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石明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阐明了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构建以“三大公平”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以公平IE义为准则的国际新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大复兴的理论指引;是拒腐防变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有力武器。
关键词:公平正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9)01-0030-09
公平正义是政治学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之一。人类社会从未間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亘古不变。现代社会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核心价值和理想目标,同时也把它作为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仔细研读中共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在治国理政中发表的系列讲话,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习近平多次从不同维度对公平正义展开了重要论述,把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推到了新的前沿和高度。在新时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都必须坚持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因此,全面总结和系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形成
政治学理论的研究表明,任何政治思想的形成都有其前提条件、实践根据和理论渊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也不例外,它是立足于基本国情,根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在充分批判继承我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思想家的公平正义思想,以及吸收马克思主义者对公平正义思想探索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一)立足于基本国情:习近平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前提条件
正确认识时代形势、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是马克思主义者实现理论创新的必然要求。我们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来标识时代形势和基本国情,那就是“新时代”和“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已经处于新时代,但基本国情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新时代我国的基本国情、最大的实际情况,暴新时代我们党提出基本理论、制定基本路线、设计基本方略的根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正是立足于新时代基本国情这一前提条件下形成的。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正迈向“强起来”,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改变自身命运的历史轨迹,也预示着中国国运兴隆。经过新中国近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的奋力拼搏,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主义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中华民族傅大复兴的美好画卷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攻坚、矛盾凸显是新时代我们必须面临的艰巨任务,这一艰巨任务可以从多个方面体会到:尽管我们釆取了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内的各种措施,但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效果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尽管我们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采取了延长农民土地承包期、实行土地“四权”分离等举措,但束缚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尽管我们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领域不断深化改革,但问题依旧非常突出,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上学难、工作难、居住难、看病难等问题;尽管我们在减少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采取了诸多举措,如加强西部大开发、放松城乡户籍限制、进行行业间的平衡等,但“三大差距”的缩小依然任重道远;其它如城市发展、乡村振兴同样面临着许多的热点和难点。基本国情这一前提条件,让我们认识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既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摆在我们面前的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发展还不够平衡的问题;又要注重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充分释放人民投身改革洪流的积极性。因为,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保证;同时,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人民更好地推动生产发展。转型关键期的中国各方面的问题,如果处理得好就会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处理得不好就有可能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充分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在致力于实现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地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已经形成的共识,也是我们继续前行必须要坚持的原则。对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对基本国情做出了再次确认:“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1]12。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各个领域的不公正现象,是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立论前提。
(二)立足于新时代主要矛盾:习近平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实践根据
马克思在对全面阐述其矛盾学说时蕴含着这样一层意思,那就是:人类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尤其是解决主要矛盾的过程中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正确认识、准确把握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要求,是顺利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所在。我们党在科学理解基本国情、准确把握历史方位的基础上,认识到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重大的、科学的政治判断,充分展示出我们党在主要矛盾理解上的清醒与自觉。从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中,我们既可以看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光辉成就,同时也认识到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我们知道,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美好生活最为关键的是良善的政治生活、和谐的社会生活。我们常说的“有尊严的生活'主要指的就是良善的政治生活、和谐的社会生活,因为它们中的很多内容,例如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可以说直接关乎人的价值和尊严。唯物史观指出,人们的物质生活决定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同时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又反作用于物质生活。伴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在新时代的政治热情也不断高涨,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换言之,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声高涨,既反映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也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成为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不可否认,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公平正义也是民众的基本需要;只是在生产力水平提升的情况下变得更为突出。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成为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实践根据。对此,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⑴11
(三)前人的思想成果: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
每一个创新思想都离不开前人一定的理论探索与思想积累,这种理论探索和思想积累构成前者的理论渊源。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形成,充分借鉴吸收了前人对公平正义思想做出的理论阐述和思想积累。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中国文化积淀的公平正义思想。儒家较早地探讨过社会的公平正义,孔子认为大家均等的拥有、安定的生活比多寡悬殊和贫富差距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这是人们强烈的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儒家提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执政要做到公平正义;主张通过完善的措施和方法进行制度的公平正义建设,抑制兼并和获取暴利;提出“有教无类'主张教育做到公平正义。墨家与儒家不同,“兼爱”、“尚贤'“崇俭”是墨家学说的关键词,墨者向往的公平社会是“爱无差等”。到了近代,洪秀全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有田同耕……无人不饱暖”的绝对平均主义公正思想;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了一個“至平、至公、至仁、治之至”的理想大同社会;孙中山提出“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公平正义主张。上述公平正义思想明显具有时代与阶级局限,而且在私有制情况下根本无法实现,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深厚的思想积淀积极影响着习近平对公平正义的理论思考。(2)西方思想家公平正义思想的启迪。在西方,苏格拉底、桕拉图最早把“公平”与“正义”挂钩,主张正义是社会与心灵的和谐,把“各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看作是正义总原则。伊壁鸠鲁认为人民自愿平等交换就会产生公平正义,并以此保护生命、自由与财产。近代西方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从人的本性、天赋人权视角探讨过公平正义。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分别提出了“实业制度'“和谐制度'“共产主义公社”等公平的理想构想,他们主张在消灭私有制基础上,使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劳动机会、劳动成果、受教育权利等。20世纪中后期,罗尔斯在继承洛克、卢梭与康德的公正思想的基础上构建起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由于历史与阶级的局限,西方思想家的公平正义思想明显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他们关于权利公平、机会平等、互不干涉等理念,启迪着习近平对公平正义的思考。(3)马克思主义者对公平正义思想的探索。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发现了剩余价值,对资本主义表面上的公平正义进行了批判。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方面,以民主、清廉、平等的政治方式来实现广泛的公正;社会方面,实施公平正义的财富分配;经济方面,发展经济,消除剥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毛泽东尊重人民意愿,始终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他提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从国体层面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通过发展经济,实施公平合理的财富分配来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认为,坚持按劳分配以实现分配的公正,反对平均主义;主张通过发展生产来实现共同富裕;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评价标准包括经济标准和社会标准,判断社会主义是否公平的经济标准是“三个有利于'社会标准有两个方面:是否能够保持社会稳定、是否能够改善人民生活。江泽民认为,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公平正义的程度;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落实城乡公平;提倡可持续发展战略,追求代际公平。胡锦涛倡导科学发展,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主张从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等社会环境方面入手实现公平正义。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者对公平正义思想的探索,为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提供了丰富养料。
二、习近平总书记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对于宏大精深的创新思想做全面、深刻、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绝非一件易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我们只能从核心的方面来进行把握。
(一)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阐明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
新时代,是中共十九大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的一次新的历史定位。这个新时代,应该说是从十八大开始的。习近平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给予了清晰的阐述。首先,公平正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对公平正义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非常重视,他强调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13。“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也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从基本价值取向看,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既关切全体人民能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还重视为每一个社会成员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与平等的机会。习近平将公平正义提升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的高度,一方面说明从新时代高度给予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崭新的历史定位,表明公平正义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是“内在要求'而不是“外在规定”;另一方面说明习近平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及其重要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表明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解决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决心。其次,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中共十八大在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从社会层面对公平正义进行了倡导。中共十九大报告再一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确认、提倡与实践部署。由此可见,公平正义必须贯穿于当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习近平指出:“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2]147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正是民心所向、民意所趋,能够唤起人们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激情、热情,激发出创新潜力与创造活力。社会公平正义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任何违背公平正义的发展都是牺牲社会长远利益的一种短视现象,终将会付出更为惨重的高昂代价,必须警惕。再次,公平正义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前提条件。习近平强调:“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4]习近平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强调,目的是通过共享发展成果内在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是“共享”的主体,不分身份地位、不分民族、不分城乡、不分职业、不分性别,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更公正、更平等、更自由地实现自身价值;改革发展成果是“共享”的客体,这些可供“共享”的成果主要有经济成就、政治参与、文化产品、社会成果、良好生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不是无差别地平均享有,而是公正地享有。从国家层面来讲,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公平地享有新时代改革发展成果,展现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属于制度的本质要求。从社会层面来讲,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实现社会稳定、人民安乐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个体收入差距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利用公平正义原则规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各个领域的运行程序,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从个人层面来讲,共享发展成果能保证社会成员的机会公平,在医疗、教育、就业、脱贫致富等方面享受平等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机会,人人享有、各得其所,来实现属于每一个中国人的“中国梦”。共享发展理念,深刻反映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与推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体现着我们党对公平和效率的重新平衡,既避免太过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也避免太过重视公平而导致平均主义、牺牲效率,展现出习近平的高超政治智慧:切实理清增进人民福祉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内在关系。
(二)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构建以“三大公平”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保证体系
如前所述,公平正义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制度设计中贯穿公平正义,使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这是对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好回应。制度保障具有很多优点,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远性,不会因领导人的更换而轻易改变。用制度保证公平正义,是一种最为有效的保障。习近平强调指出:“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2]96习近平在此专门强调用制度来保证“三大公平”落地生根。权利公平,最为基础、最为梭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指的是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及其相关利益。权利公平体现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在经济方面,权利公平就是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国家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公民有自由交易的权利,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契约的自由,以及在市场经济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经营权、竞争权等,还有经济领域中的其它自由权利;在政治方面,权利公平体现在公民在政治主体上是平等的,公民享有诸如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公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等;在社会方面,权利公平主要指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方面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公平,也称起跑点的公平,主要指公民在经济、政治、社会事务方面的参与机会平等。为实现机会公平,社会要建设开放透明、平等竞争的参与机制,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获得某种社会资源的可能机会,杜绝和排除“机会垄断”。换言之,一个公民只要具备了从事某项社会事务的能力,社会就不能歧视他,要给予他与其他社会主体在这个事务上相同的机会和舞台,做到一视同仁。这也就对整个社会同时提出了两个要求:既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又要加强机会均等的制度设计。机会公平主要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公平,也即每一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这种机会的公平既包括能否同等地享受到受教育的机会,也包括能否同等地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在这其中,能否同等地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是人民最为关心的,因此教育资源要进行合理配置,注重向农村、贫困、边远、民族地区倾斜。二是社会保障方面的机会公平,无论城乡、行业、公有私有企业都应该平等地享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为此,国家要建立健全“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公民在社会保障上的差别。三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公平,即国家要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享有同等的机会。为此,国家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确保各种所有制主体、各个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规则公平,也称程序公平,指的是社会的运行规则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每一个公民的行为都要受到这些规则的制约:同等遵守、同等受罚。为此,国家要健全法律法规、堵塞规则的漏洞,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一视同仁。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存在形式,规则公平是实现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条件、重要环节与必要保障,是最为典型的、最为标准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公平正义,是最主要的社会公平。国家在这个方面要做的就是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使整个社会形成法治意识,做到:凡是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社会不遗余力地鼓励;凡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毫不留情地制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绝对不能有任何例外。
(三)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
公平正义是经济社会发展起来之后必然更为突出的问题,解决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最为基本的就是要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物质基础。现在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打赢这场攻坚战是后续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前提和关键。习近平高度重视和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并把它放在民族复兴的宏大格局中来看待,用“里程碑”来标示它的重要性。公平正义成为全面小康的着眼点,全面建设小康的过程,是全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是补齐社会发展短板的过程,是促进人人都能公平公正享受国家发展成果的过程”。[5]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物质财富有了较大程度的增加,社会公平正义也就有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2)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治理体制。“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6]国家应该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确保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的相应增长;要不断健全再分配机制,从多种手段入手,包括加大实现教育公平、建立同等的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完善房产税、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等;同时要千方百计健全农民收入增长机制,要大力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努力构建公正、公开、合理、透明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领域的立法,严厉打击非法收入、有效规范政府和国企工资外收入。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社会制度改革创新;尽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发展;构建城乡统一户口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在养老、救助、医疗方面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习近平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2]97全面深化改革,坚决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利益阻碍,不断的把改革推向深水区,真正实现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诉求。(3)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義作为自己的核心目标。司法公正是社会的“最后防线”,能够有效引领社会公正。每一个司法人员都应该认识到,司法不公的任何一次特例,都将会严重侵蚀社会公正。国家必须将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发挥好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功能;加强司法权力的法律约束;严格监督司法活动,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司法领域的广袤大地,切实让人民感受到司法公正散发出的芳香与魅力。国家还必须加强独立司法的制度保障建设;培养领导干部对司法公正的敬畏意识,对干预司法活动以及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其权力关迸制度的笼子;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解除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亮剑、公正司法,不至于害怕行政权力的报复而枉法裁判;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强化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改善服务态度,让人民群众既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又能感受到司法活动的方便快捷,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的负面评价。(4)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组织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执政队伍,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来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习近平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价值观,自觉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推动者、维护者。习近平强调治国治党务必从严,要立足当前、全面无死角,主体全覆盖。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打老虎、拍苍蝇、猎狐狸;要加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党内的公平正义带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要注重思想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践行为民宗旨和梭心价值观,正确引导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四)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以公平正义为准则的国际新秩序
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以公平正义为准则的国际新秩序,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之一。习近平主张,国际社会要致力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努力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公平正义,构建国际新秩序。在中华民族建小康、谋复兴的伟大征程中,习近平倡议世界各国秉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开展国际交往,表示中国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推动世界和平、促进全球发展的国际责任。在习近平看来,中国的发展得益于世界,也必将为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习近平指出,中国欢迎世界各国搭乘中国发展的快速列车,中国的生机活力、持续发展将带给世界各国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当今世界新旧格局、新旧秩序、新旧体系转换转型的时刻,针对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的情形,认识到国际社会需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共克时艰的需求,习近平倡议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构建全球治理新体系的理念,这是一个伟大的创新和创举,必将有力地推动世界朝着更加和平、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国际社会发展的经验表明,西方鼓吹的“普世价值”并不普遍适用于其它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西方模式”也不是能够随便加以运用和推广的发展模式,一些采纳“西方模式'信奉“普世价值”的国家不但没有给本国带来福音,恰恰相反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导致本国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政治局势混乱不堪,社会持续动荡。加之一些西方国家自身背信弃义、不遵守诺言,把本国利益凌驾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上,因此,西方国家提出的方案根本不适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和实际需要,更无法满足人类文明发展的迫切需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习近平所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考虑了国际社会的形势,充分尊重了世界各国的关切,切实满足了各国人民的利益诉求。对此,习近平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272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还在联合国的演讲中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他从冷战后的政治格局、世界的发展态势、经济全球化引发的热点难点、全球经济面临的困难和出路、人类越来越紧密相连的现状等多个方面入手,贡献出了中国智慧:“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7]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站在实现世界公平正义的视角,极力主张据弃“冷战思维零和思维”,强烈反对单极世界、武力争霸、对外扩张,劝诫国际社会实现思维转换,把人类的认知从古典城邦时代、近代殖民扩张时代的战争对抗中解放出来,认识到世界的相互依存性,树立“互利共赢'“共生共荣”的思维理念。对此,习近平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共同发展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符合各国人民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应该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2]330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它更致力于从现实主义的视角来关怀国际社会,它是向国际社会发出的一种崭新倡议,号召世界各国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合理兼顾、关切他国利益,努力建设公平正义的新型国际关系。
三、习近平总书记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在更加凸显公平正义重要性的新时代,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具有极为重要的时代价值,我们必须以其为指导,加强各个领域的公平正义建设,构建人民满意的公正社会。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在新时代秉持问题意识,坚持实践导向,注重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治国理政中将执政经验归纳总结提升而形成的思想理论;同时他又注重将这些思想理论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进行反复检验,以证明其科学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改革开放40年,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上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再仅仅停留在物质生活的层面,他们对包括公平正义在内的精神层面的诉求也在不断攀升。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民生至关重要,它关乎人民生存与发展,关乎自身执政基础的巩固,关乎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和谐稳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在这其中,公平正义与民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民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现实基础,公平正义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价值取向和有力保障,是当前中国处理好民生问题的内在需要。习近平在他的知青岁月时就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在新时代更是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他将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定位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阐述了“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旨在民生领域内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习近平“十六字”民生工作思路的主线,强调要不断加强公共领域中的民生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例如,将教育资源适度倾斜农村,让农村孩子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通过对口资源方式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等,实现教育公平正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形成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等措施、制度,以实现医疗公平正义;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在公平正义中采取兜底举措;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双创”,扩大就业市场,减少就业中的不公平。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有利于解决民生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增加入民收入,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与应用,人民安居乐业,使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体会和享受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
幸福感和他们对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二)指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新时代,我们党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设定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中国梦的大厦,需要我们每个人为它的实现添砖加瓦,奋力拼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体现着每个国民的个人利益。在民族复兴的征途上,我们要看到,除了精神层面的动力,对利益的追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要动力源泉,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是社会复杂矛盾产生的根源,而公平正义原则是调整和实现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价值原则,唯有我们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用正确的公平正义思想去引导人们追求合理、合法的利益,才能有效的避免因利益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是错综复杂的,要有效地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必定要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尽可能公正地分配,减少和防止严重的分配不公、顾此失彼,切实维护广大社会成员的正当合理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全体人民体会和享受到切实的公平正义,吸引全体人民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去。毫无疑问,缺失公平正义的小康绝对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全面小康;缺失公平正义的梦想绝对不是我们所期待的中国梦。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与基础,建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保障体系是社会和谐稳定不可缺少的关键。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系缺失,权力、机会、规则公平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必将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秩序混乱、腐败滋生、权力滥用,社会安全度降低,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动荡,政权更迭。如前所述,習近平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既继承了以往一切公平正义思想的精华,又总结归纳了新时代的实践经验并加以理论升华,是科学的理论。在习近平关于公平正义重要论述指导下,我们正致力于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系,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全体人民在自身发展中享有平等的机会,激发了社会活力,使社会焕发充满生机的创造力,公平正义也正贯穿于人民建小康、谋复兴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