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固废焚烧的DXN排放浓度检测技术探讨

2019-03-30 03:30王冬王博赵若楠
中国新通信 2019年24期

王冬 王博 赵若楠

【摘要】    近几年来,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固体废弃物大量增多,由于固体废弃物在处理过程中会对土壤、水分乃至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这也使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变得非常关键。焚烧作为城市固废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方式,其有着显著的处理优势,不过在焚烧城市固废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二噁英(DXN),该气体是一种持久性的剧毒污染物,一旦处理不当,还会直接引发“邻避效应”。因此,有必要对DXN的排放浓度进行检测,以此严格控制DXN排放。本文对城市固废焚烧的DXN排放浓度检测技术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固废焚烧    DXN排放    浓度检测

引言: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二噁英(DXN)作为城市固废焚烧中排放的副产品之一,其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严重的污染,还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危害。二噁英是引发“邻避效应”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提出严格控制DXN的排放浓度,不过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城市固废焚烧中对DXN的排放浓度仍旧偏高。对DXN排放浓度的控制需要先進的检测技术来支持,现阶段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对DXN排放浓度检测技术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成果。为此,以下便对DXN排放浓度相关的检测技术进行探讨。

一、离线直接检测技术

在城市固废焚烧的DXN排放浓度检测技术中,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离线直接检测技术,另一类是指示物/关联物在线间接检测技术。离线直接检测技术主要包括色谱法、激光质谱法、生物法以及免疫法,其中生物法又包括酶活力诱导生物法、酶免疫分析法、荧光素酶法三种,色谱法在应用过程中,需要先采集、提取和净化样本,并对样本进行同位素标记,对色谱柱进行分离,最后采取定性和定量方法来,并配合检测器来进行联合检测分析,该方法能够对DXN类物质组分进行分离,具有较为准确的检测结果。不过该检测方法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而且对操作人员及设备有着很高的要求,色谱法侧重于分析DXN类物质组分的超痕量。激光质谱法是通过激光波长来对DXN进行有选择性的电离处理,然后通过飞行时间质谱仪来实施质量选择,该方法有着较高的灵敏度,而且检测效率快,不过却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前期准备工作。激光质谱法侧重于在城市固废焚烧过程中对二噁英的排放浓度进行检测,此外其还可应用于空气与土壤中的DXN浓度检测,该检测技术是利用DXN同类物所具有的较窄带宽及较为独特的光谱结构来实现浓度检测的。在生物法中,酶活力诱导生物法是利用物殊受体芳香烃来对DXN的毒性进行测量的,该方法具有周期短、大批量测定、成本低的优势,不过却只能对DXN的总体毒性当量进行检测,酶免疫分析法则是采取克隆抗体的方式,对抗体进行单克隆或多克隆,然后将该抗体结合到DXN同类物之中,以此生成竞争抑制酶来进行免疫检测。该方法具有分析便捷、操作简单、检测周期短的优势,不过其却无法对DXN同类物的具体量值进行检测,而且要对标准曲线进行测量,如果样品量过大时,还会产生较大误差。荧光素酶法是基因工程中的一种检测方法,其通过对染色体配体复合物进行重组,以此对荧光素进行合成。该检测方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并且检测时间也较短,不过却难以对DXN同类物的具体量值进行检测。色疫法是通过制备DXN类抗体来对DXN样本的毒性当量进行检测,以此实现对DXN浓度的有效检测,该检测方法具有操作简单、对检测设备要求较低的优势,不过在制备DXN抗体时却非常复杂,并且能够检测的DXN同类物种类较为有限。

二、指示物/关联物在线间接检测技术

指示物/关联物在线间接检测技术是通过对DXN和氯苯之间所具有的映射关系进行研究来达到检测目的的,该检测技术需要对不同种类的氯苯和DXN所具有的映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该检测技术具有检测周期短的应用优势,不过该检测技术的稳定性较差,并且所建立的映射模型存在一定的误差,这使得该检测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滞后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上述城市固废焚烧的DXN排放浓度检测技术中,每种检测技术都有着各自的应用优势及缺陷,因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结合检测机构在操作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对应的检测技术,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将多种检测技术结合应用,以此有效弥补单一检测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实现城市固废焚烧的绿色化、无害化处理。

参  考  文  献

[1]乔俊飞,郭子豪,汤健. 面向城市固废焚烧过程的二噁英排放浓度检测方法综述[J/OL]. 自动化学报:1-26[2019-08-19].https://doi.org/10.16383/j.aas.c190005.

[2]钱莲英,潘淑萍,徐哲明,徐茵茵. 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二噁英排放水平及控制措施[J]. 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7,29(03):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