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贞(665年—729年),蒲州猗氏(今山西临猗)人,先后任平乡尉,后为监察御史、并州长史、天兵军大使等职,唐开元八年(720年)任宰相。开元十三年封河东侯,开元十七年(729年)病逝,终年64岁,被追赠“益州大都督”。
张嘉贞虽身为唐朝大臣,但一生清廉俭朴,从不置办田园家产,曾有人再三劝他置产,遭到张嘉贞拒绝,他语重心长讲了一番话,被计入史册,至今仍有教育意义。据《张嘉贞传》载,“嘉贞虽久历清要,然不立田园。及在定州,所亲有劝植田业者,嘉贞曰:‘吾忝历官荣,曾任国相,未死之际,岂忧饥馁?若负谴责,虽富田庄,亦无用也。比见朝士广占良田,及身没后,皆为无赖子弟作酒色之姿,甚无谓也。’闻者皆叹伏。”
这段话大意是,张嘉贞虽然官至宰相,但从不经营田园家宅。面对他人的劝说,他答道:“我曾经做过宰相,只要没有死,就不用担心饥寒。如果犯下罪行,即使广有田产,也会被抄没。士大夫常常喜欢置办田宅,死后都给不孝子孙做了酒色之资。我才不干这种蠢事!”
张嘉贞的言谈,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用不着。只要身体无恙,自有俸禄,这辈子衣食用不着发愁,根本用不着自己又是忙于做官又是经营产业。二是保不住。如果当官不尽职尽责,或是犯了罪,即使私下经营收获再丰,积累财富再多,到时候也都要被查抄了去,产业再多也没有什么用处。三是贻害后代。综观以往的士大夫们,家产殷富者大有其人,其结果还不是自己死了以后,那些财产都被不肖子孙们当作了无度挥霍之资。
正是有如此深邃之见,张嘉贞的家风淳、教子严,张氏家族世代昌盛,其子张廷赏、其孙张弘清也都官至宰相。唐代文学家李肇称:“张氏嘉贞生廷赏,廷赏生弘清,国朝已来,祖孙三代为相,惟此一家。”“时号‘三相张氏’。”
张嘉贞的一番论述,可谓入木三分,既说清了自己为什么不置田园,又讲清了为官置办田产的危害。
古人云:千里长堤,溃自蚁穴。当官如果一心置办田产,便会心生贪欲。久而久之,贪腐成性,四处索取,结果身败名裂,人财两空,甚至祸及子孙。廉洁从政,无论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还是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等方面讲,都是十分重要的。即使站在个人、家庭和子孙后辈的角度考虑,田产还可能贻害后代。
从现实社会的典型案列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最后在反腐风暴中纷纷落马,就连家属子女也未能幸免,原来的家产全都成为了贪腐的罪证,这种教训是很深刻的。至于为子孙后辈们留点啥,“遗钱不如遗德”,古训早已有教。汉代的太子太傅疏广,就说过:“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张嘉贞论证留钱留财的弊端,也可谓振聋发聩。
陈毅元帅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愿我们清廉自守,严格自律,从小处着手,从小节抓起,筑牢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高举为民、务实、清廉的旗帜,塑造新时代先进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