡和留住乡村人才。
建议:
一、建立农业农村人才认定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应尽快对农业农村人才、农业农村专业化人才相关概念、类别等进行清晰界定,建立相应的认定、评价体系。
二、建立农业农村人才扶持政策。一是根据界定,对农业农村人才、农业农村专业化人才进行及时、动态的认定工作。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职业培训鉴定,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农业技术职称作为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扶持、奖励的重要依据,激励农村实用人才自我提升、自我发展。二是对农业农村人才实行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他们即使留在农村,也可以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
三、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引入激励机制。一是对返乡青年人、大学生返乡创业通过人才认定体系给予相应的人才认定,并在贷款贴息、土地政策、创业绿色通道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二是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办各类农业项目,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各类人员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任用,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用技术岗位、优先评先评优,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关键词
脱贫攻坚
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决不能搞急功近利、虚假政绩的东西。
贫困县摘帽后,也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乡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裴春亮
健全脱贫工作长效追踪机制
没有农村地区的脱贫,就没有全面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打不赢,乡村振兴也就无从谈起,二者是内在统一、有机衔接的。
扶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胜利。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返贫群体的比例高达60%以上,远高于因学、因灾、因残致贫人群比例。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多、地域各不相同、情况千差万别,一旦脱贫攻坚结束后,一些贫困户很有可能出现返贫现象。因此,需要我们坚持扶贫与防范两手抓,“扶上马”还要“送一程”。
一是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模式,增强集体经济的带贫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突破单一农业发展限制,充分整合自身优势,借鉴外部力量,盘活各种资源要素,探索经济作物生产、电商、旅游等产业与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扶持贫困人口就业,拓展经营性收入来源,再通过发展股份制集体经济,以经营性收入进行分红,为贫困户提供稳定收入来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返贫风险。应逐年提高贫困人口的基础养老金、低保线、五保线和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在贫困地区设立免费健康体检驻点,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拓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和商业保险普及力度,减轻群众常规医疗保险之外的自费负担,坚决遏制因病因残致贫和返贫问题。
二是持续优化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短期脱贫摘帽和长期稳定增收的有机统一。在扶贫过程中,政府应致力于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贫困群体技能水平和文化素养等;村集体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当地特色,积极引入为贫困群体提供长期稳定收入来源的产业项目,发挥产业扶贫示范引领作用;农户应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树立“脱贫绝不返贫”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建立平等参与和协同行动机制,提高产业扶贫多方能动性,让产业扶贫决策更加科学、参与更加广泛、运作更加顺畅、效果更加明显。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的作用和优势,加大金融信贷支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可以对带贫能力强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优惠,确保贫困地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是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脱贫工作长效追踪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没有农村地区的脱贫,就没有全面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打不赢,乡村振兴也就无从谈起,二者是内在统一、有机衔接的。因此,要落实基层干部和包户干部通过跟踪回访、帮扶联系人和村扶贫专干不定期走访、脱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制度,多种途径汇集脱贫户情况,发现易返贫户重点帮扶、及时帮扶。把返贫率纳入精准扶贫考核体系。通过返贫率的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返贫问题,更加重视对脱贫户的后续支持,防止扶贫中的形式主义,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赢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全国人大代表,司法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张苏军
构建脱贫攻坚综合性法治体系
要真正实现脱贫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另一方面,需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脱贫攻坚的综合性法治体系,通过法治促进脱贫攻坚。
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一年来,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考虑到脱贫攻坚是一个综合、动态、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精准识别、项目资金、考核评估、退出机制等多个内容和环节。要真正实现脱贫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另一方面,需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脱贫攻坚的综合性法治体系,通过法治促进脱贫攻坚。
一、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我国扶贫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一是需要在现行宪法和义务教育法、农业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进一步突出扶贫和社会保障内容;二是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反贫困法以及社会救助法,并对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完善。三是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开发条例,主要解决扶贫开发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等问题,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指明方向,让扶贫开发工作正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二、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一是把严格执法、建设法治乡村作为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抓手。依法公开扶贫信息政策,保护扶贫对象合法公民财产权利,依法及时调处化解农村农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处理涉及扶贫对象的行政争议,推广新“枫桥经验”,基层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积极引导扶贫对象通过合法行政程序解决问题。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构建相互协调的多元化扶贫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扶贫对象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一经发现造假,立即取消资格,对外公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针对其目的、骗取贫困金数额大小、影响程度等采取法律惩处措施。二是把司法公正作为建立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保障。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看,司法与扶贫工作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公正的司法不但可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也是解决扶贫“投资困境”、贪污腐败、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等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载体,健全完善公正司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机制。三是把培养扶贫干部守法意识作为建立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扶贫干部是扶贫攻坚法律政策的重要落实者。严格规范扶贫干部行为,牢固树立扶贫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建设长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前提也是关键点。
三、强化重点法治监督体系。扶贫攻坚工作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监督之下开展,必须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一是强化党纪监督。配合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专项巡视,严厉打击扶贫中的腐败问题,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问题,用法律和制度给县、镇、村干部“画圈”。加强对基层反腐成果的巩固和转化,把经验和做法固定化、制度化。二是持之以恒加强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建设。对于地方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大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决策短期性,扶贫权力不受约束,扶贫资金跑冒滴漏严重等现象,要重点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打击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严惩放纵包庇黑恶势力“保护伞”。要针对非法控制一定区域或者行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行为,一经认定为黑恶势力行为,要重点打击,净化社会营商环境,为推进精准扶贫扫清不良影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从根本上改善基层政治生态。四是要明确全国人大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监督,与中央和国务院扶贫考核相配合,由各级人大组织调研组,对扶贫攻坚实施工作进行调研。
四、建立有力法治保障体系。扶贫攻坚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运行保障、人才保障等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
完善消费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从而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建议:
一、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检测和溯源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村民合作社开展合作,对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统一收购,国家整合各乡镇农业、食药、质检、畜牧兽医等部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免费进行统一检测或抽检,出具出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形成二维码,让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扫码验证产品真伪、产地、生产日期及相关性能指标。此外,政府要加强监管,强调产品检测的严肃性,确保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走上市场拓宽渠道。一是鼓励各地将经过检测的绿色、安全、健康、优质的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归类整理和科学包装,分门别类进行宣传推广,尽快形成区域品牌。同时,建议国家对各地推动消费扶贫的措施做法和产品服务进行评比,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助力“农产品上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平台,由政府提供免费农产品检测和溯源服务,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物流费用、冷库用地和用电、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补贴或优惠;对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综合市场、网络平台公司等企业采购或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建议参照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给予支持;要求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经过检测合格的贫困地区农产品。三是处理好采购销售农产品的发票问题,如允许税务部门认可村委开具的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票据,为企业收购、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提供增值税抵扣依据。四是维持消费扶贫政策的连贯性,建议相关政策在贫困地区脱贫后,仍然维持3年—5年的有效期,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
民建中央
发展农村电商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5年初,国务院扶贫办将电商扶贫工程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设为专门一节单独列出;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部署,为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带来历史性机遇。2018年,民建中央通过对河北、贵州、福建、江西等省调研发现,农村电商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对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商贸流通跨越式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脱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开辟了新路径。目前,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产业基础薄弱,农产品电商品牌效应不明显。深度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多处于“小、弱、散、单”状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商品化培育供给不足,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深加工比例不高,产品附加值低。二是物流成本高、“农产品上行”难。深度贫困地区物流基础设施不足,网点覆盖不全,农产品存储保鲜难度大、运输时效性强,对物流要求高,成本相应提高。据统计,我国西部农村物流成本是东部的4—5倍,快递成本近6—10倍。农村电商目前更多的是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与城市商品下行比例悬殊。三是人才缺乏,特别是缺乏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四是资金保障不足,可持续经营能力差。
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成立农村电商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农村电商发展,解决目前各部门推进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政策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突出规划引领,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农村电商发展情况纳入扶贫考核体系。
二是促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推进电商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扶持建设一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群众的带动作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品牌培育和推介营销力度,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政府出资建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实行二维码溯源,支持农产品申报“地标保护”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资质认证;积极推进产销结合,构建涵盖网上批发、网络零售、网上直销等方式的农产品销售体系。
三是重点解决农村物流难题,破解“农产品上行”难。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物流、冷链运输、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农村道路,提升农村快递网点覆盖率,形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网络。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等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县级分拣中心,集中送递,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降低物流成本,建立集交通、商务、扶贫、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多点合一”的村级服务点。促进农村客运和货运结合,探索“农村货运班线”等新型农村物流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研究推广江西赣州物流企业“滴滴”货运物流交易、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免收高速通行费等有效做法。
四是扶志与扶智并举,多模式培养农村电商人才。积极吸引外地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农业技术人员、具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才开展乡村创业,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为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注入新思路、新活力。
五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村电商持续发展。建立政府引导的“农村电商创业基金”,为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资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支持。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移动便民支付,实施“互联网+金融+特色农业”等普惠服务和融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及中介组织参与农村电商,推动农村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
基层实践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委副书记、市长唐云舒
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们必须突出产业脱贫的“治本”作用,紧紧抓住“因地制宜”这个核心,真正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从根本上确保脱贫效果持续稳定。
河池市谋划实施了“十大百万”农业扶贫产业和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十大百万”农业扶贫产业,就是“十三五”期间规划发展300 万亩核桃、100 万亩“三特”水果、150万亩油茶、100万亩糖料蔗、100万亩桑园、100万亩板栗、150万头(只)肉牛肉羊、200万头香猪、100万亩淡水生态养殖、100 万亩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基地,实现扶贫产业对贫困户全覆盖,有效提高了脱贫质量。截至目前,全市核桃种植面积达260 万亩;桑园总面积达90万亩,桑蚕生产规模稳居全国第一;创建7个种牛、10个种羊繁育示范基地,出栏肉牛26万头、肉羊107万只,肉牛、肉羊饲养量及出栏量居全区第一;内陆大水面开发面积80万亩,居全区第一;油茶总面积突破125万亩。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还注重抓好农产品深加工和销售工作,已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105 个,建设冷链物流设施30 个,利用深圳—河池扶贫协作的有利契机,面向深圳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2018年增长10.5%,连续两年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预计到2020年后,“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年产值可达300 多亿元,纯收入169 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增加收入近5000余元。都安县“贷牛还牛”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成为广西扶贫产业的样板,都安肉牛养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成为广西唯一一个以肉牛为主导产业的自治区五星级示范区。
关键词
生态治理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既是改善环境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立欣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以农村“厕所革命”为切入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承包等多种形式,推行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等第三方环境治理,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保障农村厕所建、管、护一体化发展。
二是加强科技支撑。研究提出适宜不同区域的改厕技术模式清单及限制条件,研发成本低、使用方便、经济性好的农村户用厕所产品。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支撑,将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散养畜禽粪污等统筹协同处理,遴选、推广绿色环保、节本高效的实用性技术,尽快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实用技术模式,提高粪污协同治理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改厕过程中监管和纠错机制,避免返工浪费。强化厕所质量监督与验收机制,严格按照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改厕和验收,确保建设质量。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进改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农户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注重宣传效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对改厕工作的重视,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尽快转变农民群众传统思想观念,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改厕,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加强改造厕所使用与维护、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厕所建设及运行维护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党委书记王建伟
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提速,农村环境明显改观。但是,农村垃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很多地方对垃圾的处理还是停留在简单的“一烧了之”“一埋了之”“一包了之”阶段,个别地方甚至连“烧埋”都没做到,仍然胡乱堆积,听之任之。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当下的农村垃圾除了废塑料、纸盒、废金属、酒类包装、建筑垃圾、厨余垃圾等生活垃圾之外,还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肥农药饲料等包装袋、废弃的塑料薄膜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这些垃圾很大一部分不易腐烂、不易降解,深埋则污染土地,燃烧又污染大气,最好的处理方式只能是分类回收利用。
一是尽快出台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利用政策与制度体系。比如,可以出台激励政策或者地方性法规,利用政策、法律手段对农村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利用进行约束和引导;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利用的基本模式,探索创新农村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是扶持垃圾回收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市场。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一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通过委托经营引入专业公司,借助有机垃圾置换,满足企业原料供给,以市场行为,降低政府的建设投入和运营补贴。
三是积极引导垃圾分类。相比城市而言,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需做得更细。要广泛开展环境卫生保护法律和科普宣传,强化“自己产生垃圾自己收集”的观念,增强村民在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度。
四是充分利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经验与过剩产能。在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一直走在农村前面。可以引导城市有富余产能的垃圾处理机构进入农村垃圾处理行业,这样,既可以使城市垃圾处理机构提高经济效益,又可以帮助农村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营销经理张晓庆
加大秸秆禁燃鼓励支持力度
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秸秆禁燃、蓝天保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头戏。
目前,湖南省长沙县秸秆禁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稻谷收割时直接碎草还田。二是由有关农业公司收购秸秆。收购价格为每吨500 元左右,平均6 亩稻田才可收集秸秆1 吨,且需要农户收集并运送至公路旁边。三是农户自行存储或作其他处理。这些措施,相对于传统秸秆燃烧习惯,虽然有效保护了环境,但也直接增加了农业成本。这些现象和困境,不仅仅只有长沙县存在。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燃鼓励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包括种植业农户在内的各方面共同发力,积极主动守护碧水蓝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可增加对种植业农户专项资金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实核算秸秆环保处置成本,对于与焚烧秸秆相比较所增加的成本,由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二是可鼓励有关农业公司加大收购力度。支持有关农业公司扩大产能,并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给予扶持。对于其产品特别是生态肥料,可以采取政府采购、鼓励种植业农户购买等多种形式予以支持,促进生态肥料还田换土,加速良性循环。
三是可科学配置碎草机械设备。鼓励支持以村组、片区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碎草机械设备,实现秸秆就近就地还田。相关费用可采取财政解决一部分、村组自筹一部分相结合的形式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吴晓青
全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而言,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是污染防治“短板”中的“短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含金量。
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重视不够、责任不实。一些地方还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点源、轻面源,重工业、轻农业,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同时,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此外,资金需求大,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需求巨大,仅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就需投入3500亿元左右,目前仍存在很大缺口。同时,大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还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和后期长效运维经费,影响了环境治理设施效用的发挥。建议:
一是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中央有关部门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尽快明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责任划分;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落实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严格实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典型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大任务,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比照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办法,建立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机制。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
基层实践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宁波市政协主席杨戌标
真抓实干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安吉余村调研时,就用最朴素的语言、最鲜明的逻辑对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大战略、大道理作了深刻而又精辟的阐述,并亲自部署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浙江展现秀美江南本色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民营经济发达,三分天下有其二。但是,脆弱的生态环境、粗放的发展模式、“低散乱”的产业布局,曾经致使天也不是那么蓝、水也不是那么清、人与自然相处也不是那么和谐。为此,历届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接力以进践行“两山”理念,一任接着一任抓,一年接着一年干,打出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美丽乡村”等生态文明建设组合拳。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全省100个市县级党委、政府齐抓共促、纵深推进,各级政协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营造出一片天朗气清的秀美好环境,开辟了一片惠风和畅的宜居新天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治理6500 公里垃圾河、5100公里黑臭河,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提高到84.6%,年平均PM2.5 浓度下降到34 微克/立方米,2017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一幅天蓝、山青、水绿的生态和谐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正清晰展现在世人面前。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回顾这些年浙江的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全力以赴铆足“一股干劲”。绿水青山不是等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光喊不干就是形式主义、就是官僚主义。浙江始终坚定不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不犹豫、不徘徊、不打折扣。省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整改、一片一片抓推进,坚决反对和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的毅力,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提升生态品质,打造“两美”浙江,推动“两山”理念在浙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久久为功绘就“一张蓝图”。浙江立足实际,始终坚守生态底线,不为一时之利所惑、不为一时之速所困,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战略,从“绿色浙江”到“生态浙江”建设,从“美丽浙江”到“诗画浙江”建设,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一脉相承、层层递进,以钉钉子的精神绘制生态蓝图,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统筹协调下好“一盘大棋”。生态整治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问题导向,做到上下游同治、左右岸联动、治标治本结合,系统性、协同性并进。尤其是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单打独斗行不通、单向推进难奏效,必须全流域、全过程统筹协调、协同行动、合力推进。
四是科学有效健全“一套机制”。生态保护必须依靠制度、注重长效。浙江率先建立实施了河长制、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水权交易等制度机制。宁波对四明山公益林每亩补偿140 元,对饮用水水源地每立方补偿0.1元,以制度机制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治理6500 公里垃圾河、5100 公里黑臭河,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提高到84.6%,年平均PM2.5 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2017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证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3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中铁上海局党委委员吴向东
强化冷链物流规范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鲜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多部委也先后就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但由于地方部门和一些企业在落实相关措施上缺乏应有的力度,以致冷链流通领域食(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迫切需要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食(药)品冷链供应的安全性。
强化冷链物流行业规范管理,是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完善食(药)品冷链运输监管体系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冷链运输市场恶性竞争严重;另一方面,国家层面强制监管标准缺失,除药品外,国家在冷链物流冷冻、冷藏、恒温运输的界定、仓储、装卸作业条件等方面没有制定强制标准,特别是目前冷链运输执行的《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畜禽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等还属于国家推荐标准,且制定于2012年,与当前冷链物流发展脱节。
强化冷链物流行业规范管理,是促进企业技术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冷链物流领域一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存在着参与冷链运输的企业规模小、装备技术差、专业化程度低的状况。
目前,我国冷链物流正由基础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迫切需要从强化规范管理入手,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物流企业的力量,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朔、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有效保障食(药)品流通安全。
第一,制定国家强制标准,规范冷链物流行为。要加速国家冷链物流相关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出台,针对各类食品、药品、禽肉蛋等,制定国家强制标准,明确产地、运输、仓储、装卸、销售等系列各环节的具体标准要求。要实行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的冷链物流资质审核和冷藏车道路运输资质的审核制度,对需要冷藏、冷冻、恒温运输的物品实行准入制。要完善冷链产品的质量认证和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第二,采取综合技术手段,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冷链物流环节多、产业链长,是一个跨部门、跨地区的系统工程,中央和各级政府应明确冷链物流归口管理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管职责。同时,利用道路监控、治安卡口、高速公路和国道收费口等处,对可疑车、棉被车等进行检查和处理。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从源头上把控影响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此外,要注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冷链物流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有效解决冷链物流“断链”问题。
第三,发挥铁路骨干作用,着力打造行业标杆。一是要充分发挥铁路冷链物流网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提高铁路保温车、冷藏集装箱的运输效能,综合规划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优化既有货场内供电和冷库等配套设施,形成一批“国家级”冷链物流网络示范基地。二是要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对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闵物流有限公司、南京万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顺丰快递等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冷链物流运输及其配套服务能力的企业,要加强指导帮助,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在冷链物流上发挥“标杆”作用,培育一批冷链物流示范企业。三是要加大冷链资源重组整合的力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冷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现有冷链物流上下游企业及其相关资源进行重组整合,共同参与现代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冷链物流供应链示范样板。
第四,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要在国家层面制定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指导冷链物流业的综合发展。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针对冷链物流前期投入大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内陆产地冷链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的状况,实施包括冷链物流企业的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金融和融资渠道的支持、冷库用地的审批以及冷链运输车辆购置补贴等措施。要设立专项引导基金,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冷链物流新技术、新设备,减少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内部安全自控,促进行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乎百姓生活的大事,如何充分保障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安全,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考验。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能力还不够强、队伍还不够壮,而且越往基层越薄弱。第二,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的政策和措施力度还不够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和投入相对不足。第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难度大。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总体不高,小、散、杂仍是普遍现实,这种以千家万户为主要经营模式的生产方式,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第四,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消费认知和假冒伪劣产品识别等还不足。
建议:
第一,国家出台支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
第二,亟待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与《食品安全法》实现有效衔接。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两法”并行、各有侧重。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延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边界要明确,违法违规处罚力度要加大等方面修改和完善。
第三,加大对消费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广力度。善用新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公共舆论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科普解读,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消费信心,辨清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第四,统筹国家每年对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考核。建议全国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由农业部牵头对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实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到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双打”等绩效考评中。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党总支书记刘建明
重视果蔬农药残留安全问题
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农药使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农药残留问题应予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上从农业产物安全问题抓起才是关键。根据病虫害的进化,农药的药理强度也在日益增加,很多农药的残留已经不是简单的清洗烹煮就可以去除得了,但是事实却是很多百姓对于农药残留的观念并没有意识。
建议:
强化餐桌安全概念,社区普及相关知识。我们在应用农药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农药使用对于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健康问题。首先我们也应该积极研发残留量少或容易去除的农药,不要一味的追求产量和品质,还要考虑到身为消费者的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有义务对老百姓进行农药残留去除方式的普及,农药残留应该受到广大老百姓的重视,微量的农药在食物链中游走最后积累在人体体内,对人体的健康有很不利的影响,应在社区普及宣传。
加大研发普及新型农药,惠利百姓。新型农药这个词汇还是较多出现在试验田或者国家示范田中,普及度不是很高,现在的无残留农药及纳米农药等新型农药虽已研发成功,但还没能更全面的进入农业生产中,老百姓没还是不能感受到新型农药的益处,应尽快的以政府的力度对于新型农药的投入生产进行助力,也要注意在农药价格上进行把控,也能减少农户为了降低成本去购买使用廉价品质不好的农药,关心关注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此外,让老百姓从真正意义上认识到农药对于人体的伤害,在购买食物时应该有所选择并理性甄别。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农药问题,对于农药使用必须严加看管,对于滥用农药不能姑息。
关键词
粮食安全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3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
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
目前,我国粮食安全相关的立法工作仍然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涉及粮食安全的法律制度分散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覆盖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全面统率粮食数量、质量和产业安全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法”。
二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农业法》有专门一章涉及粮食安全,但只着眼于基本制度的建立,原则性较强,法律责任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同等对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对粮食质量安全的针对性不强。
三是相关领域还缺乏法律制度的规定。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爱粮节粮、粮食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和具体明确的规制措施。此外,针对当前粮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建设粮食产业强国提供法律保障,也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当前,粮食生产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关键领域改革政策基本成型,粮食安全保障方面形成了相关制度规定,加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经具备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一、加快立法进程。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健全粮食安全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粮管粮,是一件大事、要事、急事。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力争尽早出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
二、加强调研指导。建议全国人大农委、法工委等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法律起草阶段,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悉心指导和帮助,确保草案起草、修改、论证、审议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要加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关注立法过程中的关键和难点问题,把重点放在关键条款、核心制度的设计上,坚持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确保立出来的法律真正务实管用;要加大协调力度,对争议问题和存在较大分歧的意见,深入了解各方诉求和分歧所在,充分听取意见,及时处理解决,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紧起草草案。建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高度,以构建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与分工,统筹考虑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加工、消费等各环节的保障措施,统筹考虑粮食的数量、质量和产业安全,抓紧起草《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并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按照立法程序压茬推进,尽快报请国务院法制机构和全国人大立法部门审核。
四、加大协调力度。现行与粮食安全相关的法规比较分散,由于立法主体、立法背景的差异,导致各法律法规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等情况,要对现行与保障粮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机构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冲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请修订或进行整合;理顺粮食质量监管体制,明确粮食加工、原粮及成品粮的销售、储存等环节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统筹指导《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起草等各项工作,努力构建一个由《粮食安全保障法》为统领、协调有序的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泉州市科协主席骆沙鸣
加快数字农业发展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数字农业空间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将使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信息农业的全新时代,实现农业技术管理变革。数字农业作为未来农业的发展形式,是现代高科技的集成,数字农业与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就加快我国数字农业发展,
建议:
一、将加快发展我国数字农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扩大由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构成的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在数字农业上的应用,该技术是一种以采集、储存、管理、分析和描述整个地球表面和地球分布有关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实施数字农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大举措,可有效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数字农业空间信息管理技术是实现区域农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性技术,既可用于农田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农田信息动态采集、农田管理决策、智能化的农业机械建设、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和农作物估产与监测等方面,又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二、开发共建共享的数字农业空间信息管理平台。这是发展我国精准农业和绿色农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数字农业空间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是保证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之一。数字农业的建设可助力精准扶贫,通过加强对农场的作物种植、畜牧养殖、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营业管理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使农民增收、贫困户精准脱贫。
三、建立国家农业信息数据库和各省市子库,朝着多元化、扁平化、多媒体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数字农业的发展要依靠高度智能化的农业劳动者和农业基础设施的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自动控制,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数字农业是虚拟化、网络化、公众化的信息系统,是农业要素过程与管理的数字信息化。要大力培育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普及农村电商,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立国家级数字农业产业示范园区。通过数字农业完善农业监测系统、应用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地理学、农学、生态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等基础学科,实现对农作土壤、气候、水文等从宏观到微观的实时监测,定期获取农作物生长发育状况、土壤肥力、土壤墒情、病虫害、旱涝灾情以及相应的环境信息,并对农业生产中的现象过程进行模拟,达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品质量的目的。
五、进一步加强各省市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等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环境资源监测和农业防灾减灾的力度。对农业土地耕地(土壤、森林、草原、水域)等各种农业资源开展探测评价与动态监测,对农业灾害(洪涝、干旱、风暴、病虫害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对各种农业作物面积和产量进行预测和监测;对农业环境(大气、土壤等)污染进行监测和预测;对各种农业与园艺作物、畜禽水产生物、经济林木等地区适应性分布进行研究等,提升我国粮食自给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
构建“三位一体”政策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持续14年稳定发展,但也积累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从生产看,粮食“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改变,保证粮食持续稳定供给的难度依然很大。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极端气象灾害频发,近几年全国自然灾害年受灾面积高达3.7亿—3.9亿亩,对粮食和农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去年粮食减产主要原因之一是三大主粮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旱涝灾害。尽管国家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应的措施办法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技术创新供给转化不足,不少主产区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村集体修缮整治基础设施的财力人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农业抗灾能力亟待加强。
从投入看,贷款成为压在粮食种植大户肩头的一座大山。这些大户普遍依赖贷款投入,但贷款难度大,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缺乏适合农业项目的风险评估标准,获得贷款满足率普遍低于50%;贷款利率高,信用社贷款月利率是6厘多,部分地区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利率高达8—9厘;同时,贷款期限短,还贷时间大多与粮食收获时间重合,导致粮食集中上市,农民日夜排队交粮,既打压了粮价,又加剧了市场风险。
从效益看,多重风险不断交织,严重影响种粮收益。去年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上涨10%—25%。土地租金上涨快,土地经营收益、补贴与土地租金联动起伏,经营好并不等同于效益高。保险赔付额度比较低,赔付门槛比较高,保险赔付金额在大灾大害面前“杯水车薪”。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国家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建立生产者补贴政策、“补贴+信贷”、“补贴+保险”政策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是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过去两年,国家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后,在市场化收购、补贴配套、加工业拉动等政策共同施力下,有效激活加工产业链,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释放。建议借鉴玉米改革的经验做法,加快调整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用碎步下调方式,逐步调低最低收购价,直至与国际市场接轨,以消除托市政策扭曲,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全面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综合考虑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流转价格、农民收入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及早公布补贴方案,充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二是实行“补贴+信贷”支持体系。全面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与信贷有机结合。利用部分粮食生产者补贴资金作为贷款风险保证金,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支持引导种粮大户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合理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入股。对中长期的贷款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放活借贷还贷期限,结合粮食作物生产周期调整农民还贷时间梯次,实行错峰还贷。开发产业链贷款项目,把融资服务从单纯的生产扩展到仓储、加工等粮食产业链下游,增加粮食经营附加值。
三是实行“补贴+保险”支持体系。从保费补贴着手,确保补贴与直接生产者挂钩,根据种植大户的需求,加大保费补贴,降低种植风险。增加保险标的,除了以往对制种、自然灾害、病虫害保险外,把可能导致质量损失的自然风险、严重影响种植收益的市场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将保险与农业支持政策充分结合,开展成本和收入保险,完善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调整保费补贴分摊办法,对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重点倾斜,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增加补贴比重。降低粮食主产区的保费负担,有针对性地提高产粮大县保费补贴标准,取消主产区市县政府配套保费补贴,充分调动主产区的参保积极性、提高粮农参保积极性。逐步降低赔付标准、提高赔偿金额,把租地成本、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等考虑在内,切实发挥保险对粮食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
关键词
新型经营主体
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兴安盟农牧业局草原工作站联合党支部书记陈良
加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长足发展,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最初期以提高农户生产技术交流,拓展到当今的农产品初级加工、共同销售、土地经营合作、服务等等,我国合作社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根据工商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的2.6 万家,发展到2016年的280 万家。其中,种植业占44.6%、畜牧业26.7%、农机服务业占6.3%、渔业占4.8%。
我国社会经济已迈进发展新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必将起到有效推动作用。为农业丰收、农村振兴、农民增收的主要抓手,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牧民对发展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发展理念不明,内部管理不规范。有些合作社受收入利益驱动,只想短期收益,缺乏长远规划,甚至有些成员存在不愿承担经营风险的现象。在合作经营过程中缺乏民主决策,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变成空文现象。
其次,不同程度上存在“空壳社”或“僵尸社”现象。有些合作社未经论证盲目注册,甚至有些人为了享受扶持政策和补贴,随便拉拢几户农户凑数,其实没有合作经营的实际项目,导致出现“挂名建社”现象。
另外,经营规模较小,服务范围窄,未形成产业链条。部分合作社规模小、服务和带动能力不强,生产基地小而散,难以抗拒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尤其有些合作社运作模式单一,只做产业链条的一个环节,没有深加工服务而导致过度依赖外部市场,利润受到限制甚至处于亏损状态。
最后,受到资金和人才缺乏双重压力。大部分合作社带头人和社员均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身文化知识水平偏低,在经营理念、发展模较式单一,需要补充新思想、新理念,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乡土实用技术人才加入,再加之由于合作社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申请手续较复杂等原因导致“贷款难”,缺乏有效的融资平台,使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对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为当地老百姓服务能力受到影响。
建议:
一是在地方机构改革过程,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门里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指导职能摆在突出位置。在各级党委组织机构中组建农村经济领导办公室,协调、衔接和理顺职能部门与党政各机关间的关系,直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便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壮大,农牧民能力提升、农副产品与市场有对接,项目申请、部门之间的协调,品牌建设以及融资担保等各个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真正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把脉诊断,及时对症用药,并且需要出台设计更科学、有效的合作社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以避免市场和资源的浪费。
二是合作社法人的融资及物权抵押较难。农牧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到一定阶段时,合作社法人因担保贷款或融资难而受到扩大规模或拓展业务限制,建议金融相关部门通过不动产登记或可行的融资渠道提供支持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和拓宽市场等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支部书记胡为义
加强职业农民培训提升生活水平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因素是懂农业、爱农村的现代农业人才。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年人不断流出,农村人口老年化严重,加之农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还不能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加快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爱农村的职业农民,抓好培训,将是乡村振兴和生活提高到小康水平的关键所在,重中之重。
建议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在吸引城市外来人才的同时,把农村的现有的职业农民留住,把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愿意扎根农村的外出求学的务工青年吸引回来;加大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解决参加培训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新型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采取灵活方式增强培训成效,结合不同人群、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课堂理论教学与现场实践指导结合,“农民夜校”与“以工”带训相结合等办法,提高成效;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高科技示范园、文化观光产业园等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合作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人才学者开班授课;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改变农民的旧观念和旧习惯需要持续用力,要加强宣传、大力引导,营造良好和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同时不断总结培训经验,认真推广,表彰培训中的先进典型,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媒体平台营造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李士强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
在国家有关利好政策和扶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较好,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瓶颈和困难,而且这些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是缺少整体规划。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没有整体规划,盲目投入、盲目建设,导致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续发展乏力。二是发展要素制约较多,突出表现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制约。在土地方面,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僧多粥少,往往会优先用于工商业和重点项目,农业设施用地获批难度大;在融资方面,新型经营主体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一般抵押物,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人才方面,懂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的新型职业农民较少,且农村教育、医疗等条件有限,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待遇较低,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三是“小农户”作用发挥不够。“小农户”的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产出效率还比较落后,同时,留在农村的大都是学历、能力都较低的农民,他们很难直接融入农业现代化进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不紧密。
一是加强规范引导。建议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农业优势产业布局,立足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和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农业产业化企业联合体等,使之规范运营、标准化生产。
二是创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更详细有力的土地、税收、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多元化提供用地保障。出台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励办法、贴息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补助等扶持办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创业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把带动小农户的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各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考核的主要指标,对利益联结机制建的好、落实好的主体,各项支持政策重点倾斜、优先培育,正向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广大农户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农民真正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