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张婷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带领调研组赴宝鸡市、商洛市、西安市,就《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凤县、柞水县、镇安县、长安区,实地了解矿业公司、砂石厂生态治理,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秦岭违建整治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情况,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少林,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李三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小卫,及省林业局、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