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林秀
【摘 要】论文旨在通过对M区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以及社会保险稽核行政执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通过研究,问题主要有执法工作压力大、执法文书不规范和执法思维需要转变等。
【Abstract】This paper aims to analysis the data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he field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in district M, so as to put forward the solution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rassroots labor security supervision and social insurance audit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the main problems include high pressure of law enforcement, irregular law enforcement documents and the need to change the thinking of law enforcement, etc.
【关键词】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稽核
【Keywords】grassroots; labor security supervision; social insurance audit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01-0114-02
1 M区人力社保领域执法基本状况及创新点
1.1 人员状况
行政执法岗位要求执法人员具有24小时待岗的机动性与正确运用法律的专业性。M区人力社保岗位执法人员中,劳动监察岗共11人,本科学历9人,研究生学历2人。社保稽核执法人员3人,本科以上学历2人,专科学历1人。在年龄结构上:行政执法人员40岁以下的9人,40~50岁的3人,50歲以上的2人。执法人员年龄较轻、学历较高,办案有“精气神”。据了解,50岁以上的2名工作人员办案经验丰富,对年轻队员的传、帮、带作用明显,老、中、青合理搭配。
1.2 硬件建设
近年,M区人力社保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每名劳动监察员和稽核执法人员都配备了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办案过程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实现了双保护,专用执法车辆24小时待命。办公场所独立并设置了门禁系统与监控系统,对于劳动者的投诉(举报)由专人引导到接访中心,避免了办案区与结案区“内外不分”。劳动监察与稽核开展工作以本单位行风建设考核办法的文件要求为纲,出台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
1.3 创新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创新型成了“接访、仲裁、监察、律师、社保稽核”五位一体的办公模式,可以快速化解劳资纠纷,厘清复杂的劳动关系,节省行政成本、提升效能,减轻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负担。仅2015年,M区人力社保部门接访中心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2356件,涉及6878人,调解5413人,调解率78.7%,接访结案率100%。
劳动监察主动出击,“下访”用人单位135家,涉及劳动者1.25万余人,对可能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情况进行了有效预防。2011年为3971人追讨工资1980.25万元,2012年为4022人追讨1296.04万元,2013年为1319.31万元,2014年为770人追讨603.33万元,2015年为1274人追讨716.54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出台《疑似丧失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人员核查认证办法》,多部门共享与联动,使M区社保中心及时掌握多领、冒领保险(障)待遇人员数据信息。仅2015年1月至11月这一时间段,共核查人员信息4309条,其中245人因死亡、火化或户口注销、户口迁出本区未办理社会保险(障)待遇减少手续,社保中心已对其现行办理支付中断,由社保所通知村(居)委会入户核查,对发现多领冒领的人员依法追讨。
1.4 与法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与法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行政机关与法院对疑难问题进行会商,针对行政机关的疑难问题,法院提出反馈意见,不能当时拿出意见需要院领导或刑庭、民庭参与意见的,由行政庭上报领导并进行会商。M区人力社保部门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皆可咨询法律顾问,诉讼、复议事宜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由法律顾问每年进行培训授课。
2 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1 行政执法人员、监察协管员工作压力大
目前,劳动监察大队实有11名成员,配备专用执法车,而M区共有注册企业不少于4000家,2012年劳动监察大队共巡视检查用工单位1055家,2013年巡视1168家,2014年巡视1080家,2015年巡查1163家,巡查的任务量大,人员少,并且受理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的批示件还不算在内,稽核执法问题更有过之而无不及。M区各镇街及开发区50余名劳动监察协管员多来源于下岗失业人员,受年龄、学历等客观因素影响,开展工作能力不足。
2.2 执法文书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卷内文件目录页码日期标记错误;送达回证忘了盖章;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相对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需要留存的,执法人员没有要求相对人标记“此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或虽有标记但没有签字、盖章确认;询问笔录内容有修改但没有做技术处理;卷内备考表没有内容的,没有记载“此页无正文”等,细节上的错误,影响到整个案卷评价成绩。另外,新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执法文书要发生一些变化,比如:在行政处罚救济途径表述中的诉讼救济时间就要发生变化,不变化就成为“僵尸”文本了。
2.3 执法人员遇到疑难问题思维方式有待转变
对于棘手问题,执法人员习惯性将牢骚发向规则、制度或将矛头转向其他部门或人员,不注意研究规则的本意、立法者或政策推行者的实施目的,不重视调查、学习和研究。
2.4 处理案件难度增大
非煤矿山行业一直是M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政策调整、区域功能规划调整的影响下,该行业企业大都处于濒临破产、关闭的边缘。M区共有大型矿山企业5家,人员约4000余人,主要生产铁精粉,现在国际上进口铁精粉价格要远低于其生产成本价,企业处于“休眠”状态。劳动者向单位、向政府施压,提出不合理要求并频繁上访,执法人员常疲于奔波在企业与政府信访部门之间。
3 对策建议
3.1 摸清底数打牢工作基础
杜绝“重复低效查、任意随意查”,对辖区实体规模以上用人单位(企业)摸底,通过建立账册,明确被管理对象。摸底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作用,依托网络化、网格化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2 实施分级管理的初步构想
巡查中根据检查情况以及单位用工规范情况分类,符合什么情形,哪些属于一级单位(非常规范),哪些属于二级单位(较规范),哪些属于三级单位(需及时规范、但低危),最后是四级单位(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高危)。制定一级单位不检查,二级单位少检查或有针对性查,三级单位勤查,四级单位重点监控、规范的分级管理工作制度。
3.3 强力推进执法人员培训打开眼界
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随着工作形势变化和新政策的不断出台,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强化学习,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自主学习、定期考核等形式,使一线执法人员尽快地熟练掌握综合法律和人力社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同时与基层法院沟通交流,基层法院主审法官、法律顾问做好授课工作。
3.4 多組织交流与研讨活动互通有无
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常遇到办案难题,难以处理。与其他地区交流与研讨有助于集思广益,共同寻找解决办法,既降低办案风险,又取长补短。定期举办各区县研讨会、案例分析会,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与上级部门工作人员相互交流,益处良多。
3.5 强化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
法制机构出台具体措施,自行开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结果形成通报报送市局有关处室并在本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严重违法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责。建议法制机构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全程介入案件处理,发现问题随时反馈,及时汇报、纠正。
3.6 规范稽核执法一视同仁
社保稽核力量与劳动监察力量对比偏弱,但稽核工作不轻松,主要负责补缴社保费维权、社保基金清欠、冒领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核查等。然而,法律没有赋予社保稽核行使行政处罚权,执法威慑力方面“先天不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社保经办机构被赋予更多职责,如社会保险费划拨,虽说批准划拨主体是区局,但是具体工作还是区社保中心稽核部门做得较多。现实是,社保稽核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的着装、没有统一的标识、没有统一的执法证件,如果劳动监察员被比喻成“正规军”,稽核队伍更有点像“游击队”。社保稽核部门应该从新梳理稽核工作职责,统一执法文书、办案流程、案卷制作、着装、证件,使其更加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