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平艳
(贵州省兴仁市水务局,贵州 兴仁 562300)
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作为缓解地区用水压力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使用的安全稳定性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然而,工程建设过程易受所处水资源环境因素影响,而降低建设使用的安全可靠性。为此,相关人员应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预测,以在明确问题节点情况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进而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的可持续性。本文以百德镇集镇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为例,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保设施面积以及弃碴流失进行预测,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百德镇集镇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主要是补充新马场乡与百德镇集镇干旱时期水量不足,设计采用兴仁县百德镇引调提水工程拟从新马场乡田边村阴河洞水源点提水,进行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从1268.00 m高程,打斜井(隧洞)131.6 m下水面1200.00 m,用潜水泵提至1268.00 m高程集水池内,再经二次提水,提至1385.00 m高位水池内,再由高位水池用主管经胡家土、龙井到兰家寨,兰家寨支管到围豹塘村等片区;主管到猫丘段分支管到镇政府区域;覆盖百德镇集镇片区的农村管网供水。经对百德镇集镇所处的水资源环境进行分析,发现由于水质、水量无法保证使得本区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饮水问题与饮水安全问题,因此,要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影响,应对工程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以采用科学高效的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土的面积为5.09 hm2,其中:旱地1.48 hm2,水田0.27 hm2,荒草地3.34 hm2。为工程建设扰动地表的情况见表1。
表1 扰动地表统计表 单位:hm2
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水土流失预测人员应结合本工程实际的占地情况,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 5.09 hm2,包括旱地 1.48 hm2,水田 0.27 hm2,荒草地 3.34 hm2。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路中的水保重点实验区、监测站点,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无生态脆弱区和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成果区[1]。
根据水工、施工、地质专业提供的基础资料,结合施工工艺分析,得出本工程土石方及砂砾石开挖量为0.48万m3,回填利量为0.3万m3,弃渣1.82万m3。防洪断面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模数取为1000 t/km2,推移质按悬移质的20%考虑,经计算得防洪断面末端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8.91万t,推移质输沙量为1.78万t,总输沙量为10.59万t。管线布置原则:一是尽量少占田地;二是减少征地拆迁;三是美化环境,建设亲水性生态体系;四是水流顺畅;五是减少土石方弃量,实现挖填平衡[2]。表2为土石方平衡及调配表。
表2 土石方平衡及调配表 单位:万m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以下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目标:(1)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2)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3)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4)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5)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要求[3]。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容许侵蚀模数500 t/km2·a,表3为各项防治标准要求。
表3 防治标准表
在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方面尽可能做到重点治理与面上防治相结合,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恢复、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在防治措施的具体布置中,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其速效性和控制性,在重点地段布设工程措施的同时,必须加强“线”和“面”上的林草复垦建设,改善和恢复责任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充分发挥生物措施的后效性和生态效应,实现水土流失根本治理。
根据工程的施工布局、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危害程度等特点,并参照水土流失量预测结果,将工程划分为如下4个防治区:渠道治理区、施工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并对各个分区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4]。
3.3.1 渠道治理区
工程措施:排洪渠区占地类型以荒坡地和旱地为主,主体工程整治主要采用栅格措施,已经考虑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工程措施主要为浆砌石护坡。
植物措施:主体工程已考虑的植物措施主要为草皮护坡。本方案设计在工程竣工后,对排洪渠周边裸露地表播撒草籽,面积约0.1hm2。临时措施:施工过程中,在临时堆放表土四周修筑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尺寸30cm×40cm,总长约927m,排水沟出口设沉砂池1座。
3.3.2 施工区
植物措施:本方案设计在工程竣工后,对施工区进行绿化,恢复植被面积0.14 hm2,采取林、灌、草搭配的方式进行绿化。临时措施:施工过程中,在本区临时堆渣及表土临时堆存处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需用土袋约50 m3。
3.3.3 渣场区
工程措施:工程竣工后,对渣场区临时占地进行覆土绿化,覆土厚度30 cm,面积0.53 hm2,需土1200 m3。植物措施:本方案设计在工程竣工后,对施工区进行绿化,恢复植被面积0.53 hm2,采取林、灌、草搭配的方式进行绿化。
建设单位应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工程开工时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该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因此,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所需要的资金均应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并做到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具体安排时,一是安排随时都将产生水土流失地段的防治措施;二是部分在主体工程建设前就应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对施工开挖的弃土石渣的处理,应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做好弃渣场的拦挡措施,以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恶化生态环境;三是滞后于主体工程安排的水土保持措施。另外,水土保持措施在安排时序上,一般是先采取临时性措施,其次为工程措施,最后是植物措施。项目建设面积小,扰动轻微,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相对较少。
本工程主体工程工期为10个月,水保措施工期设计为10个月[5]。
综上,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的干旱时期水量不足与水土流失密切相关,要想对其进行控制,需在明确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保设施面积以及弃碴流失的情况下,提高水土保持措施运用的科学合理性。如此,提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就能以可持续状态作用于所处的现代化经济建设环境,进而服务于全面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