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明星”亦称“流量艺人”,特指那些深受欢迎、粉丝众多的明星。日前,央视在新闻报道中直接点名了多位“流量明星”,有关他们流量数据造假的话题,再度为公众热议。
明星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at⁃tentioneconomy)互联网的产物,粉丝越多其商业价值越高。“流量为王”与明星效应(celebrityeffect)有着异曲同工(differentinapproachbutequal⁃lysatisfactoryinresult)之妙。明星代言(serveasthespokesman)互联网公司,自己得到可观的收入,后者则得到“公众注意力”(publicattention)。
顾名思义(as the name im⁃plies),从网络曝光度来看,貌似(seemtobe)明星,但他们多半既无代表作品(representativework),又无标志性技能(symbolicskills),不少只是靠颜值(facescore),故而不受欢迎。
“流量明星”数据造假的本事很大,仅86个粉丝的账号就带来500万转发。迷信虚假数字,甚至以非法手段刷榜,为了刷流量舍本逐末(attendtotriflesandneglecttheessential),艺人不再钻研演技、唱功,靠假流量接拍广告走穴。长此以往,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是破坏性的,我国的文化产业将被这些“虚假流量”严重冲击。▲
(本栏目供稿:陈德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