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锡萍
摘要:《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主要叙述了叫明海的小和尚和乡村女孩小英子的爱情故事,文章简洁生动,语言清新明快,诗意地表现了汪曾祺的世俗观念和审美追求。本文通过对其文本的细化阅读来挖掘作家的心理,揭示其对民俗文化认同感、对淳朴自然生活的向往以及对新时期文学的追求。
关键词:受戒;汪曾祺;僧人观念;审美追求
《受戒》写于1980年,载于1980年第十期《北京文艺》上,而故事发生年代却在1937年。四十多年的时间,汪曾祺的个人经历和国家大大小小的变革极大的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所以《受戒》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在新时期的文学作品,更是文革后新时期文学的重要转折点。
汪曾祺小说的普遍特点是选材平凡,重视民俗文化并且纪实性较强,《受戒》也不例外。这篇小说选取了普通平凡的乡村生活的情景,融入了世俗化的佛教观念,描写真实生动,富有乡村野趣,也有着有田园牧歌的诗意境界。然而,在文章最后汪曾祺标明这篇文章是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无论梦境如何真实,如何美妙,它终究会醒来,为其淡泊的文字增添了朦胧的忧伤,展现了中国文人的一种独特的悲剧文化性格,不过作者在其中注入了自己的期望,更多展现的是对新时期文学摆脱束缚及社会和谐生活的追求。
一、僧人观念世俗化
汪曾祺笔下的僧人和传统弘扬佛教教义,严守佛教清规的僧人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受戒》中“菩提庵”被讹叫成“荸荠庵”,甚至连和尚也这么叫,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个地方的人包括出家人对佛教几乎没有传统僧人那样尊重敬畏的观念,并且和尚住的是“庵”而不是“庙”,很明显地可以看出这里的僧人对传统的经典佛教教义并没有多少了解。“所谓经典佛教,是指以经典为中心,对教义有全面切实理解和把握的,在知识程度较高的教徒中信奉流行的佛教层次。所谓民俗佛教,则是指以偶像崇拜和求福求运为主要特征,在知识程度较低的教徒中信奉流行的佛教层次。”[1]在《受戒》的观念中,和尚是真实并且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他们可以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活着,很显然,他们是民俗佛教的信徒。
《受戒》的世界里,出家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汪曾祺笔下的人物心中,“和尚”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和谋生手段。人家弟兄多,就派一个出去当和尚。“当和尚”照样可以拥有七情六欲,照样可以有家,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出家”,并且在乡村人们的眼里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这些钱攒起来还俗娶亲也可以。很矛盾的说,他们“出家”的目的是为了“不出家”,和尚们更看中的是出家所获得好处,这些完全背离了传统佛教出家人脱离俗世,看透红尘的形象。
但是,真实的说,民俗佛教毕竟是从经典佛教中衍生的,所以,不可避免地,这些和尚依旧有着传统僧人的特点,即使这些特点仅存于表面。“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在明海的观念里,烧戒疤就是成为一个僧人必经的大关,这也是传统僧人的观念。明海的舅舅也会教明海念经,虽然跟教唱戏一样。在很多知识程度低的佛教徒中,他们在保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力所能及的向经典佛教靠近,所以当今和尚的社会性质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他们的呈现形式和古代相比,并未有较大改变。
汪曾祺在《受戒》中曾说:“我没有当过和尚。我的家乡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庙。我的家乡没有多少名胜风景。我们小时候经常去玩的地方,便是这些庙。”[2]。作者对乡村人物有关佛教的观念有很深的了解。对于民俗文化,汪曾祺有强烈的认同感,他支持追求本真追求欲望,支持人们随心所欲的活着,所以汪曾祺的僧人观念是世俗化的,他对传统佛教给予的束缚作出了反抗。食色乃人之本性,他们和正常人一样,也有食色的欲望,汪曾祺给 了这些僧人充分的尊重,所以他笔下的僧人,无所谓清规戒律,无所谓世俗眼光,“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穿长衣念‘子曰的人完全不同”。[3]
二、自然本真的和谐观念
汪曾祺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是和谐。”[4]他的和谐观念在《受戒》表现在三个方面: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生活的和谐。
“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5]《受戒》语言美,人情更美,乡村的生活热闹而富有生气。小英子的父母赵大伯赵大娘就是典型的勤劳淳朴的村民形象,赵大伯是个能干人、全把式,汪曾祺将他比作摇钱树,而赵大娘是个聚宝盆,很巧妙地体现了赵大伯赵大娘之间互补的关系,这也是很多农村夫妇的相处方式,他们和谐相处,将家庭经营得井井有条。小明子和小英子是一对春心萌动,对爱情有着懵懂向往的情侣,他们互相之间坦诚开放,这之间就是一种和谐的爱情关系。包括小英子的娘认明子为干儿子等等都体现了人与人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在乡村人民的劳动和乡村特有的风景中。小英子的家三面都是河,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葚,有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子里有牛屋、猪圈、鸡窠、鸭栏,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人不得病,牛不生灾,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兴旺。小英子一家生活状况是很多勤劳淳朴的乡村农户的真实写照,他们与自然和谐相处,收获秋天的硕果,享受人生的平淡安宁。
最后一个方面社会生活的和谐表现得并不明显,它体现在汪曾祺的审美追求中,是基于现实的不乐观所作出的一种对社会的期待。这个和谐包含了前面的两种,并且对它们进行了深化和扩大,将乡村中的宁静和谐本真的生活情景融入到人类社会生活中去。三十年代战火纷飞,许多百姓背井离乡,乡村的安宁现状的背后也有着隐忧,像善因寺一样,整个社会依旧有着庞大的权力体系,从沙弥尾、沙弥头到方丈,这是一个权力社会的缩影,人们对于利益的追逐使得社会和谐不能得到保障,即使明海在小英子的劝说下不做其中的一员,这个体系依旧会扩大,社会生活会变得浮躁功利化,和諧也无从谈之了。
三、新时期摆脱“受戒”的文学追求
这篇小说发表于1980年,有着特殊的文化意义。身处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社会转型的历史节点,写什么和怎么写的问题,就不仅是汪曾祺个人的选择,也反映出了特定时代背景下文化复兴的方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