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2019-04-07 04:35民革中央宣传部党史处
团结 2019年6期
关键词:民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了民主革命遗留的各项任务,中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基础上,1954年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庄严地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民革积极参与其中,发挥了作用,贡献了力量。

热烈拥护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之时, 《共同纲领》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规定。 《共同纲领》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1952年年底,随着全国范围大规模军事行动结束、国民经济恢复,中共中央决定领导人民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等问题开始纳入中共中央统筹考虑之中。1952年11月间,中共中央决定:尽快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并按规定向全国政协提议,由全国政协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

12月2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关于筹备并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问题。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李济深主持,民革领导人王昆仑、蒋光鼐、陈劭先、梅龚彬、黄绍竑、陈铭枢、柳亚子、龙云等人参加了会议。周恩来在会上就中国共产党的提议作了说明。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图为大会主席台。左起:董必武、周恩来、李济深、刘少奇、毛泽东、朱德、宋庆龄、张澜、林柏渠。

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提议,到会的政协代表踊跃发表意见。李济深代表民革发言,对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表示赞同。最终,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的提议表示一致的赞同和热烈的拥护,决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议筹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于1953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的方法产生的乡、县、省 (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上,李济深在发言中表示完全赞成中共中央的提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可以使人民民主制度发挥更大力量,可以配合抗美援朝斗争和国家的各项建设,使各种工作做得更好,做出更大成绩。张治中、李章达、何香凝等委员也相继发言,一致赞同中共中央的提议,并指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完全具备。

这次会议还决定,同时进行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刘少奇、朱德、宋庆龄、李济深、李维汉等32人为委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以周恩来为主席,以安子文、李维汉等23人为委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在这两个起草委员会中,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均占三分之一以上。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中,民革成员有李济深、何香凝、程潜等人;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中,民革成员有李章达、张治中、蔡廷锴等人。

对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民革表示完全赞同与拥护。同月,民革召开二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 “应该动员民革党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学习有关民主建政的文件,准备迎接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2月4日,在第一届全国政协第四次会议上,李济深代表民革在大会上发言。他再次表示赞成中共中央提出的实行普选、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并向大会提出保证,一定积极在人民群众中就国家进行的人民代表大会普选工作展开宣传教育工作,以进一步地发挥民革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作用,更好地担当起民革应负的任务。

积极参加全民普选活动

为了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选举法必须早日出台。经过紧张的工作,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很快拿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草案)》,并于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后颁布施行。全国范围内的普选随后如期启动。

按照当时人口普查统计,全国人口为6亿多人,进行选举的人口为5.7亿多;有近3.3亿人进行了选民登记,占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7.18%;举行普选的基层选举单位近21.5万个,参加投票的有近2.8亿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5.88%。这场普选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政治热情。

民革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部分负责人和干部参加了各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普选,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著名教育家、民革中央委员李蒸说: “我们同志们能多有一个人参加选举工作,我们就能够发挥一分力量,以促进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各级负责同志更应当特别注意选拔有认识、有能力的干部,并多方鼓励、帮助他们参加这次选举运动。”

(3)绞车主刹车为主电机能耗制动,具有悬停功能,通过操纵手柄即可实现绞车的减速、悬停,操作人员不需要操作刹车就可实现大钩的减速和停止,简化操作流程,降低误操作几率,操作灵敏、快捷。绞车辅助刹车为液压盘式刹车,包括两个工作钳和一个安全钳,刹车力矩大,安全可靠。

民革各地组织也积极宣传和学习选举法,动员和影响更多的群众参加到普选中来。民革上海市分部筹备委员会陈文达积极参加普选宣传工作,还形成了五条普选工作的经验: (一)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布置、统一力量; (二)精密地做好计划,经常地督促检查,及时地总结提高; (三)掌握情况,分析研究,针对思想,逐步提高; (四)重点试验,丰富领导,推动全面,稳步前进; (五)培养宣传队伍,发挥组织作用。

在动员民革成员参加普选的基础上,民革中央及各地组织还积极动员全党同志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筹备会,积极选举民革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 《选举法》的规定,在提请和分配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时,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精神,中共与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进行了充分协商。

7月5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央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了最后的协商,通过了毛泽东、宋庆龄、李济深、张澜、何香凝、陈嘉庚等501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之后,由政协全国委员会提名,该名单分别提到各选举区域或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9月3日,中央选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公布了全国人大代表1226人的组成名单。其中,共产党员有668人,占比54.5%;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人士有558人,占代表总数的45.5%。来自民革的成员有68人,占总人数的5.5%。这样的名额安排,也在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协的选举安排中得到体现。在第一届各省、市人大和政协中,共有500多名民革成员担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许多民革成员还担任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以及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

广泛参与宪法草案大讨论

195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迟到1954年召开。1954年3月,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下属的宪法起草小组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初具雏形。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会议决定在两个月内完成对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和修改工作,以便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为草案予以批准公布。这样,讨论修改工作又在北京和全国各地齐头并进。

1954年5月,全国政协组织宪法草案 (初稿)座谈会。图为出席座谈会的民革和致公党的同志在一起合影。前排左起:严希纯、龙云、蔡廷锴、谭平山、何香凝、何燮侯、朱蕴山、王葆真、陈劭先;后排左起:许闻天、刘锦汉、聂轰、许宝骙、许宝驹、伍觉天、李世璋、王昆仑。

3月29日,50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分组展开讨论,共提出修改意见3900余条,李济深以及当时在京的民革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均被邀请参加。为更好地组织和领导民革成员参加对宪法草案的讨论,3月31日,民革中央召开常委会,决定在民革中央专门设置由邵力子为主任,许宝驹、李世璋、朱学范为副主任的理论政策研究委员会,负责对宪法、民主选举和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理论等问题进行研究。此后,各大行政区,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解放军共8000多人也参与到讨论中,又提出修改意见5900余条。民革全国各地方组织的负责同志,也在当地的宪法草案初稿讨论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参加了讨论。其中一些修改意见被吸收采纳。例如,总纲第四条中 “台湾地区除外”的字样,张治中认为应予删除。他解释,台湾问题是暂时的,祖国总是要统一的,而宪法是永久的,可以不必在宪法上这样写出。毛泽东十分赞成这个意见,当即被采纳。

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决定在全国人民中组织讨论,以便搜集意见,再作修改,最后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颁布。在大会通过之前的讨论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的民革委员纷纷发言,阐述了对宪法草案的认识,表达了要求通过宪法草案的急切愿望。

两天后, 《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宪法草案并发表社论,号召全国人民讨论宪法草案。一时间,一场大讨论很快遍及全国城乡,持续两个多月,参加人数达1.5亿人之多,占到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民革成员也积极投身这场全民讨论之中。

1954年6月21日,民革中央发出 《关于动员党员讨论和宣传宪法草案的通知》,号召民革各级组织动员所属党员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并在所联系的群众中积极宣传宪法草案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通知》还对民革党员讨论和宣传宪法草案的具体事宜作了明确规定。该通知下达后,民革中央及地方组织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宣传宪法草案的活动。李济深、何香凝、谭平山、蒋光鼐、朱学范、熊克武等民革中央及民革各级地方领导人带头在各种报纸、刊物上撰写文章,或在广播电台发表演说,畅谈自己学习宪法草案的心得体会,表示自己对宪法草案的坚决拥护,号召民革党员认真学习宪法草案,并动员他们提出修改意见,以尽民主党派成员应尽作用。

民革中央机关和所属北京市分部,在学习和讨论开始前还联合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办公室。所属党员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光荣而庄严的工作,踊跃地参加会议,很多不在职的成员甚至冒着大雨远道赶来参加,认真负责地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经过对宪法草案的讨论,民革党员干部对宪法草案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并从1949年以来自己的亲身生活体验中,进一步认识到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大家表示:在宪法颁布后,要切实地遵守宪法,执行宪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所联系的群众,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改造,做好工作。

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再一次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草案,决定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至此,起草宪法的各方面工作全部完成。

1954年宪法初稿由中国共产党提出,经过与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讨论后才提交全国人民讨论,是一部充分反映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宪法。民革在这部宪法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主动的作用。

满怀激动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就在全民进行宪法草案大讨论的前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进入了倒计时。

1954年9月15日,经过各方面筹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共有1197名代表出席了大会。这些代表,有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有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有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人士,还有少数民族、海外华侨代表,他们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齐聚这里,共商国是。

9月15日下午3时,毛泽东宣布大会开幕并作题为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开幕词。他称这次会议 “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开幕词最后,毛泽东发出号召: “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全中国六万万人团结起来,为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努力奋斗!”整个开幕词,言简意赅,内涵丰富,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意义重大。

开幕会召开前,毛泽东本不打算致辞。张治中得知情况后,直接给毛泽东写了封信,信中说: “这次人大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人民大会,您是国家主席,开幕时是主持人,怎能不讲话?”张治中还说,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希望,而是全体代表、全国人民的希望。大会正式开幕后,毛泽东为大会致了开幕词。会议休息时,毛泽东对张治中说: “还是你胜利了,本来不准备讲,只因为开幕式我是主持人,不能不说几句话,谁知一拿起笔来越写越多,就成了一篇讲话。”这也成为此次大会的一个插曲。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并通过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向大会作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全体代表对宪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充分的讨论。李济深说,这个宪法的草案,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智慧和意见,内容和每一个条文“都贯穿着真正民主主义的精神”, “总结了过去和现在革命斗争的经验,指出来一条不能反对的真理,就是我们中国只有走社会主义的道路”。

9月20日,大会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宪法草案进行表决。当天下午,大会执行主席周恩来宣布表决结果:投票数1197张,同意票1197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此正式诞生。代表们不约而同地站立起来,尽情地鼓掌、欢呼。这部宪法因诞生于1954年而被称为 “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此后,会议还相继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批准了周恩来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依据 《宪法》和有关 《组织法》,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济深和宋庆龄、林伯渠、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赛福鼎·艾则孜等13人为副委员长。民革中央领导人程潜、王昆仑、邵力子、柳亚子、陈劭先、黄绍竑、熊克武、蔡廷锴、龙云、张治中、谭平山等人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程潜、张治中、卫立煌等人担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邓宝珊、邓锡侯、卢汉、刘斐、郑洞国、侯镜如、高树勋、唐生智、鹿钟麟、覃异之、裴昌会、蔡廷锴等人担任国防委员会委员。会议根据国家主席毛泽东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并根据周恩来总理提名,任命了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正职。蒋光鼐担任纺织工业部部长,朱学范担任邮电部部长,李德全担任卫生部部长,何香凝担任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

9月28日下午,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后,历时14天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结束。以此次会议为开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实行,为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提供了保证,并随着中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建立,从1954年10月召开的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而是继续发挥其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治组织的重要作用。在这种机制中,包括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仍然可以在人民政协、以党派的名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民革党员有了广阔的政治舞台。他们能够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参与诸多国家事务管理,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建言资政;可以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在中共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与中共干部紧密配合,大胆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政绩。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政治生活建设中,民革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和标准、以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要求履职尽责,为推动政治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献计出力,推动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创新、不断彰显生机与活力。

更 正

本刊2019年第四期 《区块链标准化现状、潜力和监管》一文,文末作者简介中,存在校对失误,“李佳欣”应为 “李佳秾”,特此更正,并向作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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