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北京市委主委闫傲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雄安新区开展乡愁文化保护与利用示范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城镇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雄安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是燕南赵北之界,宋辽时期是边关重地、抗战时期是雁翎队活动的区域,文化积淀深厚,地方特色鲜明,现有宋辽边关地道、燕南长城遗址、鄚州古城遗址、圈头村音乐会、陈调元庄园、张市粮站、明月禅寺、安新芦苇画、雁翎队红色事迹、白洋淀渔耕技艺等,是新区独具特色的乡愁文化载体,是传承地方传统文化的根基和源泉,在新区发展建设中应发挥出历史、社会、文化和情感的复合价值。
闫傲霜介绍,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保护与发展历史古城、传统村镇。将标志性历史遗存的保护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有机结合,保护传统村镇内历史空间格局清晰、传统风貌较为完整的核心地段,传承与展示水乡生产习俗和民俗文化活动。”
“雄安新区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提出‘无文化传承、无雄安未来’的理念,在完成文物普查工作后又组织开展了‘记得住乡愁专项行动计划’,已完成乡愁文化遗产白皮书和专项保护规划的阶段成果。”闫傲霜表示,雄安新区开展的乡愁普查工作是我国城乡建设史上第一次在规划建设前同步开展的全面普查,为传承文化,记住乡愁奠定了基础。
闫傲霜认为,乡愁文化保护与利用对建立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乡愁文化保护及利用问题,不仅是“乡愁文化”、“文物保护”的问题,也不仅是雄安新区所面临的问题,而是全国城乡建设的共性问题,是未来城镇化发展中“文化城市建设”的问题。应加强对中华风范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重视,加强在规划建设中对乡愁文化保护利用与文化创新性发展的认识,同时注重方法与操作性,以及长效保障机制。
为此,闫傲霜建议文化和旅游部与雄安新区管委会共同牵头,在雄安新区开展乡愁文化保护与利用示范,以雄安新区现有普查工作为基础,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方法和经验,继而在全国城乡建设中加以推广。
对雄安新区目前开展的“记得住乡愁专项行动计划”,闫傲霜提出如下建议:
一、底数更清: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更加准确地提炼出雄安乡愁文化遗产的优秀基因,确定优秀代表性遗存名录和保护原则。进一步清晰界定乡愁文化遗产内涵,分期分批分区分类梳理出不同历史时期最具文化价值的代表性遗存,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形成名录;对进入名录项目从“文化景观”的视角补充涵盖人工、人文和自然等构成要素,补充物质与非物质、人文与自然等要素间的关联性内容,关注口述史的记录整理;对名录项目在空间上予以准确落位,确定保护原则(保存、保护、原址或迁移)。
二、办法可用:搜集整理国内外已有的优秀实践案例,找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组建国内顶级专家领衔的跨行业、跨领域专班团队;搜集整理国内外已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成功实践案例,用以在雄安城市规划建设中参考借鉴;用最先进的理念和方法,构建完整的案例类型体系,关注不同类别遗产之间及其与周边区域之间相互协同作用的综合案例,分析实施成本和效果,提出将乡愁遗存放到其生成的本底结构性环境中去统筹的具体要点。
三、操作可行:研究制定《雄安新区乡愁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技术准则》,让参与雄安规划建设的全体设计师都能充分理解乡愁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理念与方法。把准则纳入城市设计的统筹中,为遗存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可依托的空间场所和场景环境,与其它专项规划有机衔接,通过文化探访路线、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系统,串联起零散布局的遗存要素;要在城乡总体规划文本中表述准则相关内容,对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指引,明确相关保护利用目标原则、分类分区、发展策略和实施路径等;将目录中需要原址保存或迁移的代表性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表达出来。在每个项目地块中标明具体的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的刚性要求和弹性建议,推进精细化的场地、景观和建筑设计,多样化地阐释、展示和组织活化利用的场景和方式。
四、长久有效: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乡愁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工作流程和专项法规政策,使保护利用准则成为长远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探索地方立法,确保准则落实到设计方案中。建立专家委员会对各个规划实施阶段的方案审定制度和技术审查程序;建立有利于推进准则在规划中实施的管理程序,制定修缮建造的计划安排、经费资金的渠道来源、维护运营的责任主体;出台有利于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利用的政策机制。搭建公众参与的监督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的宣传平台,公开不断动态完善的乡愁文化遗存名录数据库,挂牌公示已入库的优秀代表性遗存。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和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施主体推进现代技术的创新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