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亚莉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卫生院妇产科,湖北 咸宁 437400)
子宫内膜癌是一类常见的生殖系统肿瘤,且近年来患者发病年龄逐步下降,对部分年轻患者的生育功能造成一定影响。而早期年轻患者由于肿瘤分级程度低,治疗难度小,则需要选取治疗效果较好且能降低生育功能损害风险的方式予以治疗[1]。因此,为研究分析对早期子宫内膜癌年轻患者应用大剂量孕激素所具有的治疗效果,故设置对比实验,报告如下。
选取2015年4月~2017年9月期间本院收治的早期子宫内膜癌年轻患者57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治疗意愿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
对照组2 9 例,年龄2 3 ~3 8 岁,平均年龄(30.54±4.87)岁;病程2~4个月,平均(3.01±0.68)个月。研究组2 8 例,年龄2 4 ~3 9 岁,平均年龄(31.63±5.15)岁;病程2~3个月,平均(2.56±0.44)个月。两组患者经病理及超声检查后均确诊为子宫内膜癌,且均为高分化期,无浸润或转移迹象。经对比两组基线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可比。排除标准:存在手术禁忌症、药物禁忌症者;存在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疾病者。
对照组29例接受手术治疗,即刮宫术,术后接受常规治疗、护理,可根据患者术后恢复情况选择性化疗。
研究组28例接受大剂量孕激素治疗,采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0715),口服每日1~2次,每次500 mg,共连续治疗三月。治疗期间需对患者症状及体征进行定期检测,可在无明显症状缓解前提下,予以其他类型治疗[2]。
对比两组治疗效果及预后妊娠情况。(1)疗效判定指标:显效:经治疗后,癌细胞活性消失且无增生;有效:癌细胞活性有效抑制,但存在部分增生现象;无效:癌细胞无变化、病情无改善或恶化及复发。(2)预后妊娠情况:随访患者治疗后妊娠情况。
研究所得数据均为计数资料,用(n,%)表示,x2检验,经SPSS 21.0统计学软件统计分析后,若组间对比差异显著P<0.05,则具有统计学意义。
相较对照组,研究组患者治疗后的治疗效果及预后妊娠情况均具有明显优势,P<0.05。见表1。
表1 治疗效果及妊娠情况对比[n(%)]
子宫内膜癌是由子宫内膜上皮细胞癌变所引发的女性生殖系统肿瘤,且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及婚育观念的改变,导致在其在年轻患者中的发病率有所上升。而临床中多采用手术方式对此类患者予以治疗,所具有一定疗效,但对患者生育能力损伤较大。
经本次研究发现:相较对照组,研究组患者治疗后的治疗效果及预后妊娠情况均具有明显优势,P<0.05。分析原因:相较于刮宫治疗,大剂量孕激素口服疗法有效避免了对患者子宫所造成的器械性损伤,以及术中可能造成的癌细胞转移风险,在保护患者功能的同时,降低复发风险。与此同时,孕激素类药物主要作用于患者子宫内膜,通过对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起到刺激作用,增加对其下丘脑的负反馈量,从而有效抑制脑垂体前叶中促黄体生成激素的生成和释放,抑制卵巢排卵,实现治疗。患者在结束大剂量孕激素口服治疗后,其自身激素水平也可通过治疗得到有效调节,提升患者生育能力,增加患者妊娠概率。因此,在实际治疗中可根据患者生育需求,选择相应治疗方案,提升患者治疗满意度[3]。
综上所述,大剂量孕激素在早期子宫内膜癌治疗中的应用,可在有效治疗的同时,对年轻患者的生育能力起到较好的维护作用,临床应用价值较高。