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江月
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环保所在处罚两家企业后,通过耐心教育、技术指导等,促进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使企业一方面提升了生态环保水平,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通过新设施实现废物回收利用和费用成本降低,并从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让经营者颇为感激,于是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有人形容生态环境部门与排污企业是猫鼠关系,老鼠给猫送锦旗,是不是有猫腻?事实表明他们想歪了。生态环境部门对两家送锦旗企业的监管从未放松,这两家企业都曾因废气排放超标,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处以14万元罚款。处罚之后,生态环境部门又通过耐心、周到的服务,促使这两家企业解决了环境问题及其带来的社会矛盾,还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这才让企业经营者心存感激送锦旗和感谢信。
被罚企业给生态环境部门送锦旗,是对生态环境部门“服务型监管”高度认可的意愿表达,绝对是满满的正能量。群众减少了投诉,企业获得了效益,监管部门化解了风险。要实现这种多赢局面,生态环境部门不妨进一步转变思路,充分发挥服务对监管的助力作用。
要增强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意识。一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的服务功能被选择性忽视,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服务与监管简单对立,认为提高服务意识就会弱化监管力度,没有辩证地看待二者关系。余杭区塘栖环保所对这两家企业的污染问题没有一罚了之,也没有简单地实行“一刀切”,而是刚性执法兼顾柔性服务,通过不断交流和耐心讲解法律规定,逐渐做通企业的思想工作,再及时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最终打消了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下定决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可见,优质服务可以更好地促进监管,二者并不矛盾。随着生态环保工作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增强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营造更良好的政企关系,从而开展更高效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突出监管与服务的协同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上为企业指明路,在服务上为企业找出路,可以推动企业主观上消除对生态环境部门种种不理解、不服气、不支持的对立思想,促使企业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杜绝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偷奸耍滑、缺斤短兩等现象,真正把生态环保和自身发展融合在一起。余杭区塘栖环保所对这两家企业的处罚和帮助,就是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法,积极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及环境管理水平,夯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其中一家被罚企业坦言,被处罚是有些情绪,但冷静思考后,意识到企业的生态环境问题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于是痛下决心上设施,如今获得了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双赢。企业生态环境意识和能力的提升,是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大支持与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