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健生 马书国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国土面积12312km2,辖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和宁国市1区5县1市,全市总人口280余万。境内生态环境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仅次于黄山市达58.4%,拥有国家级5A景区1处,4A级景区21处。
宣城市境内有黄山、天目山、九华山三大山脉,“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是其地貌复杂多样的真实写照。境内河流分属长江流域和钱塘江流域,其中长江流域有青弋江、水阳江和太湖三大水系,钱塘江流域有新安江和天目溪两大水系;较大湖泊有南漪湖、青龙湖及太平湖、固城湖的一部分。全市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中,以林业用地比重最大达59%,其次是耕地17.5%、园地5.6%、其他土地17.9%。地带性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且多为次生植被或人工植被。境内土壤以红壤土类为主,占全市面积的52%,非常适宜林、茶、桑、果的生产。
根据2015年安徽省卫片解译和现场复核的结果,宣城市水土流失总面积2021.27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6.4%,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4.5%,详见图1。区(县)分布以广德县、宁国市、泾县水土流失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22.0%,20.2%,17.2%,详见图2。宣城市2000年、2010年和2015年水土流失面积统计数据见表1所示。
从宣城市历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来看,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宣城市水土流失面积及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有所波动。
(2)宣城市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始终位于全省前三名,该市水土流失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宣城市水土流失的主要成因除当地山高坡陡,南方红壤区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降雨集中且雨量大等自然因素外,人为活动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之一。
(1)在广德县、宁国市等板栗、山核桃高密度种植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林下流”,究其原因主要是树种单一,且经果林下地表因锄草、翻耕和大量使用除草剂,造成地表植被覆盖度低甚至完全裸露,暴雨期间中度甚至强度以上的水土流失情况时有发生。
(2)以经济作物种植为主造成坡耕地、坡林地水土流失严重,如宁国梅林镇、泾县汀溪乡等地的毁林全垦种茶、高山种茶、坡地香榧种植,泾县蔡村镇的全垦造林等不合理种植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绿色沙漠”。
(3)大型水利、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样造成大量的地表扰动和弃土(渣),水土流失强度在短期迅速增大。
(4)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北部等人口密集区,经济发达,以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为主。此外,广德县新杭镇等地的矿山露采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之一。
宣城市在国家水土保持区划中属于浙皖低山丘陵生态维护水质维护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生态维护及水质维护。综合考虑宣城市水土流失分布及成因,以及区域特征、优势地貌类型、植被区带分布、水土保持功能等要素,拟定宣城市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即“一屏一区两片”。
图1 宣城市不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占比图
图2 宣城市分区(县)水土流失面积图
表1 宣城市2000~2015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表
“一屏”指宣城市南部的皖南山区生态屏障,涵盖了新安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中宣城市域部分、安徽省青弋江~南漪湖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全部。该区域水土保持的重点是预防为主,加强水源地预防保护、建设清洁型小流域,维护生态屏障、江河源头及大中型水库供水水源地的水源涵养能力,采取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疏林地、经果林地(苗圃)、废弃矿山等集中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加强低丘缓坡地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
“一区”指环南漪湖周边。该区以生态保育、旅游度假、运动休闲为主要功能,为服务区域的生态片区。水土保持重点是贯彻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以环湖河流及圩区水系疏通治理为抓手,进行河道整治、湿地保护、修复与再造,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河岸生态维护等综合治理,营造湖周水景观,保护南漪湖生物类型的多样性,提高环南漪湖水环境质量。
“两片”指宣城市东部丘陵岗地土壤保持水质维护片、西北部平原岗地人居环境水质维护片,以丘陵岗地及平畈水田为主,该区域水土保持的重点应在强化预防保护、生态修复和水质维护的基础上,发展生态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和沟(渠)道淤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
此外,还应对采矿、交通、水利、能源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发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等上位规划和《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框架内,近期应做好境内新安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安徽省青弋江—南漪湖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阳江中下游及南漪湖入湖河流两岸等水土保持重要区域以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的预防保护工作。对宣城市水土保持重点预防范围内存在的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以及宣城市东部丘陵岗地、西北部平原岗地存在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坡式经济林地、残次林地、荒山荒坡、废弃矿山宕口等集中分布的区域开展专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此外,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面监控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战略思想,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对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主要江河两岸、湖库周边及城镇规划范围等区域实施重点预防;按照“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为宣城市打造“现代产业之城、综合枢纽之城、文化生态之城、平安幸福之城”的总体战略提供生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